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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现状Word格式.docx

可运用资金如果得不到良好的投资回报,又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也关系到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日本日产生命、美国通用人寿等公司的破产倒闭就是因为巨额利差损失和资金运用不当等原因造成。

因此,在深刻把握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现状的基础上,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工作,不断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不仅是我国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目前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一、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1.历史沿革。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

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2.存在问题。

资金运用渠道偏于狭窄。

西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比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1998年以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有4个方面的法定渠道:

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规定,如认购定向国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局面仍然存在。

资金运用回报率过低,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由于缺乏其他投资渠道,国内保险业的投资基本上都依法转入存款和国债等固定性投资工具上,因此银行存款、债券的利率以及国债的发行量决定着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

近年来,伴随着多次银行利率下调,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每况愈下,规模收益持续递减。

如果不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益,我国保险将会出现未来支付缺口较大的潜在风险。

投资环境不成熟,资产负债不匹配。

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

另外,保险资金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行为严重。

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

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

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匮乏。

保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缺乏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匮乏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也加剧了监管部门对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担忧。

不公平竞争问题。

在资金运用上外资保险公司有明显优势,如《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保险资金除可以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外,还可购买企业债券、境内外汇委托放款以及股权投资。

显然,外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明显比内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广,导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国内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资金运用现有渠道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存款具有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但其收益较差。

特别是我国在经历了1996年以来连续8次降息后,银行存款利率已低于保单预定利率,距离寿险公司的实际平均资金成本则有较大差距。

  2.国债。

国债作为安全性最好的债券,具有流通性强,收益稳定的特点,是保险公司投资的主渠道。

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逐渐扩大,尤其是近几年,更呈几何级数增长。

在发行规模明显增加的同时,我国国债的发行品种也逐渐丰富,期限设计日趋合理。

  3.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或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

金融机构一般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信用度较高,其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发行后可上市转让。

目前金融债券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借债凭证。

2003年6月,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保险业投资范围,由原来只允许投资铁路、电力、三峡、电信、广东核电、中信等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监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等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也由原来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4.证券投资基金。

1999年10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投资比例上限为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比例由保监会核定。

与其他投资者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单只封闭式基金的比例可以占到该基金总规模的10%。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股票投资、公司债券、不动产投资、抵押贷款、资金拆出、境外投资等,对这部分项目的投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目前,除国务院批准个别保险公司个别不动产项目投资外,尚未批准保险公司向这些方面投资。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

  1.完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即保险资金运用的政治经济环境的总称。

证券、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构成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环境。

一些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其保险资金的运用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具有适宜的保险投资环境。

因此,首先,我国急需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

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例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其次,加快发展债券市场。

国债市场应努力发展中长期国债或向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发行特种国债,扩大和增加中央企业债券品种、数量,要使债券成为保险资金的最主要的投资工具;

再次,规范股票市场,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培养机构投资者;

最后,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模式、投资渠道的创新。

  2.控制投资比例。

保险投资必须绝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这不仅关系到保险企业经营成果,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稳定乃至政治稳定。

所以,既要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又要防范各种外部市场风险,世界各国在保险法中根据本国实际,在规定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规定投资比例。

针对我国保险投资结构的现状,建议今后应重点投资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目前的不到30%,增加到50%左右;

证券投资基金控制在10%以内;

基础设施等不动产投资比例在10%左右;

保持20%~30%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备赔款或给付。

  3.对产险、寿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区别对待。

产险公司通常都是短期的保险业务,保险基金在运用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

基于这一特点,产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应主要坚持回避风险型的风险选择,主要选择那些短期性的投资项目,以保证其对流动性的要求。

同时,产险公司应坚持投资分散的原则,投资分散的重点在投资项目时间的分散上。

需要强调,在保持投资项目整体流动性基础上,也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流动性相对较弱,即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以获取较高的收益。

  寿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期限一般都比较长,这部分资金对流动性的要求就较低,而对盈利性要求则比较高。

同时,由于风险与投资收益、时间与风险一般呈正相关关系,要获取较高的收益,就必须冒较大的风险或选择期限较长的投资项目。

同时,寿险公司在投资风险管理中也应坚持投资的分散性原则。

另外,在保持投资项目整体具有一定盈利性的时提下,也应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期限短,风险小、收益低的投资项目,以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4.建立内部风险投资监控体系。

建立科学投资决策制度,一方面是使投资决策程序化和规范化,投资决策一般应由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程序进行;

另一方面是投资决策的工作范围,投资决策应当建立在专家和专业机构确定的投资风险评估和现金流量的基础之上,同时对资金调度、投资策略、资产分配、资产管理采取专业化管理。

比如,对投保保单,可分为一般帐户和特别帐户分类管理。

根据保险给付情况决定的投资期限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的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资本结构。

  5.加强保险投资行为监管。

外部风险管理主要是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投资行为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监会最重要的监管目标。

从国外情况来看,保险监管层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监管也主要从定期检查其偿付能力来间接控制,通常不具体规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比例。

因此,根据险种偿付风险大小的不同,科学规定不同的偿付能力标准,增强监管标准的可操作性,是风险控制最基础的工作。

  除实施保监会定期和临时性检查制度外,英国保险业实施的指定精算师监管方式,发挥精算师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作用,对风险控制也很有意义。

另外还可通过独立的保险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给出评价。

这一方面能够使信息更加公开化,便于监管层精简职能,更公正地监管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进行选择,客观上对保险公司形成方面的第三方约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发中心.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002-08-07.

  2.李秀芳.中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杨帆,韩卫国等.保险资金运用国际比较研究.国际金融,2002,.

  4.张金林.中国保险投资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1,.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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