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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事项

我校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15-3-19  浏览次数:

19969次  来源:

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完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探索建立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机制。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严明招生纪律,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机构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牵头的督查工作组,学院成立由院系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二)考生符合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复试时再次审核报考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四)推荐免试生和“萃英计划生”已进行了复试工作,故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各院系按照相应的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萃英计划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

四、考生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破格复试主要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破格的分数幅度原则上以5分为限,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如下:

1.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破格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于3月23日前送交第一志愿报考院系。

2.院系于3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批。

3.3月27日前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破格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审批。

4.经陕西省招办审批通过的破格复试考生参加我校复试。

五、复试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

(一)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应与《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二)面试。

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

主要包括: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等。

2.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能力。

主要包括: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考生按照复试安排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土木、建筑、环境、管理学院的调剂条件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要求执行。

其他学院的调剂条件为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学位。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校内调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如需在报考院系内调剂专业,可在复试前填写调剂志愿申请,复试后若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则由院系根据考生志愿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后未被报考院系录取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院系接受调剂的相关专业。

具体流程为:

①考生向调剂院系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②调剂院系审核通过后向研招办报送“校内调剂名单”;③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向调剂院系下发考生信息,由院系进行录取(其首次复试成绩可以使用)。

2.报考外校第二志愿考生调入

招生院系应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报考专业、本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等因素择优接收报考外校的第二志愿调剂考生。

接收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具体流程为:

(1)调剂考生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院系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调剂网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院系安排考生进行复试拟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

(5)研招办通过调剂网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调剂工作完成。

3.本校第一志愿生源向外校调剂

(1)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行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2)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调剂外校,在未明确是否录取之前需向报考院系提交“第一志愿调出申请表”,由院校两级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剂手续。

八、录取工作

(一)各院系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院系的复试录取办法。

其中,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二)调剂录取工作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三)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我校2015年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

2015-3-16  浏览次数:

53758次  来源:

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学术型

哲学[010100]

280

37

37

56

56

法学[03]

300

42

42

63

63

教育学[04]

320

44

44

132

/

理学[07]

275

36

36

54

54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自划线专业)

280

38

38

57

57

工学[08]照顾专业

275

36

36

54

54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固体力学、工程力学、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热能工程

结构工程

325

45

45

65

65

工学[08]中的自划线专业

岩土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310

45

45

65

65

交通运输工程

300

40

40

60

60

建筑学(01-04方向)

305

40

40

90

95

建筑学(05技术方向)

345

40

40

90

95

城乡规划学

305

40

40

90

95

风景园林学

330

40

40

90

95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310

45

45

65

65

环境科学与工程

310

40

40

65

65

工程经济与管理

305

43

43

60

60

管理学[12](不含自划线专业)

335

46

46

69

69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行政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老年工程与老年保障

335

50

50

70

70

管理学[12]中的自划线专业

艺术学[13](不含自划线专业)

325

34

34

51

51

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院)

345

34

34

51

51

艺术学[13]中的自划线专业

专业学位

资产评估

330

45

45

68

68

汉语国际教育

320

44

44

66

66

工程硕士[0852](不含照顾专业、自划线专业)

280

38

38

57

57

工程硕士[0852](照顾专业)

275

36

36

54

54

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学院)

310

45

45

65

65

工程硕士[0852]中的自划线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

300

40

40

60

60

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学院)

310

45

45

65

65

环境工程

310

40

40

65

65

风景园林(建筑学院)

330

40

40

90

95

自划线专业

建筑学硕士

305

40

40

90

95

自划线专业

城市规划

305

40

40

90

95

自划线专业

艺术设计

325

34

34

51

51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330

34

34

51

51

自划线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

工程管理硕士

160

80

40

/

/

单独考试考生

320

50

50

75

75

不区分专业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30

45

4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注:

1.一志愿报考土木学院结构工程专业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土木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可以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学位。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向土木学院提交调剂申请(具体调剂通知见土木学院网站

2.其他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但达到《西建大2015年硕士调剂信息

(一)》中公布的相关调剂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满足调剂条件的可以申请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且已被确定为“萃英计划生”的考生,请再次与报考学院确认“萃英计划”资格,该计划考生无须再参加复试,按照学院复试安排直接办理拟录取手续。

二、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将在3月底前完成,各院系具体复试安排见“各院系复试安排”(点击下载)。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通知书下载及相关信息填报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考研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填报相关信息。

下载时间:

2015年3月17日-19日

四、考生需携带材料

1.复试通知书。

2.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考察表(点击下载)。

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考察表由本科所在学院开具,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政审材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

5.建议考生携带本人工作期间或在读期间取得的,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奖励证书等,以便复试时能够全面考核。

同时请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和艺术学院考生还建议携带个人代表性设计作品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建筑学院“6小时设计”笔试的考生需自带绘图工具、纸张和图板。

其中“建筑设计Ⅱ(6小时)”要求2号图纸,“规划设计Ⅱ(6小时)”要求1号图纸,“风景园林规划设计Ⅱ(6小时)”要求1号图纸。

参加艺术学院“专业创作(8小时)”笔试的考生要准备至少2张纯白2号图纸(美术学为素描纸)和相关绘图表现工具(如:

马克笔、彩色铅笔、水彩、水粉,比例尺、刀子、铅笔、橡皮等),图板自带。

五、我校复试办法

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将于近日另行公布,请注意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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