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深度调研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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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深度调研报告Word格式.docx

主要优点

主要缺点

适用性

卫生

填埋

操作简单;

运营费用低。

占地面积大;

恶臭污染较重;

需要铺设大面积的防渗膜;

需要处理填埋气和渗滤液;

对地下水和土壤有威胁。

人少地多的地区,比如我国中西部城市。

焚烧

发电

占地面积小;

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减小95%,重量减少75%);

无害化较彻底;

垃圾资源化利用(回收电能和热能)。

投资大;

产生二恶英;

对垃圾热值要求较高。

人多地少的地区,比如我国东部发达城市。

堆肥

资源化效果显著。

对垃圾中有机质含量要求较高;

肥料中重金属含量不好控制,可能污染农田土壤;

肥料销售半径和竞争力有限。

用的比较少,适用于肥料运输半径适中、销路有保障的地区。

(二)处理现状

1、国际现状。

目前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如下:

表2:

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国别

卫生填埋

处理率

美国

70

25

5

100

日本

28

66

1.4

95.4

德国

71

1

97

英国

89

10

<1

法国

60

20

90

荷兰

61

23

16

瑞士

15

14

99

意大利

86

13

瑞典

65

33

2

丹麦

32

比利时

62

27

9

98

新西兰

64

30

6

澳大利亚

24

11

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受填埋场地的制约,部分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如表中的瑞士、日本和丹麦的生活垃圾焚烧比例均高于60%,)。

按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分析,欧盟居首,19国家占38%,日本占24%居其次,美国占19%居第三,东亚部分地区(中国、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占15%,其它地区(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巴西、摩纳哥等)占4%。

据欧洲垃圾发电企业联盟(CEWEP)2006年统计,全世界生活垃圾焚烧厂共有约2100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000座;

总焚烧处理能力约为62.1万吨/日,年焚烧生活垃圾量约为1.65亿吨,相当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

2、国内现状。

中国2008年年产垃圾5亿吨,其中设市城市垃圾1.55亿吨,占全世界城市垃圾年产量的30%。

中国的垃圾仅城市垃圾部分得到安置处理,其余将近70%的垃圾尚未进行妥善处置。

得到处理的城市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占82.7%,焚烧方式占15%。

但是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东部发达地区填埋用地日渐紧张,“垃圾围城”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国家政策导向

从国家政策导向上看,我国各级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鼓励力度较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其中比较重要的法规及核心内容如下:

(一)国家级规划计划

1、《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减少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

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2、《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城[2006]243号)。

东部地区:

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

西南地区:

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

西北地区:

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

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它处理工艺。

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

到2010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

重点在经济较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及旅游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

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

(二)国家级优惠政策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是《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将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三)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约束性政策

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

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

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

二恶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

二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三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三、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市场分析

(一)主要技术流派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技术流派主要包括两种:

炉排炉工艺和流化床工艺。

两种垃圾焚烧设备的比较见下表。

表3:

垃圾焚烧炉的类型及优缺点

炉排炉工艺

流化床工艺

工艺简介

垃圾通过进料斗进入倾斜向下的炉排(炉排分为干燥区、燃烧区、燃尽区),由于炉排之间的交错运动,将垃圾向下方推动,使垃圾依次通过炉排上的各个区域(垃圾由一个区进入到另一区时,起到一个大翻身的作用),直至燃尽排出炉膛

在炉膛内加入大量的石英砂,将石英砂加热到600℃以上,并在炉底鼓入200℃以上的热风,使热砂沸腾起来,再投入垃圾。

垃圾同热砂一起沸腾燃烧。

垃圾热值要求

1200kcal/kg(5040kJ/kg)以上

800kcal/kg(3360kJ/kg)以上

辅助燃料

优点

技术成熟;

对垃圾成分和质量要求低;

预处理简单;

飞灰量少;

除渣系统稳定;

燃烧过程控制简单;

运营成本较小。

设备较便宜,投资较小;

国产率高;

燃烧充分;

运行稳定;

使用寿命长;

热效率相对较高。

缺点

价格昂贵;

维护成本高;

核心技术在国外;

对炉排耐热性要求高;

燃烧不及流化床充分;

体积大。

必须进行预处理;

飞灰产生量大;

操作过程气流量大;

满负荷操作时间相对较低;

必须掺煤,收益受煤价波动影响大;

运营成本较高。

适用范围

垃圾热值较高、政府财力充沛、国企运营

垃圾热值较低、政府财力有限

目前,单炉日处理垃圾量为300-500吨的国产焚烧设备已经比较成熟,单炉日处理垃圾量大于500吨的选用进口焚烧设备更为稳妥。

(二)现有产能

截至2008年9月,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100座,其中建成56座,在建44座,总处理能力9.2万吨/天。

超过70%的生活焚烧厂集中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和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位居前四位,合计占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量的近60%。

80%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是近5年兴建的。

我国主要生活垃圾焚烧厂地区分布见下表:

表4: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地区分布

地区

数量(座)

规模(吨/日)

比例(%)

广东省

18

15915

17

浙江省

13260

江苏省

13080

直辖市

12595

其他地区

39

37540

41

合计

92390

炉型分类统计见下表。

表5: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炉型分类统计

类型

处理规模(吨/日)

处理规模比例(%)

引进设备炉排炉焚烧厂

34

35835

38.8

引进技术炉排炉焚烧厂

11750

12.7

国产炉排炉焚烧厂

12885

13.9

流化床焚烧厂

37

31920

34.6

(三)市场主体

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40-50家,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主要是有上海环境集团、北京金州、天津泰达、重庆三峰、威立雅、厦门创冠、深能源、温州伟明、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光大国际、清华同方、绿色动力、上海浦发集团、中科通用、锦江集团、日本荏原。

以上企业分为四类:

1、政府主导型企业。

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垃圾发电项目,企业作为政府建设这一项目的平台。

如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泰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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