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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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动员(3月1日—3月31日)。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召开动员会时,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森林防火小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罗甸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3月15日—3月31日)。
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村两委、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
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三)集中整治(4月1日-11月30日)。
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
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计划,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11月30日—12月15日)。
各村(居)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户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验收(12月15日-12月31日)。
整治结束后,镇级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村(居)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农工局。
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
各村(居)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指导,多举措推进撂荒地治理。
各村(居)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
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
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
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整理土地、翻犁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
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有成效。
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
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能排;
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
四是村合作社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推进工作,特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
熊 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吕国萍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
王邦荣 镇党委副书记
罗 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付远鑫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传勇 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陈光学 罗甸财政局边阳分局局长
欧子朋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边阳分局局长
徐忠玉 党政办主任
郑泽刚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熊朝举 镇林业站负责人
邓 玺 镇水务站站长
梁 峰 镇国土所负责人
熊圣国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各村支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服务中心,由郑泽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查)各村(居)撂荒地治理工作,并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原则,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地治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调度及督查。
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此项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村(居)依法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
全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资源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通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计划
2021年3月底,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包抓督导工作组,各乡镇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排查,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
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同时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村为单位将调查汇总情况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5月,各乡镇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
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各乡镇4—5月每周星期五18:
00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6月,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包乡督导组,结合省市反馈卫星图斑、各乡镇上报调查摸底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指导各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021年9月底,各乡镇结合秋冬种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021年11月底,各乡镇梳理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排查。
各乡镇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并建立信息台账,保证省、市、县三级信息台账相互印证、数据统一。
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
要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对整治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发现一块、整改一块、销号一块。
(二)
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
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