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内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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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裁运用得当
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
(1)总述、概述、综述
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
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
(1)大事记
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
从本区域、行业、事业整体高度选取事关全局的事件,避免写成部门(行业)的大事记。
(2)专记
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记述跨门类,影响全局,对本区域、行业、事业起决定作用和未来有借鉴作用的重大事件,一事件一专题,用纪事本末体方式详记始末。
(3)编纂始末(编后记)
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包括修志起因、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容编排、修志体会等。
3.志(志体)
各分志(卷)门类(篇、章、节、目)设置合理。
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重大事物、地方特点事物有背景、有因果,有比重结构。
4.传(传记体)
人物卷(篇)包括人物传(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四种体裁。
人物传(传略)记已故人物,主要是正面人物,也有少数对社会起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
人物简介主要记健在人物,但少数已故人物材料太少也可放在简介中。
英雄集体和模、高级知识分子等可入表。
入人物简介、表、录的级别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事业的情况,但也要考虑各分志、分卷的平衡。
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要写出人物的个性。
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不能见事不见人。
相关联的人物也可合传。
传记人物容,包括履历和事迹,重点记好在本地、所从事行业、事业的事迹;
人物简介略记履历,主要对本地、本行业、事业的活动简要记述;
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
国际性大都市,所记人物包括本籍人物(在本地工作、外地工作均记);
外籍(包括外地,外国籍人)人物,简单履历外,主要记在本地的活动容。
5.图、照
图、照的拍摄、绘制、选用、编排,要做到典型性、资料性、专业性、综合性、条理性、精确性的统一,从不同角度反映情况。
卷首的图、照能够统辖本分志、分卷容。
串文图、照与所在部分文字要吻合。
6.表
表格包括统计表和事表(文字表)。
表格紧随相关正文之后。
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或自相矛盾。
不以表废文,做到文显轨迹、阶段、结构、比重、特点,表呈详细具体。
数据表敞开式,文字表封闭式。
7.录
收录与所记政治活动、行业、事业、实体有关的,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未来还有参考价值,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
还包括补遗考订等资料。
附录辑录的是其他各卷难以归类,或篇幅较大的复制件,就单项看可具有比各分志、卷有关容更为详尽的资料信息,是对各卷有益的补充。
附录设若干类别,每一件附录件另面编排。
选、辑的文献必须保证文献的真实和尽可能的原始状态。
具体方法两种,一是全文辑录保持文献的原貌,二是删去非本质核心容予以节录。
节录必须保存原文核心部分(句词不动),删节处用删节号【……】表示,文献标题下标明“(节录)”。
8.索引
全志除人物卷外,各分志、分卷均编制索引,设置于编纂始末之后。
索引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引词符合主题原意,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9.分清志种,区域志、专志不可写成部门志。
区域志是以行业、专业、专门志的容综合而成;
专志就是专门的志书。
记事围是从区域,专业、专门事物角度。
不是部门志。
省志、市志、区县志不可写成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工作的容的综合,而是行业、专业的综合。
是区域围事物,而不只是管辖或所管事物。
实体志,是选择有代表性的经济、事业实体进行记述,主要记所属行业、事业的实体活动,党政工青妇主要记组织,其重大活动放入大事记。
一般性的党务、人事、财务管理工作不记。
二、篇目、容要求
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横不缺要项,科学分类与现代具体分工、全志整体性与分志(卷)相对独立性、体例的统一规与突出特点的关系处理得当。
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妥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度。
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反映事物基本特征,记述有深度。
容能够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断限本行业、事业、本实体发展的全过程。
要研究本记述门类、类目的容和要素,做到容全面系统。
(一)横分门类,纵向记述
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
类系事。
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
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
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
(1)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需上溯的则上溯;
(2)切忌纵列文件、常规工作、一般情况,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
(3)不要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
(4)不要逐年记述,搞流水账,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资料罗列。
横分纵述的方法在认识与反映事物本来面目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即能较科学地反映同一门类事物的在联系,揭示同一门类事物间具有规律性的发展变化。
此原则充分体现了地方志的编纂个性,以及它别具一格的编纂风格。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是志书编纂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由于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记述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事物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做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以横为主,纵中有横,横中有纵,纵横结合,使篇目既符合志体,又便于把容写清楚。
避免过分强调横分门类,纵向记述,而导致记述事物的整体性较差和交叉重复等现象。
(二)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新编地方志要求横"
百科"
、纵述历史,历史主线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有的称:
“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
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史。
它所记载的是一地、一行业之全貌,举凡一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等,无一不在方志记述围之。
特别是随着发展,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行业越来越多,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
我们在拟订篇目时务必深人研究,熟知地情,做到尽其所有,广辟类目,注重科学,也就是务必做到横不缺项。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
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
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
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一方包括各行各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
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
(三)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点特色
一部志书是否优劣和有无价值,关键之一是看其有无特色。
地方志的特色包括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及专业特色三个方面。
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
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
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
如首轮志书中都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工业。
二轮志书反映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反映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多元发展,全面走向世界。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我
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
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木地事
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
同时又要很好
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加强记述。
专志必须突出专业特色。
当地优势行业、优势事业。
如的经济、金融、航运、商贸等。
反映事物特点、特色,融个性特征于记述事物的容之中。
特色的事物或事件“浓墨重彩”详细记述,对少数极具特色的事物或事件,允许“单独立志”、“升格”或“前置”处理。
(注意适度)。
(四)生不立传,生可入志,以事系人
地方志的记述容是一个行政区域的天、地、事、物、人,以此反映一地自然环境和社会面貌的历史和现状。
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历史是由人的活动形成的,编修地方志不能离开对人的反映。
以事系人,生不立传就是在方志中如何体现人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传记是记载本地已故重要人物一生事迹的文字。
盖棺论定,不为生人立传,是修志的传统原则,历来为志家遵循。
一是因为志属信史,立传人物,其事迹都要详加验实,以昭征信,特别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方能使志书达到“存真”的目的。
二是因为生人发展趋势难作定论。
尤其是那些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在有生之时往往身披无数美丽虚幻的光环,只有待其身后浮光渐渐消退,现出“真人”后,才能对其一生作出较为切合实际的评价。
三是因为给活人立传,社会上各种社会关系容易介人,常有私人请托而干扰人物传的编写,影响修志工作的正常进行。
生不立传,便可“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耳”。
1998年2月1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也就此作了明确规定和强调,“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
人物志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
由于首轮修志已故人物的记录,二轮修志已故需列入人物传的人物不多,故多采用健在人物简介处理。
以事系人,亦称因事系人,即因记述某一方面或某一事情的兴衰始末时涉及到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类人物。
它是编修地方志书,处理人、事入志,特别是在世人物入志的基本原则。
要求记人时只记述与此事有关的一些容,而不是评价该人的全部历史(这是人物传的容)。
以事系人不是事事系人,人人都系,它只能系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在世人物和其他人物,而且是以起过积极影响的杰出人物为主。
具体地说,主要系12种人:
创始人;
主要领导人;
起重大作用的关键人物;
杰出的理论家、科学家;
行业名人;
能工巧匠;
创造、发明的研制者;
各种重大奖励的获得者;
先进模人物;
具有高尚道德的好人好事;
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