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炉的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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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炉的技术规范书
技
术
规
范
书
鄂尔多斯市亿洲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
1.总则············································3
2.工程概况············································3
3.设备工作环境········································4
4.执行标准···········································4
5.技术参数············································5
6.供货范围············································8
7.技术资料············································9
8.包装和运输··········································9
9.供货质量要求········································9
10.安装调试··········································10
11.验收与培训········································11
12..买卖双方的责任···································13
1.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对于鄂尔多斯市亿洲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热处理炉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其中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全新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3.如未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标准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将偏差(无论多少)清楚地表示在“技术偏差表”中。
4.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亿洲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特拉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
热处理炉
4.供货日期:
2012年5月31日以前。
3.设备工作环境
1.厂房高度:
≥12M
2.厂房湿度:
相对湿度≤85%
3.环境温度:
5--40°C
4.电源:
动力电源(三相):
AC380V±10%
电源频率:
50HZ±1HZ
4.执行标准
热处理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检测、包装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碳素结构钢》
GB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规格实验》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834《热带低压电器》
JB/ZQ4000.3《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SJ/T31415-1994(2009)《台车式燃气炉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JB/Y7629-94《耐火纤维炉衬的设计和安装规范》
JB/DQ5071-92《筑炉手册》
GB10067.1-4-88《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通用部分》
GB10066.1-88《电热设备实验方法-通用部分》
GB5959.1-88《电热设备的安全-通用部分》
GB10067.4-88《电热设备的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
GB10066.4-88《电热设备的安全-间接电阻炉》
GB5959.2-92《电热设备的安全对电阻炉的通用要求》
QJ1428-88《热处理炉温度控制和测量》
IJG3511-96《热电偶检定规程》
GB9452-88《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
噪音符合TJ36和《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
5.技术参数
1
最大工件
φ6m、长17m
2
工作制度
单炉生产
3
最高温度
1100℃±10℃
4
最大装炉量
180t
5
炉行结构
前后平移式开门,中部9m处隔门,可组成9m、18m三种常用炉型
6
台车尺寸
18m*6.5m
7
炉膛有效加热尺寸
17.4m*6m*7m
8
炉膛内尺寸
18m×7m×7m。
9
燃料及发热值
天然气
10
烧嘴类型
高速脉动烧嘴、明焰加热、脉动燃烧
11
烧嘴数量
20只高速烧嘴
12
空气最大耗量
~8442Nm3/h
13
空气预热温度
~300℃
14
烧嘴前空气压力
~4.5Kpa
15
最大烟气量
~10774Nm3/h
16
炉膛控温/炉温记录热电偶
镍铬-镍硅(K)16支(炉侧控温/记录16支)
17
工件本体温度记录热电偶
8点,炉车开孔,并设工件热电偶箱,补偿导线已接至控制室内工件记录仪上,并在上位机显示
18
升温速度
150℃/h可调
19
炉温均匀性
±10℃(保温期有效加热区)
20
控温区
10区(1-2个烧嘴一个区控温)
21
全炉电力安装总功率
100KVA(三相四线,~380V/50Hz)
22
炉体侧表面温升
≤30℃
23
炉顶外壁温升
炉顶≤40℃
24
空温升温时间
≤2.5h
25
降温速度
随炉
26
控温方式
上位工控机集散控制+下位仪表PID加PLC
27
炉门
全纤维平移式6套气缸压紧密封炉门(吊挂、ABB变频调速)+中间活动炉门(行车吊装)。
28
环保要求
排烟、噪声、环卫、安全等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29
控温精度
≤±2℃
30
燃料最大消耗量
~1260Nm3/h
31
空气预热形式
高效列管式
32
控温仪表精度等级
≤0.3级
33
排烟囱
1只Ø1000mm大口径上排式钢质烟囱(本高度为保障排放炉内燃烧产物所需的高度),高于此建筑物3m,为提高烟囱及预热器的使用寿命,下部钢质烟囱内衬有硅酸铝耐火纤维,外表做防锈防腐处理,烟囱顶部设有防雨帽和防雷装置。
34
炉前接点燃气压力
0.8~1KG
35
嘴前助燃风压
45mbar
36
每只烧嘴功率
630kw
37
炉门移动速度
6m/min
38
台车行走速度
7m/min
6.供货范围
1台台车式热处理炉(包括台车总成、热处理炉体、燃烧系统、排烟系统和控制系统等)
其它辅机成套供应,请供货商提供台数和型号。
由供货商列出供货明细。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
机组的防腐、除锈和刷漆由设备供货商负责。
提供专有检修工具(如果有)。
7.技术资料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设备安装用基础图及相关技术要求。
2、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的相关图纸资料,一式俩套。
3、设备使用说明书4本。
4、合格证明书1套。
5、提供易损零部件清单及制造厂家。
8.包装和运输
按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由卖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买方现场。
9.供货质量要求
1.各传动机构必须保证运行平稳、灵活、可靠。
2.炉体骨架、炉门和台车必须保证焊接牢固并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保证表面平整光滑。
钢结构下料采用自动切割机。
主要预制件采用自动焊接。
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产生开焊、变形等现象。
3.所有管路敷设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保证接地可靠、防触电。
4.炉体外观:
卖方如没有特殊要求必须按买方要求进行着色(在施工现场协商)。
5.炉体各部密封必须保证灵活、可靠。
6.炉子在冷调试中必须保证各部设施运行灵活可靠,方可进入热调试。
7.炉体上的各种电线、电缆符合要求,并应有相应的电缆桥架。
8.梯子、走台电气线路、管路、各传动装置必须符合《机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
9.表面漆质量要求应达到热处理炉国家相关标准。
10.加工表面光整。
11.安全防护齐全。
10.安装、调试
1.在设备到达目的地前买方应事先作好地基安装及二次灌浆准备(卖方负责提供地基图纸)。
2.在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买到达机床在买买买方负责吊装卸货,安全移至工作位置后,进行二次灌浆。
3.在调试人员前往之前,用户需将三相电源、三相四芯电缆、压缩气源等准备工作完成,并提供上述电缆及气管进入机床标准接口,具体详见《客户安调准备表》。
4.设备运输至买方后由双方按合同数量及装箱单清点,清点完毕后由用户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清点完毕后由卖方进行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由客户签字确认。
装箱清单及交机验收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用户保存,另一份由服务人员带回公司,并存入设备档案。
5.由卖方指定的服务人员负责调试。
11.验收和培训
1.设备运到甲方工厂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及装箱单进行开箱清点。
2.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事项如下:
1)依据乙方出厂检验报告检验
2)各项功能规格与零部件检收
3)炉温控制精度验收需符合合同验收标准
4)24小时无故障运行
3.设备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在现场培训甲方机、电维修人员。
4.以上验收按合同技术要求进行,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验收报告。
5.如设备无法按上面条款验收,为达到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更换零部件)
6.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一年,电气保修二年。
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设备及附件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时之内派人员到甲方处理,修理或必要时更换的零部件均由乙方自理。
7.合同执行期间,买方要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要求。
但这不代替和减轻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卖方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符合标准部分的规定。
8.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含出厂试验)、包装。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2.买卖双方的责任
1.卖方按买方技术要求总体设计。
2.设备制造、安装,按买方平面位置图进行施工,安装。
3.买方提供给卖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动力等必要条件。
4.买方按卖方所提供的基础图进行施工,并接受卖方的检查和验收。
5.卖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工具、工装等一切材料自备。
6.卖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循买方的法规、法纪。
7.初买方责任之外的所有工程项目和材料由买方完成,实施交钥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