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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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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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常见施工扬尘污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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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施工扬尘通用防治措施......................
17
6.1
施工现场围档............................
18
6.2
车辆冲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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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地面硬化................................
6.4
覆盖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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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湿法作业................................
6.6
车辆密闭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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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各类工程施工扬尘防控重点...................
22
7.1
房屋建筑工程............................
7.2
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26
7.3
城市轨道交通............................
2
第八章扬尘防治信息化 27
第九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 29
第十章附则 30
附件 31
1.施工扬尘防治费 28
2.四川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检查标准 34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效
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等制定本导则。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除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城镇建成区新建、改
建、扩建和拆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
筑工程”,农村自建房、扶贫集中安置房等除外)施工过程中
的扬尘防治工作,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规范性引领文件
本导则内容参考和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安全网》(GB5725-2009)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
《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川建发〔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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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系统治理2018-2020年工作
方案》(川建发〔2018〕9号)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3.1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
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3.2建设施工扬尘
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扬尘和堆场扬
尘等,主要包括施工操作产生的扬尘、土方挖填、材料清理、
堆放扬尘、物料装卸和运输扬尘等。
3.3施工现场裸土
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而裸露的堆土
和土地,不包括市政道路路床和已开挖的基坑基底。
3.4车辆冲洗设施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
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综合。
3.5建筑垃圾
指施工现场进场原材料经加工或使用后产生的边角料、废
料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废浆及其他废弃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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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易起尘物料
指工程施工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土方、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废弃物、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3.7施工扬尘防治
指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内外装饰工程等过程产生的扬尘进行防治。
3.8施工扬尘防治方案
依据施工现场生产特点与环境状况,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
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目标、技术措施和行为准则的文件。
3.9硬化处理
指采取浇筑混凝土或者铺设钢板、预制道板、碎石或其他
硬质材料等方法对施工道路和场地进行硬化,防止地面土体扬
尘以及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第四章总体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砂
浆和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搅拌站应按《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
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等要求进行绿色生产。
4.1.2扬尘防治工作机构
施工现场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和土方及运输等单位
共同组成的项目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共治。
4.1.3扬尘防治费用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含拆除发包单
位,下同)在项目建设投资中按规定专项列支,建设工程扬尘
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应不低于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期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标准,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作为不可竞
争性费用专项列支,并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足额计取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款专用,建
立清单台帐,登记造册,并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
3)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4)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包含项目见《施工扬尘防治费》
(附件1)。
4.1.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1)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
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等,内容应有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方案应按规定经审核、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
2)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手续,并
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1.5扬尘防治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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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
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
话等信息。
2)扬尘防治区域内应有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在易产
生扬尘部位设置标识牌,并根据场地和设施变化及时调整。
4.1.6扬尘防治教育
1)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
培训和考核。
2)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教
育培训。
3)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完善扬尘防治
教育培训档案。
4.1.7扬尘防治检查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组织
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存于现场备查。
(扬尘防治检查标准见附件2)
2)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月对工程项目开
展一次扬尘防治综合检查。
当发现季节性天气变化、扬尘污染
主要因素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扬尘防治检查。
3)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
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应一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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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扬尘防治新技术运用
应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技术,鼓励采用装配
式建筑,全面推行预拌砂浆,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
工艺,创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提高扬尘防治水平。
4.2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4.2.1建设单位职责
1)对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应明确工
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设方负责人,牵头组织成立
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
同一工程存在多家
施工单位的,明确划分各自责任并负责沟通协调;
2)应在承发包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
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
案,并审核盖章;
3)将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
入工程造价,并按合同或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并
监督其足额有效使用;
4)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
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5)负责协调与环保、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对本项目扬
尘防治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