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兹偷药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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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听说本城的药剂师约翰最近发明了镭,这种药也许能挽救您妻子的生命,你去求求约翰吧。
”
海因兹如同抓住了救命草,马上奔向约翰的家。
傲慢的约翰声称自己花了大本钱才发明了镭,不肯轻易卖给海因兹:
“2000英镑,这东西就归你了。
”海因兹哪有这么多钱。
可妻子的生命危在旦夕,他只好把小钟表店盘了出去,并四处奔波向亲戚朋友借钱。
可是,凑来凑去,也只有1000英镑。
海因兹没有办法了,只好再次求约翰。
——您行行好吧,艾玛快要死了,您就以一半的价钱把药卖给我吧!
或者我先欠着这笔钱,以后还给您。
――不行!
我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
约翰生硬地拒绝了海因兹的请求。
海因兹十分绝望。
看着日渐憔悴的爱妻,走投无路的海因兹决定孤注一掷。
一天晚上,海因兹翻墙撬门进了药店,为自己的妻子行窃,去偷药……
心理学家讲完这个故事,向男孩们提出了一个道德与法律上的难题:
海因兹应该这样做吗?
为什么?
法官该不该判他的刑?
男孩们做出了不同的反应。
有人赞成海因兹救妻子的这种做法,有人反对海因兹的这种偷盗行为。
心理学家关心的不是他们的答案,而是借此考察儿童对故事中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和意图的解释,了解他们的推理过程。
分析研究了孩子们的各种反应后,心理学家认为——
儿童的道德发展可以分为六个台阶
第一级台阶
赞成“偷药”的孩子说:
“假如妻子死了,海因兹会因为自己没花钱救她而受到谴责,海因兹和药剂师都会因艾玛的死亡而受审。
反对意见是:
“海因兹不应该偷药,他这样做会被逮捕和坐牢的。
就算海因兹成功逃走了,他的良心也会不安的,因为警察随时可能捕捉他。
从上述的推理,可以看出,在这个阶段,孩子的道德动机是避免受到惩罚,服从一定的规则,否则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孩子具有一种服从法律的道德观,他们服从是因为制定法律的成人有高于他们的权力。
第二级台阶
儿童的道德动机是想得到赞扬或好处。
在这样的动机驱使下,犯罪本身往往被忽视了。
在这个阶段,儿童发展了人与人之间简单的交互的道义,做事讲究“平等”。
表示赞成的意见认为,“假如海因兹被抓住,他可以把药交还,他就不会判什么刑罚。
假如海因兹出狱时妻子还健在,那他坐一段时间的牢也不会使他有多大的烦恼,最后他们能夫妻团聚。
”他们认为,他人的权利和自己的权利是可以平等互换的。
反对意见认为,“偷药,他不会坐多久的牢。
但是,他的妻子可能在他出狱前就死了,因而这样对他不会有多大好处。
妻子死了,他不应该责备自己,因为她患癌症并不是他的过错。
可以看到,孩子们会用十分实用的方式来看待惩罚,他们把愉快或痛苦的情感体验与惩罚的结果区分开来。
第三级台阶
儿童已经能预料到别人的责备,他们会考虑自己得不辜负别人的期望。
同意“偷药”的认为:
“海因兹为妻子偷药,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坏的,假如他不偷,他的家庭会认为他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丈夫。
弄不到药而让自己的妻子死去,他会没有脸见人的。
有的孩子提出:
“海因兹偷了药,不仅药剂师会认为他是一个罪犯,别人也会这样想。
以后他会因为自己给家庭和自己带来耻辱而感到不开心,他将没脸见人了。
这些想法反映出这个阶段的儿童有做“好孩子”的倾向,他们关心他人,愿意与别人保持信任、忠诚、尊重和感激的关系。
第四级台阶
儿童开始预见到“行为的不光彩”,即意识到由于没有尽到责任,人通常会受到谴责,还会由于对别人造成损害而产生内疚。
“假如海因兹还有一点荣誉感,就不该因为自己怕做这件事而让妻子死去。
对妻子未尽到应有的责任,他会因为是自己导致妻子的死亡而内疚。
同样,反对“偷药”的孩子,也是从维持社会秩序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想法的:
“海因兹身处绝境偷药的时候,他可能还不知道做了错事。
当他受到惩罚而坐牢时,他就会知道自己做错了。
他会因为自己触犯法律而感到内疚。
儿童的道德发展到这个水平,道德判断通常是根据自己思考的和已经接受了的处世原则。
这些原则超越了社会的规定,而具有内在的正确性。
第五级台阶
孩子们关心的是如何为最大多数人、最大程度谋利,同时还关心自己的自尊心。
赞成“偷药”的孩子说,“假如海因兹不偷药,他会失去别人的尊敬。
”“假如海因兹就这么让妻子死了,说明他胆怯,他会失掉自尊心,也会失去别人的尊敬。
反对“偷药”的孩子认为,“海因兹偷药,他会失去社会的尊敬,他违犯了法律。
海因兹因感情冲动,失去自制,忘了从长远着想,他自己也会失去自尊的。
这些回答,可以看出孩子们努力避免把自己归类到无理性的、言行不一的、没有决心的人当中去。
他们已经意识到,有着不同的社会观点和价值标准,价值和标准是相对而言的。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应该守纪律和规则,但法律和规则是可以改变的。
第六级台阶
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儿童关心的是违犯自己的原则而自我谴责,维护的是自己的道德原则。
持赞成的意见:
“海因兹不偷药而让妻子死去,他以后一定会谴责自己的。
海因兹遵守了外在的法律规则,他虽然不会受到外界的责备,但他没有遵守自己良心的标准。
反对意见:
“海因兹偷了药,他不会被别人谴责,但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因为他没有依照良心和正直的标准行动。
这些回答,说明儿童已经能从“比社会更重要”的观点出发,服从于一个更高级的法律。
他们在判断是非时,恪守自己选择的道德原则。
法律与这些原则通常是相一致的,所以应遵守法律;
但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以道德为标准。
在这样一系列的研究中,心理学家进一步推断,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是按着一个不变的阶段顺序进行的,而且这个顺序适应于一切文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