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师科目2模拟题四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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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何不妥之处?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请指出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3、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有哪些?
答:
1、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以下不妥之处:
(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
(2)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
(3)监理规划由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正确做法: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3)监理规划应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中:
(1)错误;
(2)错误;
(3)正确;
(4)正确;
(5)错误
正确说法是:
(1)熟悉工作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会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5)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有: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案例二】
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
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
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计量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2)监理工程师按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5)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6)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
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要点如下: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若变更发生后14内,乙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1、该工程采用什么类型的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
说明理由。
2、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1、该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理由是:
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本案例中工程项目性质清楚,但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故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
2、工程计量程序要点第(3)条、第(5)条、第(6)条是正确的,其它三条有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
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员报送上月20日到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不妥之处: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师,并在计量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
(4)不妥之处: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人秋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人秋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要点中第
(1)条、第
(2)条是正确的,第(3)条、第(4)不妥。
第(3)条不妥之处:
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14日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第(4)条不妥之处:
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案例三】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
二是工程的有关施工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实验室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
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查。
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
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了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
建设单位认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
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二:
设备安装施工作业要求安装人员必须有安装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相符,其中2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该两名安装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随后补发《监理通知单》。
事件三:
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
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
施工单位强调,施工单位虽然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而且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暂停令导致施工单位停工2天造成窝工损失,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给予批准。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是否妥当?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哪些内容?
3、事件一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有哪些不妥?
写出正确做法。
4、事件二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
《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
5、在事件三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由监理机构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认可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妥。
理由: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设备管道竖井移位,如果真正实施了,则属于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而擅自进行变更,如设备管道竖井确实造成施工困难则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并应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再重新编制施工方案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查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查:
(1)试验设备是否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2)试验室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试验资格证书;
(4)试验人员是否清楚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相关要求。
3、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做法有如下不妥之处:
(1)建设单位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就要求开工;
(2)建设单位自行起草会议纪要,将会议记要起草完成后发送有关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完成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正式发放文件。
4、事件二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妥当。
《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无安装资格证书的2名安装人员立即停止作业,退出作业现场;
(2)对已安装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给予认可,检验不合格,返工整改;
(3)安排原审核合格人员进场施工;
(4)如无法安排原审核合格人员进场施工,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重新报审安装人员资料,审核批准后进场施工;
(5)上述要求请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5、事件三中,施工单位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设备调试,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做法妥当,但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因暂停整改而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要求给予批准则不妥。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
因为施工单位未按照技术规程调试设备,已明显违反规程要求并可能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案例四】
某建设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