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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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和无障碍社区服务。
物质环境无障碍指:
道路、公共建筑物、公共交通工具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和使用,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在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老年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老年人通行等。
信息交流无障碍指:
政府和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老年人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方便残疾人的电信业务、信息交流技术、产品、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手语等。
无障碍社区服务指:
社区各种服务设施及在社区举办的相关活动、服务如选举、方便聋人的短信报警、家庭改造等要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无障碍环境建设始于无障碍设计和设施的使用。
20世纪初,国际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即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有效的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
到20世纪30年代初,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已经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
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
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如今,在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中,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无障碍环境.
国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
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
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
的倡议。
同年,北京市政府决定将西单至西四等四条街道和相关建筑作为无障碍改造试点。
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
的建议和提案。
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二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
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物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特别是通过“十一五"
100个城市开展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我国推动无障碍建设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有哪些呢?
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国务院批转执行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五年工作纲要以及“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
、“十二五"
计划纲要,也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都强调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
1998年4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建规〔1998〕93号),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的无障碍规划、设计审查和批后管理、监督。
1998年6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建标〔1998〕177号),主要内容是切实有效加强工程审批管理,严格把好工程验收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入口、室内,新建、在建高层住宅,新建道路和立体交叉中的人行道,各道路路口、单位门口,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居住小区等均应进行有关无障碍设计.2001年8月1日,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新规范有24条内容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必须执行,2012年规范再次修订为《无障碍设计规范》,上升为国家标准。
中国民航总局于2000年12月27日发布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2004年3月1日,建设部、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
2005年6月4日,铁道部发布实施了《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交通部也在长途汽车站、码头建设标准中,纳入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实施,规范了我国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法规。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确定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即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设,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的进步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在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当把无障碍环境建设同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紧密联系起来,不能脱离实际、空喊口号,切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保障并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实用原则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着眼于建设的实用性,实用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础。
要真正从各类残疾人切身需求出发,结合各类场所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到切实有效、物尽其用,真正解决残疾人所需,坚决防止“面子工程"
、“豆腐渣工程"
.同时,不能片面地追求奢华、华而不实。
易行原则
无障碍环境建设解决的大多是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要本着易行原则。
基本生活需求影响着日常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早一日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的方便,残疾人就能早一日享受生活。
同时,易行不等于简单,更不等于马虎。
易行是以实用为基础的,实用决定着易行的方向.要坚决防止拖延建设工期,也要防止简单了事.
广泛原则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是残疾人大国。
同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平衡。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分步骤、阶梯式、逐步完成各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规划中要做到全面、广泛、具体、明确,落实好责任,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惠及所有残疾人。
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方便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广泛受益既体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理念,也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容易得到各方的理解、接受和支持。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也明确了其中的政府职能。
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c:
\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等社会组织的意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c:
\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
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虽然我国无障碍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以前,我国无障碍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尚不够完善.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只有少数城市相对系统地开展了无障碍建设,大部分城市的道路、公共设施、居住小区、公共交通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新建的设施还存在不规范、不系统、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的问题,信息交流无障碍较为薄弱,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尚未形成。
总的来看,我国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应有的功能和形象尚存在较大差距,与广大残疾人和所需人群的现实需求还不适应。
二、几类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
视力残疾人
视力残疾人主要是视觉障碍,所以他们需要从视觉的角度提供无障碍设施.从日常生活看,视力残疾人最主要的困难是出行,所以他们最需要的是能够有专用的盲道和盲文及语音提示装置,从工作和学习的角度出发,他们需要有导盲系统和盲文有声读物。
下面,我们就分别介绍一下盲道、盲文及语音提示装置和盲文有声读物等方面的知识.
1.盲道
盲道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设施。
道路、建筑物建设和改造,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要求设置盲道。
为了指引视觉残疾者向前行走和告知前方路线的空间环境将出现变化或已到达的位置,将盲道分为行进盲道(导向砖)和提示盲道(位置砖)两种。
ﻫ 行进盲道呈条状,每条高出砖面4mm,走在上面会使盲杖和脚底产生感觉,提示盲道呈圆点形,每个圆点高出地面4mm,同样会使盲杖和脚底产生感觉,可告知视觉残疾者前方路线的空间环境将出现变化,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并继续向前行进.还可告知视觉残疾者已到达目的地,即可进入或使用等。
提示盲道的位置设在行进盲道的转弯处、道路交叉处、地面有高差处和到达地点等。
2。
盲文及语音提示装置
盲文是视力残疾人用手摸读的文字交流工具,所以在有关的公共活动场所,为了帮助视力残疾人行走和活动,应该设有盲文提示牌。
除了设置盲文提示牌之外,还应设置语音提示系统,视力残疾人通过听觉辨别方向和地点.特别是在交通路口和机场、港口、车站站点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应该设置语音提示和报站系统。
3.有声读物
有声读物就是通过电脑合成将盲文或其他读物变成有声读物,使视力残疾人通过听觉即能阅读盲文或其他文字作品.为满足盲人群体的文化需求,提高其综合素质,国家要求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并开展借阅服务。
目前部分省级公共图书馆及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已设立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且运行较好。
虽然还存在着图书品种单一、更换缺乏经费等困难,但在志愿者队伍的扶助下,视力残疾人已能够享受到一定的文化服务。
4.导盲犬
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犬,是工作犬的一种。
经过训练后的导盲犬可帮助盲人去学校、商店、洗衣店、街心花园等。
它们习惯于颈圈、导盲牵引带和其他配件的约束,懂得很多口令,可以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
导盲犬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会适时站立、拒食、帮助盲人乘车、传递物品,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同时也不会对他们进行攻击。
听力言语残疾人
听力言语残疾人主要是听觉和言语障碍,所以他们需要从听觉和言语交流的角度提供无障碍设施、信息及服务。
从日常生活看,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最主要的困难是获取信息,所以他们最需要的是推广大众手语和通过文字及视觉提示系统来了解和沟通信息。
从推广大众手语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在商业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为聋人提供手语翻译或书面文字交流援助;
希望发布信息的机构能够配备手语翻译;
希望公共电视台能够开办手语节目。
从通过文字和视觉提示系统获取信息的角度说,他们希望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希望在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希望研发推广方便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在公共活动场所有文字说明和供视觉观察的声光提示装置;
希望公共办事机构多一些文字提示和说明;
希望电视节目、电影和电视剧能够加配字幕,等等。
肢体残疾人
由于肢体残疾给行动带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