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在我省实施临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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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我省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下列商品及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
(一)成品粮及粮食制品;
(二)食用植物油;
(三)猪肉及其制品;
(四)乳品;
(五)鸡蛋;
(六)液化石油气(政府制定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除外);
(七)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
三、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临时价格干预商品及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
下列企业(第一批)凡需提高价格,应当在拟提价10个工作日前,按规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一)方便面行业
1、申报品种:
方便面
2、申报企业:
(1)广东顺德日清食品有限公司
(2)广东锦丰实业有限公司
(二)食用植物油行业
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调和油)
(1)嘉里粮油(深圳)有限公司
(2)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
(3)番禺合兴油脂有限公司
(4)中山市鹰唛食品有限公司
(三)乳品行业
纯牛奶
(1)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2)深圳晨光乳业有限公司
(3)广州风行牛奶有限公司
四、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临时价格干预商品及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
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调价实施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市、县物价部门。
1、一次调高价格4%(含4%)以上的;
2、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含6%)以上的;
3、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含10%)以上的。
我省调价备案商品具体种类目录(第一批)附后。
实行调价备案的具体企业名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公布。
五、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经营下列商品的企业(第一批),需直接向省物价局备案。
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1、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2、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3、珠海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4、雪佛龙海洋燃气能源有限公司
5、欧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6、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7、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穗燃气有限公司
8、茂名石化实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六、在我省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
列入我省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程序。
任何生产经营者和个人、其他组织,均不得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凡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检举、举报、投诉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
凡发现任何生产、经营者有违反规定的价格行为,可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全省统一价格举报电话为:
12358。
八、我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
当《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情形消除后,省物价局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九、我省临时价格干预有关政策,直接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企业名单及受理结果,各市、县调价备案有关企业名单,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查阅,网址http//。
附:
广东省调价备案商品种类目录
(第一批)
序号
品种
价格类型
执行范围
1
成品粮(标一早、晚籼米、精面粉、)、方便面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
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粮食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2
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调和油)
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3
猪肉(总肉、精瘦肉、肋条肉)
4
牛奶(纯牛奶)
5
鸡蛋
6
液化石油气
经营未列入地方定价目录液化石油气的批发、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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