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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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个学年材料扣0.5分,直至扣完。
1.2工作机制(2分)
1.2.1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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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作机构(3分)
1.3.1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
1.3.2每学年召开1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有会议纪要。
无会议纪要得0分。
1.3.3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相关工作档案完备。
1.4规章制度(4分)
1.4.1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检查、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缺1个方面制度扣0.5分,直至扣完。
1.4.2有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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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件保障(23分)
2.1教师配备(4分)
2.1.1有专职心理教师,不同学段各有专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1000人以下的中学、1200人以下的小学有兼职心理教师)。
2.1.2按有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心理教师,心
理教师持有A证或B证;
全校50%以上
的教师持有C证。
查阅资料、访谈。
每个因素1分。
2.2师资培训(5分)
2.2.1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2.2.2每年对专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6学时以上。
仅心理教师或班主任培训达标得1分。
心理教师培训每少2学时扣0.5分,班主任培训每少2学时扣0.5分,直至扣完。
2.2.3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2.3教师待遇(5分)
2.3.1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计入工作量。
2.3.2心理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缺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
2.3.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措施。
2.4阵地建设(5分)
2.4.1心理辅导室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总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现场检查。
面积不达标扣1分。
2.4.2心理辅导室或图书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200册(本)以上。
册(本)数每少40本扣0.5分,直至扣完。
2.5经费投入(4分)
2.5.1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2.5.2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
低于10元得0分。
3.教育教学(39分)
3.1课堂教学(11分)
3.1.1开设心育课程,小学每班每学期8节,初中每班每学期6节,普通高中每班每学期4节,中职学校每班每学期8节。
各年级课程表。
凡有一个年级没有开设心理课的,则扣1分,直至扣完。
3.1.2课程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框架系统、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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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1个体系要件扣1分。
教学计划等不科学、不规范酌情扣1-2分。
3.1.3每学期有2次以上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
每学期有1次以上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每个要素1.5分。
次数不达标0分。
3.2学科渗透(5分)
3.2.1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有渗透目标和过程;
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在工作计划、总结、教案中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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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要素2分。
科任教师、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教案中任一项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扣2分。
学科渗透深度、科学度不足的酌情扣1-2分。
3.2.2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优秀案例,帮助科任教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渗透能力。
未提供科任教师任何帮助的得0分。
3.3文化建设(7分)
3.3.1每学年开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
3.3.2指导学生成立有心理社团或朋辈互助团体。
3.3.3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3.4心理辅导(10分)
3.4.1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10小时以上。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访谈。
3.4.2心理咨询记录完整,包括来访者个人资料、来访者主诉问题详述、心理教师对问题的分析、心理咨询计划的制订及实施、效果评价、备注等,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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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材料、咨询原始记录。
档案建立不完整、建立不科学的酌情扣1-2分。
3.4.3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不泄露学生心理咨询信息。
现场检查、访谈。
3.5社会合作(6分)
3.5.1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
3.5.2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
3.5.3每学年1次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合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科学发展(27分)
4.1科学研究(8分)
4.1.1校领导和教师具有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
访谈。
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理念的科学程度酌情赋分。
4.1.2承担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心育课题立项证书或结题证书为准。
4.1.3近三学年,学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心育论文,或公开出版心育著作,论文1篇计0.5分,著作1本计1.5分。
最高不超过2分。
4.1.4有1项地级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
4.2教育实效(6分)
4.2.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后学生心理素质水平有显著提高。
根据了解到的教育效果酌情赋分。
4.2.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后亲子关系有显著改善。
4.2.3开展心理咨询后,个案学生有较大的良性转变。
查阅资料(不得出现学生姓名等隐私信息)。
4.3特色培育(9分)
4.3.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3年以上,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区域影响效果一般扣1分。
4.3.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有科学、准确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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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色概括的科学性、先进性、独特性等酌情打分。
没有特色概括的得0分。
4.4社会影响(4分)
4.4.1无因学校原因而导致的重大恶性事件。
4.4.2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根据了解到的反映情况酌情打分。
说明:
1.本《指标体系》是根据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2.本《指标体系》共有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
3.本《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
通过书面初评和实地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可认定为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本《指标体系》中的“大于”、“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5.本《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
”隔开。
附表1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任课科目
及周节数
主要负责工作
职务及职称
是否通过省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
是否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注:
1.“是否通过省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一栏,请填写“否”或者“A”、“B”、“C”。
2.“是否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一栏,请填写“否”或参与课题的名称,并在课题名称后标明课题
级别(如:
省级课题、市级课题)。
附表2
学校持省心理健康教育A、B证教师情况表
持省心理健康教育A或B证
注:
1.“持省心理健康教育A或B证”一栏,请填写“A”或“B”。
附表3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情况表
专职或兼职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年限
是否参加其他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2.“是否参加其他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一栏,请填写“否”或培训名称。
3.“是否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一栏,请填写“否”或参与课题的名称,并在课题名称后标明课题级别(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