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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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中心管理,提高中心工作效率,逐步建立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效率优先原则。
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2、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3、合理分配原则。
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中心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
三、考核方法
1、中心成立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全体职工每月轮流)一名为成员,每月25-30日进行系统考核。
2、中心考核小组负责每月对职工进行考核,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审核。
3、中心每年年初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4、中心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的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中心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
绩效工资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
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健康档案、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
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
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计算工作量。
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5、评价服务质量。
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6、评估满意度。
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中心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30%,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考核系数,优秀为1.2,合格为1.0,不合格为0。
2、中心根据职工担任职务确定职务考核系数。
其中中心主任1.6。
3、加分情况:
中心可根据情况,对特殊情况予以加分。
4、制定出台本中心年度成本控制考核工作方案。
5、每月将各自岗位绩效考核系数×职务岗位系数×成本核算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但其总额不超过全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六、监督管理
1、中心根据卫计局绩效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制订并签订内部管理责任书,并同本办法一并备案。
2、中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接受全员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
坚持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中心对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5、中心职工的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等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6、中心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中心辖区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