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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脚手架管理制度

脚手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脚手架管理,进一步明确脚手架的搭建、检查和拆除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搭设脚手架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委托单、验收单和挂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三个程序,搭好的脚手架必须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第三条检修部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检查、验收、拆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生技部负责对脚手架进行监督管理,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章脚手架的搭设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

搭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

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第六条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的强度。

第七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第八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

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

竹、木立杆应埋入地下30cm~50cm,杆坑底部应夯实并垫以砖石;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

横杆应平行并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竹、木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

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

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小横杆和大横杆不得伸出脚手架之外。

第九条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

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

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十条脚手板的铺设

㈠、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㈡、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

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㈢、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㈣、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㈤、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

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第十一条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的防护栏杆。

上杆离地高度1.05m-1.2m,下杆离地高度0.5m-0.6m。

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cm。

第十二条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

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应钉防滑条。

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第十三条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

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

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2m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

第十四条竹、木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直径不小于10mm的棕绳或水葱竹篦。

第十五条在通道及扶梯处的脚手架横杆不得阻碍通行。

应抬高并加固。

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

第十六条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

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

施工区周围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第十八条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第十九条各种材质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m

 

第二十条脚手架及脚手板的选材与规格

(一)、钢管脚手杆及钢脚手板

1、钢管脚手杆应用外径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

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4、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

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下表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5、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以长度为.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

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

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三章脚手架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1.5米以上长时间工作的场所应搭设脚手架,6米及以上的脚手架在工作面下部必须设置平网和立网(平网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移动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扣件钢管脚手架和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1)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脚手架要求

㈠、脚手架整体应稳固,在电气线路和设备附近搭设应采取安全措施和足够的安全距离。

㈡、施工脚手架在工作中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不得超过其荷重。

㈢、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000mm的护栏和下部设180mm的护板。

第二十五条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第二十六条在光滑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必须铺设胶皮。

在网格板平台上必须铺设足以防止塌陷的平板。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钢筋爬梯应符合有关要求,不得在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

严禁将钢筋爬梯作为接地线使用。

第二十八条梯子的使用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九条移动作业平台分为自制和购买的两种,必须编制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应防止倾翻、跌下、触电、碰撞等危险。

第三十条脚手架的搭设由有资格的队伍搭设,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三十一条脚手架搭设人员应进行培训、演练,特殊脚手架或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搭设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后实施,不合格的脚手架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条脚手架搭设时,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项目要求,填写“脚手架搭设工作委托单”,将搭设地点、用途、使用要求、载荷要求、使用时间等通知脚手架搭设部门。

(“脚手架搭设工作委托单”范例见附录1)。

第三十三条脚手架搭设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按照脚手架搭设制度进行搭设,需要设置安全网的应设置安全网(高空脚手架或悬吊架必须设置安全网),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应齐全完整,符合《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脚手架验收程序

脚手架搭设部门、使用部门、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应按照下列程序验收脚手架。

(一)、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搭设部门自检合格,并填写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相关内容。

由搭架工作负责人在脚手架验收单相关栏目内填写“合格”二字并签名后联系使用部门进行验收。

(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在脚手架验收单相关栏目内填写“合格”二字并签名。

高度超过6米的脚手架,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还应联系生技部检查验收;生技部验收合格后,在脚手架验收单相关栏目内填写“合格”二字并签名。

脚手架验收单其他信息由搭设部门填写。

(三)、脚手架在各级验收合格后并由搭设部门悬挂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牌由检修部保管。

脚手架验收单范例见附录2。

第三十五条脚手架验收单和脚手架验收合格牌的制作及悬挂注意事项。

(一)、脚手架验收单的制作采用A4纸打印出表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二)、脚手架验收单应放入合适的文件夹内并悬挂在面向主要安全通道侧的护栏上(高度应控制在1.5--2米)。

(三)、脚手架的编号应与脚手架验收单编号一致,由搭设部门统一编号。

(四)、脚手架验收单和验收合格牌由搭设部门悬挂,使用部门在工作中注意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有明显脏污。

(五)、脚手架验收合格牌由最终验收部门出具,检修部的验收合格牌从生技部处领用并负责保管。

生技部要定期核对验收合格牌数量并检查其是否完好,对丢失和故意损坏验收合格牌的行为要严厉考核。

第三十六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脚手架使用部门应联系搭设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要求拆除脚手架,收回脚手架验收单。

脚手架验收合格牌由脚手架使用部门交回。

第三十七条脚手架、安全网、移动梯台等高空作业用具应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三十八条搭设脚手架用的管材等材料及安全网等应统一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腐蚀。

每月应对所有材料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并做好应相记录。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九条凡有脚手架部位,各级安全员均有权检查是否有“委托单、验收单及验收合格牌”,如发现无委托单、验收单及验收合格牌,有权责令停止工作并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无委托单架子工有权拒绝搭设脚手架。

第四十一条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没有经过双方验收或没挂验收合格牌,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登架工作。

第五章责任

第四十二条每日工作前使用脚手架部门负责人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十三条搭架工作负责人应对脚手架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

第四十四条生技部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生产差错进行考核,并连带部门负责人。

 

附录1:

脚手架搭设工作委托单(范例)

搭设地点

用途

搭设要求

允许最大承重(包

括人、物、工具)

(Kg/m2)

工作人员数量

(人)

使用时间

年月日

预计拆除时间

年月日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他

 

附录2:

脚手架验收单

工作内容(地点)

工作负责人

姓名:

搭设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允许最大承重

(包括人、物、

工具)(Kg/m2)

工作人员数量

(人)

搭制时间

年月日

预计拆除时间

年月日

搭设部门自检:

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验收:

生技部验收:

脚手架编号(合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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