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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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2016年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2016年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2016年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立慈善病床15张,至2016年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2016年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

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收养收治工作。

按照政府赋予我院的职能,在认真做好“三无”、“低保”、“优抚”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抓好“慈善对象”的收治,服务古城区,面向新市区,尽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收养收治,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的满足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和身心康复的需求。

2016年以来,累计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20人,其中三无对象21人,低保对象90人,救助对象577人,慈善对象32人。

目前在院服务对象达412人,其中三无对象163人,优抚对象2人,低保对象178人,救助对象38人,慈善对象31人。

鉴于近三年我院收治对象绝大部分为救助对象,我院每年多次举办与公安局精防网络、卫生系统专科医院(传染病院等)、市残联、社保管理部门、救助管理部门及民政条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加强同相关单位的联动,商榷解决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年来,经我们积极有效治的治疗使患者病情好转,并帮助他们联系到家属而出院的有463人,受到救助患者家属及各方的好评。

  2、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狠抓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多年来,我院始终按照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病历书写、病例讨论等核心医疗制度,聘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国内知名专科机构专家、教授来院查房授课,指导工作。

同时还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取得UKS证书(由世界最权威的质量管理认可机构之一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

近年又在同级专科医疗机构中率先引入HIS系统、电子病历、办公OA系统等,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

我院继取得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后,已实现了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医保定点全区域覆盖。

连续多年获得市社保局医保定点先进单位。

2016年,在接受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145家单位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苏州市依法执业、诚信服务A级信用等级单位称号,并且处于获此殊荣的9家单位前列。

  3、全面整合资源,推行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服务模式。

把帮助提高服务对象社会功能和自理能力,作为医疗护理康复业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模式。

一是优化医疗质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推行团队服务模式,对病员实施多人(医生、护士、社工等)参与、相互协作的小组服务工作,并积极开展音乐放松疗法、催眠疗法、脑电治疗、森田疗法、心理治疗和可视音乐治疗等,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质控组织,完善各项医疗制度。

二是重视细节管理,深化护理服务内涵。

以构建“躯体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为一体与“援助、自助、互助”相结合的“整体护理援助系统”为目标。

实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并举的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个性化护理并逐步推进服务对象个案护理计划,分类服务开展率达100%,分级护理率达100%,个性化护理率达100%。

针对病员生活能力状况开展自理能力再训,并引入互评互比激励机制,激发病员参与积极性,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性。

三是探索社工介入,完善康复治疗体系。

将社工工作全面介入精神病患者康复辅助治疗体系,尝试运用优势视角理论帮助休养员自行开展小组工作。

相继成立休养员缝纫组、腰鼓队、电脑之家等11个兴趣小组,每天安排病员开展收看电视、下棋打牌、阅读报纸等活动,每周定期组织书画、器乐、手工和功能训练等康复活动,每月举办中大型工娱疗性趣味活动,如组织生日聚会、放映电影、卡拉OK等,在各大节日举办拜年会、元宵节猜灯谜、重阳登高等联欢、庆祝活动。

此外,积极联系工疗加工活,拓展康复辅助项目,并通过各类途径将休养员手工作品进行义卖。

四是设置特教课程,推进特殊教育工作。

将休养员思想文化教育列入日常康复服务项目,开设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健康宣教,普及消防常识。

同时,对精神残障儿童、青少年设置特教课程,开展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为一体的特殊教育。

五是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生活照料服务。

重点抓好病员的膳食供应和饮食营养,聘请专业营养师调配花色品种和科学膳食,对糖尿病、痛风等疾病对象专门供应特殊饮食,每月给三无对象发放零用金,用于在阳光超市内购买零星食品。

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添置和更换在院病员服装,做好冬季保暖和夏季防暑工作,确保病区空气流通、地面整洁,尽力保障好休养员的在院生活。

  4、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苏精福特色业务工作模式。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好收养收治对象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拓展视野,创新思路,探索实施四大特色业务工作模式。

一是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模式。

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一个病室的患者中,其病重、病情、病程等分别有明显的差异,对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并带有群体性的康复医疗活动颇为不利。

2016年初,我院根据病人生活活动能力,躯体情况等将病人相对分类。

这样就从客观上为分类管理创造了条件,继而对全院患者按康复需要对不同对象给予不同康复措施。

分类管理既可以保证不同功能的康复医疗措施能顺利展开,又可使群体性的康复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不零乱,取得事半功倍的疗效。

二是模拟社区生活情境模式。

本院住院病人中半数以上为慢性精神病人。

长期的住院生活,使这类患者社会功能明显减退,“衰退”倾向日趋严重,为此,我们参照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院内开设了诸如“休养员阳光超市”、“复康工作坊”,成立了“休养员阳光工作室”等一系列模拟社区和生活场景,以提高患者社交技能及加强社会适应能力,使患者体现到自身的价值。

同时对室内外的墙面及活动场所、病室等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和布置,努力营造充满人情味的、尽可能体现家庭式温馨的舒适环境。

三是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

随着我院收治对象中流浪救助精神病人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精神病患者日渐增多,由于他们的医疗、护理、康复及教育具有特殊性,2016年下半年,我院成立了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致力于儿童自闭症、精神发育迟滞、学习困难、多动症、抽动症、注意、情绪、睡眠、进食障碍等儿童青少年常见精神、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干预。

同时还将逐步向社区拓展和延伸服务,为更多有需求的精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帮助。

四是特色老年精神科。

围绕老年科的业务工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关怀服务。

评估患者及家属的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功能定位,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开展医疗(精神科治疗)、护理(生活护理、躯体护理、心理护理、自助、互助或介护等)、康复(肢体康复、心理康复等)或其他服务,侧重个性化,做好个案,为我院及苏州市老年精神科医疗工作提供一个理想的服务模式。

  二、特殊人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家民政精神病院,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逆水行舟,艰难行进。

就我院近几年收治对象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来看,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治对象的快速增加与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缺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从我院及兄弟单位近年来的收治情况来看,无论是新入院病人数还是在院病人数均呈快速上升趋势,如我院在2016年前,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为264张,但住院病人却经常性超过300人,2016年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的核定床位扩大到360张,但收治病人数增长更快,2016年平均在院病人数达到382人,2016年更达到414人。

而医疗资源方面,无论是场地、设备还是人员都难以再有增加。

  2、病人压床,床位周转缓慢。

住院病员病情日趋慢性化,趋向退顿,加之家属和社会的原因,一旦入院,就较难出院(而本院与各区民政部门及家属鉴定的协议住院期为3个月,我院医生也经常性敦促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以致长年滞留院内,长期占有床位,影响继续收治(每个区都有为数不少的慈善对象在排队等待)。

这使得慈善床位的效率、作用未能最大化,对整个社会特困对象来说,也有失公平。

  3、精神病患者并发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时转诊治疗困难。

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由于增龄、器官功能减退、长期接受药物治疗等原因,并发各种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的情况日渐增多,同时由于社会目前普遍对于精神病患者存在一些偏见,一旦这些患者需要转诊时,卫生系统综合医院又面露难色,不愿接收,以致此类患者常常得不到及时救治。

  4、社会接纳度低,家属、监护人配合不够。

一方面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对于精神病患的认知、关注、关心不够有关,另一方面,这些患者的家属也多为弱势群体,客观上根本无力来关心患者,一旦将患者送来我院治疗后,则再也不闻不问,甚至当被告知患者并发严重躯体并发症或传染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时,也是不予关心,或是显得无可奈何,甚至表示让他(们)任其自然。

  5、法律保障相对滞后。

流浪精神病人是城市救助中的弱势人员,也是民政精神病院收治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大多由于病史不详,或认知障碍,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等,难以进行及时、正确的疾病诊断,从而无法确定是否住院监护。

而国内目前尚缺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日后家属起诉,院方利益将难以保障。

如何做到救治过程中既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又防范医疗纠纷、医疗缺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医院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

  6、人才引进困难,技术力量薄弱。

民政精神病院大多由于名称(多冠名××精神病院、××福利院等)、收治对象、医院条件、工资薪酬等原因,人才引进困难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即便勉强引进,往往也难以真正留住人才。

相对于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业务技术力量与社会不断发展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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