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3018039 上传时间:2022-10-02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18.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

2、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

(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

(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理由、整改措施和办法等;

3、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半个月左右开始进行。

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接着酝酿和提交提案;

4、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

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

它要经提案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

教代会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1、提案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

2、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

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

二看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

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

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声名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

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在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

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

说明:

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

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

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小组要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

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

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

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人严格执行。

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

但同时要给提案人做合理解释。

(5)反馈:

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学校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制度

  民主评议时间:

学校教代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一次对任职两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领导组:

学校应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以及学校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评议工作。

通过评议,建立起一套监督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自我约束的机制,从而达到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反腐倡廉,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推进民主政治进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目的。

  民主评议原则:

必须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

必须坚持群众性、民主性的原则,真正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民主评议内容:

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原则,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民主评议步骤:

应按照有关规定的九个方法步骤进行,校长、园主任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评议和监督,不得走过场,并将民主评议开展情况、评议结果书面报教委党委。

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说明;

4、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主持。

(二)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

领导小组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三)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1、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2、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

3、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校长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

4、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

必要时也可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教代会代表小组制度

教代会代表小组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工会小组长担任组长。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任务是:

1、组织本组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

2、协助行政安排好教代会期间的工作;

3、组织本组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积极反映教职工对有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经教代会领导小组同意,可选派代表在全体大会上发表意见。

4、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和修改;

5、完成教代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任务是:

1、向本组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的精神,协助行政制定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的措施,引导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落实大会决议。

2、选派本组人员参加全校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3、征集教代会提案,对本组教职工的提案初审,对确定的提案按期上报学校教代会领导小组,并由学校行政研究解决。

4、组织本小组开展日常的民主鼓励和民主监督活动。

5、组织本组教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民主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代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制度

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

1、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聘请少数有特殊专长的非教职工代表参加。

2、专门工作小组根据教代会的任务和职权,学校设立女工小组、生活福利工作小组、信息技术小组、纪检工作小组。

(1)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监督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3)根据教代会的授权,审定本专门工作小组分工范围需要决定的问题;

(4)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领导制度

1、教代会领导小组为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有5人组成,其人员有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两名教师代表组成。

2、教代会领导小组成员产生的程序是:

(1)工会委员会经过广泛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单位党支部审核。

(2)召开教代会会议履行民主程序正式产生。

3、教代会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领导大会期间的各种活动。

包括:

(1)主持大会;

(2)听取和综合教代会对各项议题讨论审议的意见;

(3)研究大会议题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

(4)主持大会选举,(5)处理大会期间和发生的重大问题。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换届时,由教代会主任主持召开大会;

审议提交教代会通过的大会议程、议题以及决议和决定;

起草大会决议;

组织与会议有关的各项活动;

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大会选举和表决须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教代会主任说明原因,取得同意。

遇到重要事项,经党政提议或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可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3、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由工会与学校党政协商后提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教代会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4、教代会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讨论,收集代表提案;

闭会期间,主动联系代表和广大教职工群众,随时反映各种建议;

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干部。

5、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应认真执行。

每次教代会对上次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教代会根据需要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和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

提出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杏林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和《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审议建议权。

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审议通过权。

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结构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八条审议决定权。

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集体福利事项。

第九条评议监督权。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校行政领导每年在教代会上作一次述职报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代表要求就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建议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代表实行常任制,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青年、妇女、民主党派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第十三条各年级,处,室根据学校代表分配名额,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选的代表必须经大多数人同意。

第十四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