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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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计量支付规则
第100章总则
第101节通则
101.01范围
1.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高等级公路项目及其他公路项目的施工及管理。
2.本规则对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每一章节的施工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均应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3.本规则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则视作一个整体。
4.凡本规则或与本规则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人同意的我国公路工程的常规做法。
101.02定义
1.本规则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
2.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为:
日历日:
日历上所示的每一天。
工作日:
除了双休日与法定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
监理人:
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和合同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
工程或工作、作业:
指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地推及的,为本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与维护所需要的劳务(包括管理)、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提供。
图纸:
由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列出的、或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人签署变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总体图、标准图、构造图以及表格、资料、说明。
施工工艺图:
要求承包人提供并提交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施工工艺转化图、应力图表、装配图、安装图、结构骨架图或其他补充图纸或类似资料。
变更令:
监理人按照合同条款第51条的规定所发出的指令。
3.本规则的编写,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在规则条文中相互引用时,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
300章、400章……
301节、302节……
301.01小节、301.02小节……
301.01-1条、301.01-2条……
301.01-1
(1)款、301.01-1
(2)款……
301.01-1
(1)a项、301.01-1
(1)b项……
301.01-1
(1)a(a)目、301.01-1
(1)a(b)目……
101.03缩写词
1.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
本规则中采用以下各缩写词来表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
GB、GB/T、GB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ECS、SHC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JGJ、JGJ/T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标准
JT、JT/T、JTJ、JTJ/T、JTG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TB、TB/T、TBJ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
DL、DL/T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HG、HG/T、HGJ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SL、S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YB、YB/T、YBJ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行业标准
JCJ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工业行业标准
YD、YD/T、YDJ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
2.计量支付单位
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
米(延米)m
毫米㎜
微米μm
平方米㎡
平方毫米mm2
立方米m3
千克㎏
吨t
牛(顿)N
千牛(顿)kN
帕(期卡)Pa
千帕(期卡)kPa
兆帕(期卡)MPa
摄氏度℃
天d
小时h
分min
秒s
101.04标准与规范
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
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发包人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
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42d前报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现行规范。
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
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本规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01.05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1.一般要求
(1)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它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若监理人发出了变更指令,承包人就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令执行。
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
(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人批准使用其他机械。
(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
(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
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人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人指令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
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人批准。
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
没有监理人的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
101.06工程量的计量
1.一般要求
(1)本规则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2)本规则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则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则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示。
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
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保存。
(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
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标号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
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如本规则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重量
(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依据。
(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
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
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
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
(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快、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
(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辩的标记。
(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
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所示的允许偏差。
3.面积
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人指示计量。
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
4.结构物
(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人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
(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人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
(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
5.土方
(1)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formula)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人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
(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
(3)用于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
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
(4)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面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人批准。
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人指定。
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人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
6.运输车辆体积
(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人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
(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
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
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人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
(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人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
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人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
根据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
7.重量与体积换算
(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
(2)从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人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
8.沥青和水泥
(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
(2)如用卡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或泡沫进行校正。
(3)水泥可以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
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
9.成套的结构单元
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