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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弥勒县2013年朋普镇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项目背景

1.1弥勒县社会经济状况

1.1.1人口及民族

2011年底弥勒县全县总人口52.56万人。

其中:

农业人口46.4万人,占总人口的88.28%;城镇人口6.16万人,占总人口的11.72%。

农村劳动力28.3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1.06%。

1.1.2工业概况

弥勒县的工业以烟草、制糖、葡萄酒、煤碳、电力为主,2011年现行价工业总产值16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8%。

1.1.3农业概况

全县紧紧围绕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农民增收主题,狠抓政策落实,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011年,全县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达26.6亿元(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1%。

其中农业产值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7%;林业产值0.3亿元,比上年增长0.3%;畜牧业产值1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渔业产值0.4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4亿元,比上年增长4.7%。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00元,比上年增长13%。

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85元,比上年增长16.5%。

1.1.4交通和通讯

弥勒县境内公路四通八达,326国道线贯穿全县;贯穿全县的石蒙高速公路基本竣工,预计2012年底可通车使用;贯穿全县的新建云桂铁路已全面开工,预计2015年底可通车使用。

2011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1894.7公里,行政村通车率99.2%,自然村通车率94.8%。

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达10.2万辆,其中:

摩托车7.3万辆。

大型汽车0.3万辆,小型汽车2.1万辆。

通讯网络发达,2011年末全县固定电话普及率达11.02%,用户达2万户,同比下降46%。

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5.1%,用户33.5万户,同比增长17.5%。

全县各乡镇均开通了移动电

1.2林业用地现状

弥勒县国土总面积586.69万亩,其中:

林业用地面积347.28万亩,占弥勒县国土总面积的59.2%,非林业用地面积239.41万亩,占弥勒县国土总面积的40.8%,森林覆盖率为40.3%。

1.3耕地利用现状

全县耕地总面积52.8万亩(土地详查面积126.4万亩),其中:

水田20.5万亩;旱地32.3万亩,人均占有耕地1.28亩,县境内中部地势北高南低,东西两山由北向南,形成“两山夹三坝”的岩溶地貌。

1.4项目区地理位置及自然概况

1.4.1自然地理概况

1.4.1.1项目区地理位置

项目区地处弥勒县南部,东接弥勒县江边乡,南与开远市隔江相望,西接弥勒县巡检司镇,北接弥勒县竹园镇。

1.4.1.2项目区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项目区内多为中山丘陵和中山强烈切割地形,石灰岩广为分布,岩溶地貌发育程度较高。

项目区平坝面积占4%,山地面积占96%。

项目区内部分区域岩石裸露,土壤沙化,石漠化程度较高,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环境恶化。

2、地质和土壤

土壤成土母岩主要有石灰岩、砂岩、页岩等,主要成土母质有湖积母质、冲积母质和坡积母质。

根据土壤普查资料和林业专业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区内分布有红壤、紫色土、水稻土等三个土类,其中以红壤和紫色土为主。

3、项目区地处云贵高原地带,海拔介于1191~1415米之间,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区,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的特点。

1.4.2社会经济概况

1.4.2.1人口及民族

项目区总人口46387人,其中:

以汉族为主,占总人口的61.4%。

1.4.2.2工业概况

项目区内的工业以制糖、采石采砂等为主,根据县统计局统计,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1532万元。

1.4.2.3农业概况

项目区内2011年末耕地总面积44260亩,人均耕地面积1.0亩。

粮食总产13915吨,人均粮食产量300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29439.4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22元。

1.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5.1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

项目区地处弥勒县林就河流域(隶属南盘江的三级支流),部分区域岩石裸露,土壤沙化,石漠化程度较高,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环境恶化。

实施该项目,进一步强化生态经济兼用林效益的发挥,有效防止流域内土壤继续砂化和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歪者山水库的生态安全,延长歪者山水库的使用寿命。

1.5.2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

经济发展离不开环境条件,只有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经济建设项目才能稳步、健康地发展。

如:

很多项目投资都把环境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1.5.3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

随着烤烟“双控”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传统农业生产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面对现实,利用我县土地资源优势,念好“山”字经,把希望和潜力放在山上。

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把林业为重点的生物产业建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全县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确保弥勒县2011年朋普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幅度提高林草覆盖率的目标实现,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目标要求。

1.5.4脱贫致富的需要

弥勒县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只有改善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利用山区广阔的土地资源开发财源,把推动林业产业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保护、培育、优化和合理开发利用,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农民脱贫致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5.5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产水平的提高,既需要丰富的物质产品,也需要山川秀美,优美的生存环境有益于人类的身心健康。

所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1.5.6促进生态农业向旅游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弥勒县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交通优势,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昆明及周边市县来弥勒旅游度假的人也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的统计,2011年,弥勒县全年共接待海外游客4909人次,增长11.77%,旅游外汇收入252.56万美元,增长20.2%;国内游客209.48万人次,增长10.0%;旅游总收入达9.63亿元,增长29.02%。

该项目的实施,势必为弥勒县旅游业新增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1.5.7山区综合开发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县山区的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与丰富的资源形成巨大反差,山区发展滞后既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聚焦点,也是我县加快发展释放潜力的有效增长点。

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是中央、国家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分析发展形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1.5.8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支农、扶农政策,目的就是快速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项目区农民生活环境,提高项目区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整村推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1.5.9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率的需要

项目区原为荒坡、荒山,农户开荒种植现象严重,导致水土大量流失,生态严重破坏,后经改良,由弥勒江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在该流域内种植核桃300亩,柑秸931亩,枣子680亩,生态涵养林3689亩,共计5600亩。

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严重影响该区域内生态效益正常发挥,有必要对该区域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生态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山区综合开发的相关政策,同时还符合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原则,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

2.1设计原则

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州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要求,做到既要符合本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又要结合实际,做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坚持规模发展,易于实施,且有显著效益。

2.2设计依据

依据《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进行设计编制。

2.3设计标准

项目实施后,田间道路配套,受益区灌溉水源充足,水利设施完善,灌溉保证率P=75%以上,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做到能灌能排。

根据项目实际,各类工程基本按以下标准控制:

1、泵站工程

按照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执行。

2、管网工程

(1)输水管道

参照《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设计建设。

(2)水池

参照《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设计建设。

根据工程实际,采用钢筋砼圆形薄壁结构,壁厚50cm,C20砼浇筑,配筋根据分析计算确定。

3、机耕路工程

参照机耕路设计要求,结合项目区现状进行布局道路。

4、供电工程

按照电力行业标准执行。

2.4建设内容

已实施的云南省红河州2011年弥勒县朋普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受制于“水”,无生产用电和机耕道路,严重制约着项目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进一步发挥,项目的治理目标实现困难,为此本次项目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区提供水源保证的同时,完善果木林区内灌溉系统,提高水的利用率及保证率。

项目主要布置如下工程措施:

1、泵站工程(D45-50×5)2座

2、管网工程1件

(1)配输水管(PE管dn25—dn110)592550米,其中dn110/2700m,dn90/4850m,dn25/585000m。

(2)布置水池9个,其中400立方米水池3个,450立方米水池2个,600立方米水池2个,650立方米水池1个,1800立方米水池1个。

3、机耕路9980m

4、供电工程1件

(1)10KVA线路3km

(2)125KVA变压器2台

2.5工程设计

2.5.1泵站工程

按照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执行。

2.5.2管网工程

1、输水管道

本着几条原则进行设计,一要合理划分灌溉区。

由于项目区部份耕地位于山区,地块高差较大,管网布置宜以各调节水池控制灌溉面积作为一个完整系统,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灌溉区,各灌溉区的划分应根据作物布局、地形条件,地块形状等确定,尽量将压力接近的地块划分在同一灌溉区;二要严格控制各灌溉区地块高差。

根据实际地形,以10-40m为宜。

合理确定给水栓位置,管线力求短直,尽量减少起伏,避免折点。

给水栓纵横向间距以40-60m为宜;三要合理选择管材和管径。

管材一般选用PE管和镀锌钢管,管道的允许工作压力和管径应根据水力计算成果确定,既要经济合理,又要保证管网安全运行,管径50mm-200mm;四要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应根据管线情况,在适当位置安装进(排)气阀和冲沙阀。

配套管网(PE管dn25—dn110)592550米,其中dn25长585000米,dn90长4850米,dn110长2700米。

管全部埋设于地下,埋深0.8米,控制面积1611亩。

2、水池

①规格:

φ10.0m×5.5m,容积400立方米;φ11.5m×4.5m,容积450立方米;φ12.0m×5.5cm,容积600立方米;φ13.5m×4.5m,容积650立方米;φ20.0m×6.0cm,容积1800立方米。

②结构设计:

水池壁:

钢筋砼圆形薄壁结构,壁厚50cm,C20砼浇筑,在施工时须双面立模。

水池底:

钢筋砼圆形薄壁结构,先垫一层厚10cm的C15混凝土,再浇C20钢筋砼厚40cm。

2.5.3机耕路工程

参照机耕路设计要求。

机耕路主要布设在实施坡改梯地块内,并以道路为骨架与管网、蓄水池工程同时规划建设,沟渠用于机耕路排水,兼有灌溉沟的作用。

2.5.4供电工程

特种行业,由电力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设计。

2.6工程量

项目区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2.7科技措施

开展科技推广培训30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份,让项目区农户熟练掌握果树栽植、修剪、培育、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能,投入资金20万元。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3.1组织机构设置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使项目发挥出良好的基础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必须加强项目的管理。

为此,弥勒县委、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及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项目区相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区村民参与建设积极性高,为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2项目的管理

项目立项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设计划,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技术力量,作好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上报审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作好投工投劳准备。

县项目办根据项目建设目标,按照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工程总体进度,编制年度计划,报上级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县项目办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控制投资,并负责组织好项目实施的原始资料、统计报表、会计核算等资料的填报、汇编与上报。

结合项目的计划进度及工程完成情况,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按规定对部份物资进行竞争性招标;不定期地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3.2.1实行招投标制

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对以国家投资为主,投资规模以上的坡面水系工程、机电排灌工程、机耕路等单项工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

3.2.2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制

为保证按项目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技术标准,县项目办安排技术人员,与项目主持实施机构工作人员一同驻守工地,对项目的规模、质量进行把关,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3.2.3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严格按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备专职会计与出纳、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

2、中央资金严格实行申请报帐制支付方式。

同时,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一个项目两个帐本支付运行,确保中央资金安全。

3、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财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一支笔杆批字的原则,严禁多人批付、越权批付专项资金。

4、项目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县财政局根据施工合同,按施工进度拨款,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5、项目年度工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时,提供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报告,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建设。

3.2.4项目后期的管护方案和经营措施

项目竣工验收后弥勒县农开办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严加管护,保证正常运转,发挥效益。

当地朋普镇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管护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切实加强管理。

管护期间的经营所得归产权所有所有者,主要工程设备及建筑物,其维护费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管护人的工资等,应坚持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实现以水养林、以林蓄水的良性循环。

第四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4.1投资概算

4.1.1概算依据

现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本地区的材料和劳务价格。

4.1.2投资内容

项目总投资560万元。

其中:

工程直接费为517万元。

其中:

泵站工程94.6万元;管网工程216万元(包括管道103万元和蓄水池113万元);机耕路工程159.7万元;供电工程46.8万元。

项目管理费为18万元。

工程管护费为5万元

科技措施20万元。

4.2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560万元。

根据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规定,资金筹措方案为:

申请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资320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资144万元,县级财政投资64万元,群众筹资投劳32万元。

 

第五章效益评价

5.1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森林面积5600亩,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庇护农田、保肥、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产生有益的作用。

5.1.1涵养水效益:

新造林地郁闭后每年每亩森林可增加蓄水25m3,新增5600亩林地每年可增加蓄水12.5万m3,按替代价值每立方米1.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18.75万元.

5.1.2保土效益:

新造林地郁闭后,按每亩森林每年保土4吨计算,5600亩新造林地每年可保土20000吨,按固土工程2.0元/吨计算,折合人民币4.0万元。

5.1.3保肥效益:

每亩森林每年减少土壤中N、P、K流失折合56公斤,新增5600亩造林地,每年可减少28万公斤N、P、K流失,以每吨1750元计算,折合人民币49万元。

5.1.4净化环境效益:

按照每亩森林日释放氧气49公斤,可吸收二氧化碳67公斤计算,新增5600亩森林每天可释放氧气24.5万公斤、吸收二氧化碳33.5万公斤,同时还可吸收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和灰尘,还有降低噪音和杀灭细菌的功能。

5.2社会效益

(1)优化资源

通过朋普镇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增加森林覆盖率,从而绿化、美化了弥勒的山川,符合我县园林化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增加了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成功率;有效地改善生物资源,改善水资源的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带动产业发展。

(2)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为促进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国家相继出台了发展林业、保护林业的相关政策,必然会使生态与环境的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使保护生态、保护环境、杜绝偷砍盗伐和违章野外用火的环境意识深入人心,推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是“三个代表”精神的具体体现。

(3)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通过朋普镇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生物多样性,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等。

同时,还能提供大量的林副产品,开辟新的财源,增加税收,可提高本县的财政收入。

(4)项目建设过程中吸收大量劳动力,增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5.3经济效益

5.3.1直接经济效益

按20年的经营期计算,项目建成后:

新增美国薄壳山核桃核桃300亩,7年后按每年每亩平均采收核桃300公斤,按60元/公斤的销售价计算,13年直接经济总产值为0.7亿元;新增优质柑桔991亩,3年后按每年每亩平均采收柑桔3000公斤,按3.5元/公斤的销售价计算,17年直接经济总产值为1.77亿元;新增优质蜜枣680亩,4年后按每年每亩平均采收蜜枣1000公斤,按15元/公斤的销售价计算,16年直接经济总产值为1.63亿元;新增速生丰产林3689亩,满6年时按每年每亩平均采伐造纸浆材12立方米,按300元/立方米的销售价计算,20年(3个轮伐期)直接经济总产值为0.4亿元。

该项目建设成后产生经济效益4.5亿元,平均每年(按前20年计算)可新增林业产值2250万元。

5.3.2林木储备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增森林面积5600亩,按平均每亩森林蓄积10立方米,即可增加森林蓄积5.6万立方米,按800元/立方米计算,材木储备效益为4480万元。

 

第六章项目总评价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环境保护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省、州、县“十二五”规划范围,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首选项目,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适当,布局合理,方案切合可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较为显著,加之项目区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劳动力充足,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有保证,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县、乡领导重视,群众愿望迫切,历年造林经验丰富、技术成熟,完全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综上所述,实施本项目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可行的,建议省、州农业综合开发办给予立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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