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Word文档格式.docx
《浅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Word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作
实
践
,
探
讨
国
家
因
私
出
境
管
理
和
员
的
相
关
问
题
一、如何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以及什么人员应该入
库
”是
公
安
入
部
门
做
好
家
基
础
而
”
库前提就要准确界定入库人员范围,并及时准确入库。
那
么如何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如何确定应该入库的人
员是出入境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
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共中
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
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第三条
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
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
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
论。
第四条又规定:
下列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
(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
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
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
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
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
行业机密的人员。
这
两
条
规
界
了
应
纳
工作人员的基本范围。
目前,可将我旗出入境管理的国家
工作人员范畴具体可以细化为以下几类:
一是政府机关公务员。
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
公务员的编制和范围更加法定化和明确化,此类人员比较
容易确定。
二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人员。
在政府、企事业单
位,大中专院校、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中,存在许多非
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于和国家安
全、利益息息相关,也需要在出国(境)管理中加以掌
控。
但是,并不需要全部都掌控,可根据各地、各单位的
实际情况,按照他们从事的不同工作的性质,对其中具有
领导干部职务,涉及财务、涉及秘密以及特殊要求的人员
(如享受政府津贴、中高级技术职务人才等)入库掌控,
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管理工作量,又不会失控漏管。
三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人员。
这几个部门的
人员数量大,层次广,人员类型多样,如果全部列为入库
范围,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极易妨碍一般人员的出国
(境)利益。
可以对其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正式编制
的工作人员,其他从事特殊性质工作需要掌控的非正式人
员进行登记管理。
此
我
们
实
中
将
”中
工作人员范围界定为:
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参
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中具有领导干部职务、涉及财务、涉
及秘密及有特殊要求的人员,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
统中的所有具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需要掌控的非
正式人员,以及报备单位认为需要报备的人员。
二
、
过
程
反
映
题
围
绕
初
步
形
成
组
织
人
事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和报备单位
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国家工作人员
登记备案制度基本建立。
回顾这项工作的前前后后,我们
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有关单位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认识不够。
某些报备单位认识不到位,缺乏整体意识和大
局观念。
有的错误认为,将本单位的人员送到公安机关出
入境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是对自己单位人事管理权限
的一种制约和限制;
有的人认为,自己因为私事出国
(境)是个人的事情,不关国家和单位的事情,报备管理
后,会给自己的出国(境)申请增加麻烦。
在进行国家工
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登记备案中,存在不配
合、不到位的情形。
(二)各部门之间缺乏协作意识。
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
出国(境)管理的根本目的出发,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和报备单位之间,应该是各
司其职、互相协作的。
从某些方面来讲,公安机关只是承
担,牵头培训、汇总信息的工作,大量的工作应该由组
织、纪检、人事主管部门操作。
但目前的情况是,组织人
事部门缺乏管理的主动性,不能从管理者的角度督促、监
督有关单位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
报
备单位不能及时、全面的提供本单位人员的信息,缺乏建
立长期管理机制意识;
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独立支撑,从
报备人员信息的接收、管理,出入境信息系统的维护管
理,甚至是对报备单位督促。
(三)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强。
在实
施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的报备单位中,有的单位虽
然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将本单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但
通过工作接触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对于本单位的人
员信息变动情况不能及时更新报送。
笔者近期对报备单位
中已知的已经调动的国家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单位调动
后,老单位没有撤报、新单位没有增报;
职务调整后,人
事主管部门权限变化的,没有及时增报,这些情况都会造
成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信息的滞后性,无法根据最新的人
事情况要求相关人员出具有关手续,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
因私出国(境)审查过程中的工作量。
第二,不能对本单
位持有证照的国家工作人员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对于公
安出入境部门反馈的持有证照的人员没有制定专门的制度
管理,也没有确定专人进行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
三,联系联络机制缺乏。
有些报备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把
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临时性的工作应付,管理工作断断续
续,负责人员随时更换,但又不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作用没有发挥出
来。
组织人事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
作中,理应是牵头组织单位,对于管理人员的报送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督促,都应该起到重要作用,毕竟公安机关
出入境部门只是一个小部门,很多需要报备的单位都是公
安机关的同级甚至是上级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仅凭公安
机关自己的力量,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落到实处。
纪检监督
部门也没有建立有关的惩治制度,来有效管理规范报备单
位的管理报备工作。
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
的管理工作也应该是长期的,贯穿于整个管理工作的始
终,不能停留于开始的时候,对于动态管理和清理整顿等
后续阶段的工作便放之不管,形成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单
枪匹马的局面。
三、公安出入境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
理中如何定位
从近期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感觉到,国家工作人员因
(
)
涉
及
面广,牵涉部门多,涉及人员利益复杂。
如何准确定位出
入境管理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位置,对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对自身
的职责作以下定位:
(一)公安出入境部门只是管理的机关之一。
公安出入
负
责
”信
采
集
业
务
指
导
和
数据信息的管理,负责在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过
程中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掌控管理,负责将报备单位人员的
出国(境)情况反馈。
但是,公安出入境部门对于报备单
位送交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是否准确、变动情况的及时更
新、对于已持有证照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国家工作
人员办理手续的审批和监督,是没有权力和能力去负责
的,这些工作应该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和报备
单位负责。
(二)出入境部门在管理中的作用是预防性和辅助性
的。
公安出入境部门作为公民出国(境)申请的受理、审
批部门,是为公民出国(境)提供服务、维护公民出国
(境)权利地方。
在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体系中,主要的作用是预防性的。
首先,出入境部门无权
干涉报备单位的人事管理,只是将有关单位报送的信息及
时录入信息控制系统中,以便在办理证照过程中对有关国
家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掌握,反馈到有关报备单
位,供报备单位管理作参考。
其次,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
没有惩治和制约的权利。
就是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办理证
照的行为,也只能向组织、纪检监督和有关单位提供信息
支持,及时将所属人员的办证和出入境情况告知这些部
门,由他们发挥惩治和制约作用。
3)
是
整
个
体
系
具
有
承
上
启
下
汇
集反馈信息的关键环节。
首先,接收报备单位的人员信息
的报送,进行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在受理出国(境)申
请时,核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出具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对其办理证照情况进
行掌握。
其次,将已经办理证照的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反馈
给报备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以便有关单位对持有证照人
员的证照进行管理。
第三,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
的人员反馈到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
按照报备单
位意见,决定是否受理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
(境)申请。
因此,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是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
(境)管理体系中承上启下、汇集反馈信息的关键环节,
起到预防性和辅助性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报备单位、组织
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四
(境
)管
议
(一)各相关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应该从维护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从保障良好的出入境管理秩
序的观念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相关
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
(境)的管理工作。
组织、纪检、人事部门和报备单位要
敢管、会管、真正管起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建好
库,利用好信息,把好办证第一关,但同时要防止大包大
揽,不越位。
(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
组
织、纪检、人事部门和报备单位和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
形成有效联系联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和保密
制度。
可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定期反馈情况、
交流工作,定期交换相关资料;
建立使用好联络员制度。
(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职责。
组织、纪检、
人事部门要严格出国(境)审批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国家
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已持有证照上缴集中管理制
度;
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要建立有效制约惩治机制;
报备单位建立专人负责的制
度,加强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信息报送管理,同时接
收处理好出入境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
出入境部门作好国
家工作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保证录入数据的时效性、准
确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