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293943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作心得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实现公正司法,既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主题,也是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目的所在。

然而,面对新的形势,有的认为司法改革后,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管辖权垂直了,法官、检察官的审判权和检察权更加独立了,地方人大对司法工作还要不要监督、能不能监督,对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模糊。

有的担心人大监督会影响“两院”独立行使司法权,担心人大监督会影响“两院”的法律地位,担心人大监督会影响人大与“两院”的关系。

人大司法监督信念发生了动摇,因而在监督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问题听之任之,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

有的人大代表批评“人大监督却如隔靴搔痒,形式大于内容,起不到实质作用。

”这种司法监督信念动摇,说到底是对根本政治制度不理解,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目的不认同,与法治X建设的总体要求相违背。

笔者认为,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与司法机关不是平衡关系,是立法与执法、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我国在推行司法改革中,一方面必须大力推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另一方面不可能也不应当将司法机关排除在人大监督之外。

当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还比较大。

不加强监督,难以扼制司法不公,司法权威乃至法治的权威就无法建立。

因此,在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还必须加大外部监督,特别是必须加强人大这个最权威的司法监督。

二是要克服监督底气不足的思想。

从监督内容看,这次司法改革围绕庭审这个中心和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个重点开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人权、财权、事权上收,削弱了市县两级人大的监督权力。

从监督制度看,《监督法》明确了人大监督的程序和界限,但监督刚性不足、监督权虚置的问题不容忽视,比如长期运用不好的质询权,人大提出质询后,受质询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没有获得通过,《监督法》对此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使得质询案的强制性和法律效力受到削弱。

一些人大代表认为,质询案提出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不如不提。

从监督对象看,“两院”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人大监督就是干扰办案,人大审议就是有意“挑刺”。

甚至不少司法工作者对包括人大在内的外部监督持抵触态度,遇到问题难免消极应付。

从监督主体看,在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熟悉司法工作的不多,监督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足,有时甚至说外行话,做外行事。

从2009年以来我们组织“百名代表参加百场庭审活动”情况看,有的觉得是在“看戏”,进入不了监督的实质性环节,有的提不出中肯的意见建议。

从监督手段看,市县人大司法监督没有规范的程序和规章可操作,人大对司法监督的批评建议乃至交办件,如司法机构不落实,人大没有其他刚性措施。

凡此种种,使人大从事司法监督的同志感到监督底气不足,干劲不大,消极怠工,导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效果和权威。

三是要克服监督顾虑过多的思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司法机关的独立司法权,主要是指独立于各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不受其干扰,而不能排斥人大的依法监督。

2005年中央9号文件出台后,不再搞个案监督。

2015年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出台,利于司法公正,益于依法独立办案。

但有的同志对这些制度缺乏学习研究,认为人大在司法监督方面从上到下没有规范的程序,担心对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申诉、控告的事项转办、交办、督办被司法机关作为涉嫌干预司法记录在案甚至追责。

有的同志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躲就躲,能拖则拖,能不过问尽量做到不过问,避免惹麻烦、遭委屈。

因此,监督有顾虑,监督欠力度,仍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

二、要强化“五种意识”,解决司法监督的规范性问题

一是要强化法治意识。

随着依法治国措施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司法纠错机制和冤假错案终身追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靠权力、靠“好官”、靠人大代表主持公道,充当“青天大老爷”来关注冤假错案,评反昭雪的观念必须改变;

把涉法涉诉事件的解决寄托在“清官”或权力机关的这种带有深厚人治色彩的手段和措施将会在法治框架内失去空间、成为过去。

对什么行为应该惩处,对什么行为应该保护,法律非常规范,责任非常明确,绝不能因为权力机关过问就严惩,也不能因为权力机关不过问就放纵。

因此,作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者必须强化法治意识,绝不能把自己当成法院之上的法院、法官之上的法官。

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渠道,积极支持司法人员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司法和权力彻底“隔离”,让法律比“指示”更管用。

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者在工作中要时刻明白“红线”在哪里,“底线”在哪里,不任性行使权力,时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杜绝以权扰法,形成尊重司法人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崇尚法治权威,恪守法律规则的良好氛围,让司法人员对神圣的法律负责,这样才使法治释放出威严,才能使人民群众分享到公正司法的实惠。

二是要强化规范意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在具体操作时必须严格依法规范。

人大司法监督是“个人无权,集体有权”。

监督法指出的监督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司法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责时,要对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监督内容、监督原则、监督方式及监督程序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一是要规范监督原则。

任何时候都应以尊重司法权独立行使为前提,不超越现有司法体制。

二是规范监督内容。

要把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司法制度和法律、司法政策贯彻实施的监督,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是要规范监督程序。

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程序,在任何一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监督意见建议决定的产生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按程序进行,防止司法监督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也避免司法人员对人大司法监督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质疑。

三是要强化创新意识。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取向,人大对司法的监督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

因此,人大要积极探索开展司法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一是要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创新的勇气和底气。

要始终坚信,不管司法改革怎么改,“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不会变;

司法机关的独立司法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不会变;

法官、检察官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法理依据不会变,人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没有禁区。

二是要围绕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开展创新。

三是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开展创新。

人民期待的公正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公正,而不是在权力干预下的公正。

因此,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发力,创新监督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满足人民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四是要强化本领意识。

对实践性、专业性极强的司法工作进行监督,要求监督者必须熟知法律,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本领,才能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发现司法运行的问题,实现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目的。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

选调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才充实到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岗位。

二要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司法工作监督的专业化水平。

三要聘请知名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借助外力为人大司法工作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四要选派得力干部去外地人大或上级人大司法监督机构挂职,学习经验、提升本领。

五是要强化责任意识。

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公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职责。

这次司法改革是按照司法工作内在规律来进行的改革,也是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要求来进行的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使侦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通过庭审的程序正义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正义。

从这个过程看,能否实现公正司法,法院是重点。

信访纳入司法渠道以来,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各级法院已成为社会矛盾聚集的地方,案件多,案情复杂,闹访、恐吓、辱骂等现象层出不穷,特别是部分群众中还存在信权不信法、信情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现象。

这些问题严重已成为当下法院工作的难点,影响着司法改革的推进。

人大司法监督机构要把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作为重要职责,支持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司法环境的人和事,呼吁全社会积极维护好司法环境和司法秩序,不断提升法院的地位,鼓励人民崇尚法律,增强法官依法公正裁判案件的底气、勇气和正气,增强社会各界对法官权位的认定,让法官们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职业荣耀,从而稳定司法队伍,为法治社会增添生机和活力。

三、要做到“五个坚持”,解决司法监督的实效性问题

人大监督,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关键是看监督的实效性,地方人大司法监督更是如此。

只有不断增强司法监督的实效性,才能不断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权威性。

监督,就是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实效性是监督的生命力之所在,切不可流于形式。

在实践中,笔者认为,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

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离不开司法案件。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对司法工作者的要求,也是对各级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者的要求。

在具体工作中,我认为,要退出个案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类案监督上。

一要法眼识案,坚持不干扰具体案件的原则,通过执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发现共性问题和原因,及时向司法机构反馈、交办。

如2014年9月我们对X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行执法调研,通过座谈、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原法原味收集58条群众意见建议,反馈交办给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认真整改,收到很好效果。

二要依规析案,针对矛盾和焦点相对集中、办理难度大的类案,组织专家教授、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集中分析和研究,重点查找这些问题所形成的原因,反馈给司法机构,使之吸取教训,防止类案延发。

2013年5月,我们结合《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发现群众反映较大的如立案难、执行难、赔偿难,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纠,司法不公等问题,我们组织有经验的律师、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给各政法机构进行整改,效果很好。

三要聚力督案,推动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监督促监督,实现人大常委会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整体监督与个案监督的统一。

(二)要坚持由监督事向监督人转变。

司法是否公正,关键是人。

办案的人作风正了,所办案件也就自然公正了。

加之法检“两官”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办案人员进行监督,在法理上没有禁区。

在实践中,笔者认为,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司法人员的实施办法,使监督人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要建立法检“两官”的执法档案,记录执法办案和考评考核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投诉情况,全面掌握信息,了解情况,为监督人提供依据。

三是要通过案卷评审、当事人评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典型违法案例,坚持做到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案件得不到纠正不放过、办案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