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316746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7.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码头工程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2、由于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2.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由于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由于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1.2.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由于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由于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2.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除了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以外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

2组织指挥和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总工、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作为日常主管部门。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审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项目部各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2.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本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和教育;

(3)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演练;

(4)完成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和项目部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对废油、危化品、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确保排放达标;

(4)发生事故立即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现场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项目生产安全副经理

成员: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协作单位现场负责人

职责:

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向各应急救援专业组下达抢救命令,同时用最快捷方式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通过对事故评估,需求助社会专业抢救队伍时,负责报警求助,负责对救护、抢险车辆的交通指挥,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紧急事件的二次扩大。

3.预防和预警

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3.1预防行动和措施

1、加强对项目部生产、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易发生爆炸、泄漏等非正常排放的施工作业面进行普查并汇总;

确定环境污染重点防范项目。

2、加强对项目部环境污染、环境安全重点防范点尤其是施工船舶的防油污管理,组织、监督重点防范项目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习(演练)和应急技术培训。

3、逐级落实防范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责,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装备落实”。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等装备,完善环境应急队伍建设。

3.2预警分级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颜色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加以表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3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警报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采取以下措施:

(1)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响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2)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责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项目限期整改,尽快落实治理方案,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6)一旦最终导致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应急响应

4.1信息受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广东省、珠海市、区人民政府及公安、环保、海事等有关部门。

4.2调查核实

协助市、区环保局、海事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查明引发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的基本情况。

4.3分级响应

1、一般的辐射污染事件市区环保局和有关部门参加。

2、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参见《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4应急处置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负责、联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按照事件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的主管部门领导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启动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和危害程度的扩大;

(3)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同时配合公安、交通、海事、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

(4)协调外部专业处置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主动向有关领导和其他救援队伍,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信息,供现场指挥部和救援队伍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6)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7)联系相关应急监测专业队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在污染物扩散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

(8)必要时,现场指挥部应组织相关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及时预测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和解禁、人员撤离和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9)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对水体、大气、土壤、生态和濒危物种等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现场指挥部应迅速组织相关专业队伍,采取阻断、覆盖、隔离、过滤、清洗、封闭、中和、稀释、转移等措施处置污染物、清理事件现场,防止环境受到进一步破坏和产生二次污染;

(10)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市应急办发出请求,由市委、市政府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和处置工作。

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4.5扩大应急

1、因事态发展,超出项目部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和处置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己十分严重,超出项目部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6信息报告

4.6.1报告时限要求

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向金湾区政府及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

4.6.2报告方式和内容

(1)事发单位以电话等形式向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报告。

主要包括:

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及周边环境等初步情况;

(2)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指在环境应急终止后,由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

辐射事件的信息报告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4.7应急终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的水平。

2、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区县宣布应急终止。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应急办审核,并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

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3、应急终止后,必要时应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后期处置

5.1调查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实施。

应急处置结束一周内,应将调查总结报告报市应急办。

5.2评估

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会同事发地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基本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和发生经过;

应急处置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