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295759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62 大小: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文本

图册

讷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

 

审批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审查机构:

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组织编制机关: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黑龙江省龙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篇总则1

第二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4

第一章区域协调发展策略4

第二章市域空间管制规划5

第三章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8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4

第五章市域交通发展策略与组织17

第六章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9

第七章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1

第八章市域旅游布局规划23

第九章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6

第十章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9

第三篇中心城区规划33

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33

第二章城市规模33

第三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34

第四章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35

第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38

第六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46

第七章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51

第八章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特色规划58

第九章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60

第十章中心城区旧区改建规划66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67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70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76

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78

第十五章低碳规划85

第四篇城市规划的实施措施88

第五篇附则92

第六篇附表93

附表一讷河市城乡用地汇总表93

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94

附表三规划道路一览表95

 

第一篇总则

第一条编制情况说明

本规划是对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编。

在本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及城市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快讷河市的城市化进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讷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目标,讷河市人民政府特委托黑龙江省龙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第三条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9.《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2.《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

13.《黑龙江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规范》(DB23/T1014-2005)

14.《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5.《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16.国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2年—2015年,远期规划的期限为2016年—2030年。

第五条规划层次范围与概念说明

1.规划层次

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2.市域

市域是指讷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6659.9km2,包括1个中心城区、11个建制镇、4个乡、以及9个国营农场组成。

3.规划区

本规划所称规划区,指因讷河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讷河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6659.9km2。

4.中心城区

讷河市中心城区范围是东至G231高速,南至讷莫尔河新防洪堤,西至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总面积4448.20hm2。

第六条规划文本中黑体字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修改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章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第七条区域协调战略

加强与齐齐哈尔市的协调,以齐齐哈尔市为核心,并采用差别化发的策略,做好齐齐哈尔市域副中心和市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加强与富裕县、克山县、依安县、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和莫力达瓦旗等周边县市的协调与联系,在交通等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协调发展。

加强与农垦部门和森工部门的关系,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同质竞争,实施场县共建、林地共建,促进地区协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市域内各级城镇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加强各级城镇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二章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八条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讷河市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嫩江、尼尔基水库、讷莫尔河等河流水体控制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尼尔基水库大坝下游沿江低洼地区、嫩江、讷莫尔河等河流滞洪泄洪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限制建设区:

包括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草场区、历史文化古迹周边限制建设区、重大交通廊道周边限制建设区、电力通讯设施廊道、重大微波通道限制建设区、重点旅游景区限建区、重大污染企业周边限建区等。

适宜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

第九条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禁止建设区域范围内,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与管理,禁止与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区内已经存在的城乡建设用地逐步还原为相应功能的用地。

2.自然保护区:

讷莫尔河、尼尔基湿地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内的珍贵稀有动植物,维护和促进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与保护区无关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

3.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的水土涵养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有污染的种植、养殖业。

4.基本农田保护区:

《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

5.生态功能保护区:

讷莫尔河湿地、嫩江干流及其他主要河流、尼尔基水利枢纽保护区、各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内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

6.重大设施控制区: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滞洪泄洪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严格执行相应的设施管理条例。

第十条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限制建设区内,依据相关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制建设开发的规模、强度和使用功能。

2.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改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工程,保证河流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3.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区、草场区、历史文化古迹周边限制建设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文物保护法法》,进行开发和保护管理。

4.重大设施限建区应分别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其他建设活动,保障各项重大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适宜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

1.适宜建设区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和使用功能等。

2.城镇已建区: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非耕地或劣质耕地、盐碱地等。

3.农村居民点:

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推行旧村宅基地复垦工作。

4.独立工矿区:

区内用地规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准定额严格控制,严禁超标占地。

区内因生产建设等造成破坏的废弃工矿用地,应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保护和改善区内土地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组织生产和建设。

第三章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一节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二条市域总人口预测

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79.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2.0万人,2030年市域总人口为84.0万人。

第十三条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5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38%,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5%,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6.5%。

第二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十四条发展战略

1.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宗旨,全面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重点发展中小城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扩大开放为先导,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加快工业新型化、城镇特色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促进区域联合和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建设新兴的工业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和全国特色农畜产品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讷河市。

 

2.城镇化战略

优先发展中心城市,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镇内部结构,创造具有聚集效益的优化组合空间,加强城市景观塑造,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将讷河市建成齐齐哈尔市北部区域中心城市。

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调整,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城镇整体环境水平。

3.空间发展战略

讷河市域城镇体系应发展成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中心镇为重点、一般乡镇为支撑的三级城镇等级,形成职能分工明确、规模结构合理、空间地域分布协调、社会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

整合城乡居民点,加快农村地区城镇化步伐,推进撤乡并镇、村屯合并,使市域城镇体系由放射轴带化向网络化发展,构建高层次的市域城镇体系。

4.生态发展战略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发展清洁能源,发展节能建筑,提高环保意识,建设低碳城市,保护好农田、森林、湿地、河湖等自然环境,走人与自然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绿化体系建设,改造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第十五条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203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达到34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年均增长7.5%,达到4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上涨幅度控制在3%之内。

2.社会发展目标

203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指标大于25m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100%,医疗保险达到10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小学纯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适龄人口高中和职业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建立健全市、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

3.生态环境目标

203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中水回用量占处理量的比例达到3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第三节村镇建设指引

第十六条建制镇建设指引

1.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