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劳动合同已过律师审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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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已过律师审核
编号:
JJKJ-
劳动合同
甲方:
四川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
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
除约定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四川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委托人):
住所:
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户籍住址: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作。
1.2基于甲方的实际办公状况和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或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上述工作地点之间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单方调整。
1.3基于岗位的特殊工作性质,乙方不可避免地需进行长时间出差,出差不视为工作地点的调整,乙方接受甲方的出差安排。
二、合同期限
2.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2.1.1有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1.2无固定期限:
从年月日起。
2.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2.2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乙方在试用期间的表现予以提前转正)。
2.2.1试用期届满前一周内,乙方需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由公司基于乙方的表现评定是否符合录用标准;乙方逾期提出的,视为拒绝继续担任该职务。
2.2.2试用期表现确不合格,乙方同意甲方延长试用期的,甲方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2.3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二次考核程序,每次考核的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如在首次考核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试用期结束且经第二次考核后,乙方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若乙方同意甲方延长试用期,甲方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试用期的上限。
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向乙方明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1.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3.1.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1.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按公司规章制度提前向公司申请加班,取得公司批准后方可按加班享受相应的待遇,否则不视为加班。
3.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但需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请批手续后方可休假。
四、工资待遇
4.1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4.1.1实行月工资制。
乙方月工资合计:
元(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绩效工资元);乙方在试用期间,工资合计:
元。
4.1.2实行计件工资制。
计件单价为元。
4.1.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4.2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4.3甲方每月15号为发薪日,当月工资于次月15号前发放完毕;乙方对工资有异议的,应于收到工资后十五日之内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发放无误;逾期不得再提出异议。
4.4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由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
4.5乙方患病、非因工负伤期间、停工期间的工资按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5.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6.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6.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该等待遇为甲方为激励关爱员工而设,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进行调整。
七、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告知乙方知晓,乙方在合同期应当做到:
7.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7.3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7.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以上几点如有违反,按照规定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8.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8.2乙方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费。
8.3.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8.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参见公司规章制度);
8.3.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3.5乙方提交虚假入职资料的;
8.3.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8.4.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甲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提前解除或无法全部履行,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确认需要裁减人员的;
8.4.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8.4.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8.5.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8.5.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8.5.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5.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8.5.5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5.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除本条第五款规定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8.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拒情形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7.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8.7.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7.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8.7.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7.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8.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8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按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
8.8.1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
8.8.2因甲方机构调整、合并,岗位撤销的;
8.8.3经培训后考核仍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
8.8.4乙方在高度涉密的岗位工作达壹年以上,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脱密调整的;
8.8.5其他甲方认为应当调岗的情形。
九、保密协议
9.1保密事项、信息
9.1.1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信息、技术方案、客户资料、营销网络及模式、财务数据、人事情报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网络安全设置、网络资源管理帐号、密码、违规违章等信息资料。
9.1.2甲方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作品或技术秘密、技术资料、核心数据、图纸、记录、源程序、成果等。
9.1.3甲方有关制度中明确规定,或甲方明确要求乙方予以保密的信息。
9.2保密义务
9.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对前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前述信息。
9.2.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对于保密信息,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甲方其他部门员工。
9.2.3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从甲方离职后,对于前述保密信息,仍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保密期限为:
离职之日起五年。
9.2.4对于是否属于保密信息,甲方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3知识产权归属
9.3.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本人或乙方与第三方合作研制、开发、翻译、实验等方式形成的作品、成果、数据、资料、产品等,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9.3.2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前述作品或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9.3.3乙方对在甲方任职期间编制或得到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一切设备、文件及资料等,均属甲方所有。
乙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或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归还或销毁上述文件资料。
9.4侵权禁止
9.4.1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9.4.2若乙方违反约定,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等应得款项中予以扣除。
9.5违约责任
9.5.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因此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全部费用向乙方追偿。
9.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提起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11.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其侵害甲方的商业秘密而且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2乙方已明确知晓并阅读了甲方的所有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并承诺愿意遵守。
11.3乙方承诺服从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薪酬。
11.4乙方擅自离岗3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视其自动离职,甲方不再向乙方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其离岗后发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
11.5本合同所列乙方地址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如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该地址,即视为乙方签收。
11.6其它事项:
十二、本合同签订前,乙方认真阅读理解本合同条款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和《重要提示》等内容,并无任何异议。
本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后,即表明乙方已知晓甲方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乙方保证在入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填写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公章):
四川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无异议)
代表:
姓名:
(签字并捺印)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补充(变更)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