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2738457 上传时间:2023-04-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docx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篇一: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文号:

()卫医销字()第()号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章)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湖北省卫生厅制

(一)主要事项登记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审查、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四)归档和公告情况

篇二:

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大走访”活动的

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大走访”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以下简称“大走访活动”),我委认真响应,积极部署筹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大走访活动”。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认识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学习过程中,专题强调“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市直人口计生系统的每个干部党员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

使他们认识到,开展大走访活动是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载体;是完善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提高整改实效的重要措施。

具体到人口计生工作上也使大家认识到,大走访活动是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影响我市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准确把握开展大走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健康进行

市人口计生委大走访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总体要求是: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推动委党组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一批基层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积案问题,解决一批计划生育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实际问题,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问题,解决一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办成一批群众最期盼、能够办得成的实事,着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纠

纷,使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通畅,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为切实加强对“大走访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姜保国担任,邵振东、刘祖新、杨明辉、刘前虎、陈志萍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实行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负责人具体抓,努力为“大走访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制定印发了“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大走访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是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二是广泛听取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的党员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设立公开接访电话(8449973)和意见箱(委机关一楼);四是认真受理和重点督办“来访”和“信访”方面的问题;五是把大走访活动与“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百千万·互联共建”活动,走访慰问,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等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为确保“大走访”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组织了三个活动小组深入县市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这三个小组分别是:

重点来信来访走访督办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走访督导组、社区育龄群众民意走访调研组。

调研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提出走访和调研建议,调研小组经过讨论制定了细致的走访调研(问卷)提纲。

走访调研活动结束后,均要提交书面的走访调研情况汇报材料。

三、围绕大走访活动的活动方式和责任分工,保证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将政策宣传落到实处。

通过走访,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经验;传达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决策部署,通报重要情况;宣传中央、省委《决定》和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和育龄群众认清形势,正确把握上级精神,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心同德,共克时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7月11日,是第20个世界人口日,我委通过此节日大力开展宣传接访活动。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祖新、纪检监察组长刘前虎亲率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客荆州电视台“行风面对面”节目,以访谈答疑的形式向全市人民解读计生新《条例》,宣传计生利导政策。

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短信和热线互动平台回答市民的提

问共计60余条,通过电视向市民公布了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便于平日市民的政策咨询。

(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一是深入县市区开展走访调研。

为真正把群众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搞清楚,委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石首市、监利县,通过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回访等形式,认真听取重点案件当事人的诉求;通过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或开展专题调研督办,集中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听取意见,并及时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深入社区开展大接访活动。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接访,半天时间共接待群众咨询2批次,发出并回收调查问卷60余份、发放免费避孕药具50余盒、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是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针对整改落实方案(讨论稿),通过网上征求群众意见,问卷征求县市区计生局局长意见等形式,上上下下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市人口计生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三)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荆学办发〔20XX〕18号)要求,真正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排查治安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抓紧抓好。

特别是针对基层和育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且涉及民计民生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优质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领导力量,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1、大力落实利益导向政策。

一是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

迅速启动了对20XX年度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对符合20XX年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条件新增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10月底以前确保本年度资金发放到位。

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设门槛,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10月底以前兑现到位。

三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12月底以前,做到资格确认认准确率达到100%,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

四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进一步加大“关爱女孩”专项资金的募集力度,把“关爱女孩”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募集“关爱女孩”专项资金320多万元。

五是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积极探索集体拿一点,个人出一点,保险机构优惠一点的办法。

大力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

险,农村终生只生一个女孩夫妇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母婴安康保险、农村两女户结扎养老保险、城镇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等多种保险项目。

全市累计投保45495人,投保金额达1074.6万元。

2、深入开展优质服务。

一是严格落实免费服务。

认真落实环孕情监测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全市累计开展生殖健康保健服务37.4万人次,免费四项技术服务4.1万人次。

二是坚持开展孕期、术后、药具运用跟踪随访服务,随访服务16.1万多人次。

三是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基本形成了以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广泛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

全市24037对新婚对象,免费婚检18587对,免费婚检率达77.33%,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四是加大计生服务站的形象规范化建设力度,为育龄群众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抓住本次中央投资机遇,合理布局,不断完善计生服务体系。

目前按国家形象规范化建设要求已建成完工的服务站65家,占服务站总数的76.4%。

3、推行阳光计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阳光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四)着力兴办惠民实事。

一是认真做好创卫包路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卫”包段责任安排,市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红门路南北京路口至章华寺牌坊路段,东西两边临街门店的卫生包段工作,全委认真做到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责任科室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按要求做好包路的相关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百千万·互联共建活动。

自市委下发《关于开展“百千万·互联共建”活动的通知》以来,市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出台《荆州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百千万·互联共建”活动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与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

多次深入荆州区郢城镇桔颂社区走访慰问联系户,面对面的同他们交流谈心,认真做好《民情日志》的记录。

在谈心活动中,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倾听互联共建对象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现实困难和要求,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积极的为他们改善现实的生产生活状况出谋划策。

三是大力开展关爱老干部活动。

为老干部新建了活动室,配齐配好体育类活动用品和书刊杂志,让老干

部老有所乐。

“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老干部到委机关进行座谈庆祝活动,听取他们对委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对近几年的信访案件和处理的违法生育和“两非”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看信访回复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案件查处是否按文件处理到位。

(五)加强体制机制和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委党组在活动中不断深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特点的认识,率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率先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率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

以落实中央、省委《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加快建立与新阶段、新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对现有政策措施、制度规章进行系统清理,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人口计生委层级监督责任制》、《机关小车管理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机关打印费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更换购买微机的规定》、《对外服务承诺责任制》、《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规章制度。

新制订了《公务卡消费细则》、《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印章管理细则》,补充完善了《报账制度》等,不断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执行力。

二是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和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学习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学习省、市“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的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等。

紧密联系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和个人分管工作,深入地查找了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篇三:

荆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荆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荆

荆计生委[20XX]5号

州市建设局文件

关于在建设工地实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合同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计划生育局、建设局(建工局):

为了加强建设工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逐步使建设用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合同管理,按照省政府195号令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从事建筑施工的成年流动人口,由用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和核准其在当地施工的建设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共同负责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

下具体意见:

一、合同管理的责任方及主要责任

合同管理的责任方为四个部门或单位,即甲方:

辖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乙方:

建设部门;丙方:

工程建设单位;丁方:

施工单位。

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凭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建管部门与辖区签订的管理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一)甲方责任

1、认真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组织成年流动人口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

2、对成年流入人口定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督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督促成年流入人口中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3、监督、检查本辖区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的情况;

4、社区居委会应做好居住在本辖区施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工作;

5、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者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按照《湖北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和单位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二)乙方责任

1、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资质证时,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签订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2、各职能机构(招标办、质监站、安全站、市场站)在行使管理职能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建设用工的流动人口验证率达不到责任指标的,取消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当年的各项评先资格,同时取消单项工程评优资格。

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招标投标和一切评先资格;

4、施工单位长期使用无证人(:

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员,经甲方和丙方多次管理无效的,或者阻挠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的,督促其施工单位予以整顿;

5、乙方若拒不履行管理职责和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由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乙方每计

划外生育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500元,属生育多胎的,每生一个征收社会抚养费2000元。

乙方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由甲方提请县级政府或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三)丙方责任

1、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同甲方签订《建设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到建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督促工地外来人口办理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对主体工程以外的配套建设用工流动人口负责管理,及时登记,及时查证;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节育措施和补救工作;

4、及时向辖区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所负责的成年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5、丙方若拒不履行管理职责和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由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乙方每计划外生育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500元,属生育多胎的,每生一个征收社会抚养费20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