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办115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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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农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主任由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信息报送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普查工作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位置、范围,受威胁户数、人数、房屋数量及严重受威胁的户数和人数,受威胁路段,避让安置的场所等。
(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复核、调整、补充完善。
1.对经过县(城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或其他专项地质灾害调查确定的,以及有关部门认定登记在册的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进行复核。
2.对已经治理并确认不再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减,不再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
3.对还未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进行拉网式重点排查,发现新的隐患点。
存在下列特征之一的,增列为新地质灾害隐患点:
(1)房前屋后边坡、斜坡曾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的;
(2)房前屋后边坡、斜坡处发现裂缝的;
(3)屋后斜坡上有滚石或有裂缝切割并出现变形迹象岩块的;
(4)地面下陷或发现环形裂缝的。
(二)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普查。
以行政村(居委会)或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屯)为单位,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一个易发区可以包含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普查,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数、人数,特别是要查明严重受威胁户数、人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条件:
1.花岗岩类区(坡度≥30度)、碎屑岩区(坡度≥40度)、灰岩区(坡度≥50度)山坡上和山坡下距坡脚水平距离≤山坡高2/3的村(屯)区域;
2.未达到上述坡度的山坡,但切坡建房,切坡高度≥3米的房前屋后;
3.位于冲沟口的村(屯)区域;
4.松散土覆盖的岩溶发育区,经常有岩溶塌陷或已出现裂缝的村(屯)区域。
(三)开展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
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排查工作,查明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类型及危害程度。
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工作由自治区统筹安排。
四、普查工作安排和职责
(一)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本辖区普查工作实施;
镇、街道办干部分片负责各村(居委会)的调查工作领导;
村(居委会)干部在国土所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
(二)自治区统筹安排专业技术队伍到各县进行技术指导;
各城区、开发区由同级国土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参与。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
卫生部门负责医院区域的隐患普查;
交通部门负责重要交通干线的隐患普查;
建设部门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和城镇的隐患普查;
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周边的隐患普查。
各部门自行排查填写的调查表情况报当地镇、街道办核实。
(四)各镇、农村地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以镇、街道办为单位,由镇、街道办干部、国土所干部和村干部等组成乡镇级排查工作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普查。
普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登记造册,并经镇政府、街道办同意后报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
城区将有关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告市人民政府。
五、普查的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
制定调查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技术培训。
此项工作于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普查工作于2010年8月5日前完成。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代表城区人民政府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验收。
各镇、街道办工作总结于2010年8月5日前报送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城区国土资源分局汇总后报城区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坚持边排查、边防范、边治理的工作原则。
在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和隐患点排查的同时,各镇、街道办对确定为易发区和新的隐患点的,要同步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监测管理各项制度,建立详细档案,对受威胁居民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对每一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编制应急避险预案,在地质灾害隐患集中分布区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发布系统,对重点隐患区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明确报警信号和转移路线,明确避险地点。
要明确不同降雨量和地质灾害预报等级的防范应急措施,明确巡查要求,明确各级应急人员、防灾责任人、易发区和隐患点监测人和联系电话。
对隐患严重必须撤离的,要坚决搬迁避让;
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置;
对采取监测措施的,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防灾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机构。
各镇、街道办领导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确保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各镇、街道办领导具体负责各村(居委会)的调查工作,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具体负责本村屯(社区)的调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还未列入财政预算或者年度预算不够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镇国土所要加强与上级专业部门的对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技术力量,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排查工作。
(四)加强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城区人民政府与各镇、街道办签订《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普查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质量及时限要求。
镇、街道办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具体人员。
对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附件:
1、地质灾害易发村(屯)调查表
2、村易发区情况表
3、县(城区)乡村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急避险预案表
4、普查工作责任状
主题词:
国土资源地质灾害普查通知
抄送:
城区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地质灾害易发村(屯)调查表
编号
县(市)乡村屯
坐标
(m)
X:
Y:
经度:
°
′″
纬度:
′″
房屋在山坡
或坡脚下
山体岩性
□花岗岩□碎屑岩□碳酸岩岩
山体坡度
□<30°
□≥30~40°
□≥40~50°
□≥50~70°
□≥70°
山高
米
房屋离坡脚的距离
米
房前屋后切坡
□花岗岩□碎屑岩□碳酸岩岩□土质□岩土质
切坡坡度
切坡坡高
房屋离切坡的距离
房屋在冲沟口
□沟中□沟口□沟边
碳酸岩岩覆盖区
□以前发生过塌陷□有地裂缝□地面下沉
潜在
危害
威胁房屋
户间
威胁房屋户主姓名
威胁人口
人
避灾
安置点
监测人
监测人电话
责任人
责任人电话
受威胁类别
□学校□民房□工矿企业□景区□铁路□公路
示意图
平面图
调查乡镇负责人: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村易发区情况表
地理位置
县(市)乡村
受威胁房屋
户间
受威胁人口
序号
屯名
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电话
示意图
年月日
附件3:
县(市)乡村地质灾害易发区
应急避险预案表
应急启动因素
连续暴雨、四五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接到上级通知、或发现异常(动物异常,陡坡掉块、小崩小塌、、斜坡前部发生丘状隆起、、斜坡局部沉陷;
斜坡上建筑物变形、开裂、倾斜;
井水、泉水水位突然发生明显变化、溪流突然断流或洪水突然增大)
责任人
姓名:
发预警信号
□大喊声□哨声□广播□铜锣□电话
电话:
负责安置人
负责安置人电话
村屯名
监测人
避灾临时安置地点
附件4:
西乡塘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和隐患普查工作
责
任
状
为了进一步查明我城区地质灾害状况,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10年7月—8月,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城区人民政府与各镇、街道办签订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责任状。
一、普查范围
各镇、街道办行政辖区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复核、调整、补充完善
1.对经过市地质灾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