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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础知识新进人员培训0725

计量概述

第一章计量的发展

人类的计量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古代计量、近代计量和现代计量三个阶段。

古代计量:

……

近代计量:

……

现代计量:

……

我国计量发展的几个历史节点:

1.原始计量:

秦王朝以前:

布手知尺,掬手为升,取权(斧)定重,迈步定亩,滴水计时;

英王查理:

英尺——foot——脚

英寸——inch——拇指第一节

秦始皇:

统一度量衡,我国历史上里程碑的作用;

(四统一:

统一国家、文字、钱币、度量衡)

2.1915年北洋政府制定《权度法》(即123方案)

包括:

1公升=1市升,1公斤=2市斤,1公尺=3市尺

3.解放初期:

学习苏联,156项援助项目(工具厂、机车厂)

4.文革期间:

计量受到重大的摧残

5.文革以后:

84、2、27,国务院颁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85、9、6,通过《计量法》;

86、7、1,《计量法》开始施行;

*《计量法》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需加以修改;

*2000年9月22日本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共7章24条,是上海计量工作的里程碑。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计量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1.概念: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手段:

通过法律手段,还要有强大的技术后盾。

2.计量是技术和管理的统一体:

计量是管理和技术最紧密的科学

*计量讲究匹配,精度过高是浪费

科学——人对自然系统的研究;

技术——人对人造系统的研究;

管理——人与自然、技术的复杂关系,起到放大作用。

计量的分类:

法制计量、科学计量、工业计量(又称工程计量)

分别代表:

以政府为主导的计量社会事业、计量的基础、计量应用(三个方面)

3.★计量的基本特性(四个):

●统一性——计量最基本的特性。

反映在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监督管理的统一

-经济全球化,首先是计量的统一;

84年2月27日,李先念颁布主席令,《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计量法》,86年7月1日起施行。

●准确性——计量工作的核心,

保证量值的准确,是基础;

-准确性也是计量的生命,为其生命价值的体现。

●溯源性——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量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

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自下而上,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

-或通过检定按比较链进行量值传递(自上而下,逐级检定构成检定系统)。

●法制性——通过立法来体现计量的有效性,

保证了计量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我国秦朝,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法律的形式统一了全国的度

量衡制度;

-美国建立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政府将6项权力写入宪法归中央

政府控制,其中第三项即度量衡管理权。

(因为涉及到税收)

(其他:

军事、外交、邮政、印钞、缔约权)

二.计量器具及分类:

1.计量器具:

指可单独地或与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例:

检定普通温度计,需标准温度计,还需辅助设备油槽或水槽。

2.分类:

按国家检定系统表中的位置

-计量基准器具:

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最高层次)

分两种:

*国际基准:

指经国际协议承认的测量标准

*国家基准:

指经国家决定承认的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器具:

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用于检定其他计

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叫计量标准器具,

简称计量标准。

-工作计量器具:

用于检测产品的计量器具。

2.基本形式:

——计量装置:

主标准器(或系列标准器)、配套设备和附件等组成。

——仪器仪表:

将被测量值换成可直接观察的示值或等效信息的计量器具。

例:

电流表、电压表

——实物量具:

指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或多个已知的器具。

例:

砝码、量块

3.基本特性:

——测量范围(或规格):

在一定范围内

——准确度:

用绝对误差、示值误差、相对误差来表示;

这是一个定性概念,但体现在定量的指标

——稳定度:

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征随时间恒定(短时期内)的能力。

短期稳定度,长期稳定度

——灵敏度:

测量仪器响应的变化出除以对应的激励变化。

例:

电子秤

●该数据小于准确度

第二章计量单位

一.计量单位和计量单位制:

1.计量单位:

就是为定量表示同种量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

如:

kg——质量m——长度

表2-1目前国际通用的7个基本单位(名称、符号及定义)

2.计量单位制:

为给定量制按给定规则确定的一组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为计量单

位制,简称单位制。

二.国际单位制及其构成:

1.国际单位制(SI):

SI是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采纳和推荐的,国际上最广泛统一使用的一种计量单位制。

如:

1N=1kg.m.s2

2.国际单位制的构成:

二个方面,二个层次

SI基本单位7个(表2-1):

米m、千克(公斤)kg、秒s、安[培]A、

开[尔文]K、摩[尔]mol、坎[德拉]cd)

SI单位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

国际单位制(SI)SI导出单位21个(表2-3):

门名称(科学家姓名)的导出

单位。

第一个字母用大写。

SI单位的倍数单位20个(SI词头见表2-2)

*国际上通用的辅助单位只有2个:

弧度rad、球面度sr

*全部导出单位均为一贯单位的测量单位叫一贯单位制。

三.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1.法定计量单位:

是指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

一般都是由国家以

法令形式规定强制采用的计量单位。

我国: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

命令》

1985年9月6日,人大常委会通过《计量法》

2.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表2-1)

——包括辅助单位在内的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表2-3)

——我国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表2-4)16个

——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单位

——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单位

四.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

1.单位和词头符号的使用:

第一字母要大写,其余均为小写

大于等于106要大写(M兆以上),小于等于103则要小写(k千以下)

2.单位和词头符号的读法:

按名称读,不按字母读

mA----------毫安MΩ----------兆欧

——顺序原则:

不读;/、读“每”

Nm----牛顿米m/s-----米每秒

——指数优先原则:

m4------4次方米

——平方、立方原则:

在长度表示面积、体积时

2.单位名称和符号的整体使用:

摄氏20度------20摄氏度20℃--------20℃

3.量值的数值范围:

倍数单位时一般应使量的数值处于0.1~1000之间

量值=数值+单位

12000N-------1.2×104N或12kN0.003m--------3mm

例外:

——机械制图用mm

——导线截面积用mm2

4.组合单位命名:

5.组合单位符号形式:

表面张力N/m2力矩N·m

6.词头不能单独或重叠使用:

20摄氏度不能写成或读成摄氏20度

纳[诺]米nm不能写成mμm

7.词头在组合单位中的使用:

相乘:

在第一单位前力矩单位N.km应写成kN.m

相除:

一般出现在分子上摩尔内能单位J/mmol应写成kJ/mol

例外:

分母上出现长度、质量单位可用词头g/cmJ/kg

8.优先使用国际符号:

少用单位名称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一、量值传递和溯源性:

1.量值传递P17。

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

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这个

过程。

量值——一般由是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如:

2kg――2×kg

5m—5×m

2、量值传递和溯源性:

P17

溯源性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

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际或国家计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溯源是对计量器具基本要求

●关键:

不能间断,能不能溯源。

●不管计量器具如何精密,重复性好,都不能说测量精确。

如:

进口仪器,价格再高,不能溯源,也不能测量。

★两者比较:

检定/校准国家基准

方向:

从上到下/自上而下量标准各级量

方式:

检定系统表/比较链值标准标准值

层次:

逐级检定/可以越级传工作计量器具溯

内容:

器具传递/量值溯源(数据)递被测对象源

二、计量检定:

1.定义:

是指查明和确认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检定规程),它包括检查、

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修理后检定,周期检定。

*量值传递,通过计量检定来实现。

2.计量检定的依据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来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

定规程。

*计量检定系统表:

是国家法定序性技术文件。

*计量检定规程分为: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是操作性文件。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对专用计量器具,后二者

是补充前者不足;如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颁布后,后二者就废除)

3.计量检定印证包括:

——检定证书

——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检定不合格通知书――针对不合格。

——检定合格证――无数据(不干胶)

——检定合格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水电)

——注销印――打三条横杠

▲称呼很规范,前面不能加“计量“二字。

如:

不能叫“计量检定证书“。

4.组织计量检定的原则:

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当然是有授权机构或有资质机构)

四、强制检定:

1.定义:

P22

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定机构或授权的其它计量检定机构对属于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2.范围:

P22

――计量标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5方面计量检定是行强制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校准机构进行校准所使用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建立的本企业最高等级计量器具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的企业最高等级计量器具

――工作计量器具:

贸易结算

6个方面安全防护列入强制检定目录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

行政监测

司法鉴定

3.使用单位职责:

――登记造册

――强制检定备案:

向当地区县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备案(上海:

向指定

的检定机构申请备案)

4.检定周期:

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来确定。

五.计量校准

1.计量校准:

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或参考物

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2.范围:

――除强制检定以外的计量器具。

*目前我国(上海)正逐步向些过渡,已通过了一批校准实验室,可以是标准或

工作计量人。

3.校准依据

――按计量校准规范和委托合同进行,出具校准报告。

*计量校准规范(参照并行自制定)的编写应按JJF1071-2010。

*委托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时间间隔,由使用单位根据计量器具使用频率来确定。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及进口管理

一.计量器具新产品监督管理

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义:

——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

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

2.管理的法律依据: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JJF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JF1016《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3.管理(考核)机关:

新产品型式批准(考核)的管理机关是省级计量行政部门。

4.型式评价:

(1)型式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

的行政许可活动,包括型式评价、型式的批准决定。

(2)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

要求所进行的技术评价。

评价机构:

列入国家局重点计量器具目录的——国家总局授权的技术机构

其他计量器具——国家总局或省局授权的技术机构

5.型式的批准决定: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型式评价结果和计量法制管理要求,进行审查,合格

的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6.型式批准的监督管理:

    对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

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二.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许可证管理

1.范围;P27

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以经营为目的修理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个体工

商户。

必须申请制造或修理许可证。

*法律依据:

《计量法》12、18条处罚24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14~1747条

《条例》33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104号令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国家局04年

*许可证的有效性:

对批准项目有效,不可转让。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受理机关

――属于国家局规定重点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申请。

――其他计量器具:

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或省级质监部门一发确定的市、县质

监部门申请。

上海市:

《上海市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办理程序》规定:

――列入《市局发证的计量器具产品目录》:

向市质监局申请。

――其他的:

向注册在本行政区内的区县质监局申请。

*免于《制造计量器许可证》的条件:

2号令第7条

——教学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注明“教学用”

家庭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注明“家庭用”

由国家局批准国内制造,专供出口的

3.《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受理机关。

向申请单位所在地(注册在那里,向那里申请)的区、县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免于《制造计量器许可证》的条件:

2号令第8条

——本单位制造的,为检定而修理;

外商在我国设立的维修站,修理自己的产品;

国内制造企业设立的维修站;

*税控加油机,向国家局申请发证;其余向省局申请发证。

4.考核内容:

(6个方面)P28

·计量法制管理:

――非法定计量单位,资料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生产设施:

――加工、检测设备

现场考核:

·出厂检定条件――场地、仪器要求

·生产技术状况

·技术文件

·管理制度

●考核规范:

(国家局发布)

JJF1061-1999税控加油机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

衡器、三表生产设施必备文件(市局发布一些补充文件修正)

●有效期:

三年(2号令)

●吊销条件:

抽查不合格、复查不合格、制造伪劣产品

●编号:

A制B号

A:

国家省简称;

B:

8位数,前4位当地制造企业代码,后4位流水号

如:

沪制00000001号

●评审员管理:

国家级、省级

●联营企业的考核管理:

华东六省到当地办许可证、管理。

97年汇编89页。

三.计量器具产品生产中的质量监督

凡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应当对制造计量器具严格执行计量检定;

·应当在产品的明显部位(或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标注国家统一规定

的制造许可证标志(CMC)和编号;

·保证产品质量和计量性能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1.形式:

――抽检:

定期或不定期。

――监督试验:

按样机试验大纲。

3.依据:

《计量法》15条处罚:

25、28、30条

《实施细则》2149

2号令20、21

四.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合格证书制度:

●是型式合格证书

●范围:

砝码、非自动衡器、气压计、高精度线纹尺

●OIML中国秘书处:

国家局计量司

BIM国际法制计量局

*本市:

上海大和、上海衡器实业公司取得OIML

五.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进口计量器具——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计量器具。

1.依据:

《计量法》16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22条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国家第3号令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具体内容(范围):

3条P30

●首次进口或在境内销售列入《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应当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申请进口属于《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应当到进口所在地

区、部门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并提供符合我国法定计量

单位证明以及提供型式批准证明。

否则外贸不能办理订货。

●列入《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计量器具,在进入流通领域销售前,订货单位必须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逐台检定,证书是专门印鉴

(对一次性使用、检定影响外观的、批量大数量多(10%),可以抽检

(进口零部件组装:

可以申请进口检定或申请许可证

(进口自用:

强检的申请强检,其余自主管理

六.计量器具的销售管理:

P31

·销售计量器应遵守4条P31

1.国产计量器具:

――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产品合格证。

――列入重要计量器具管理目录的销售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

督局备案。

*销售备案:

7天完成。

2.进口计量器具

·首次进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目录)》的;

应有:

――型式批准证书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依法管理计量器型式审查目录》的进口计量器具;

应有――进口检定证书

使用: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P32

销售:

销售单位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后。

 

第六章计量机构和计量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计量检定人员

定义:

是指经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

人员。

条件:

——具备中专(含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二.计量检定人员考核

1.考核内容:

――计量基本知识(包括:

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计量概论、法定计量单位、

误差理论、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等)。

――计量专业及项目知识(包括: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项目知识,相应计量标准、

工作计量器具的原理和使用维护;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计量检定规程或

计量技术规范)。

(应知)

――计量检定实际操作技能(相应计量器具全过程检定操作;检定结果处理;出具

检定证书、标注检定印)。

(应会)

2.计量检定员考核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申请工作委托上海市计量协会统一受理。

3.计量检定员的发证责任范围: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

部门计量检定机构中最高计量标准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其他企事业单位注册地(的计量检定人员)

★5.计量检定员的职责(5条)

――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有关的任务;

——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6.计量检定员的违法行为:

――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使用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计量师

注册证》

·处理: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计量校准人员考核:

参照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要求来做。

1.含义:

按计量器具校准规范或委托合同,进行校准工作的人员。

2.职责:

应遵守有关规定,依据计量器具校准规范或委托合同,进行校准工作,出具

校准报告,保护计量校准委托方的技术机密。

4.聘用:

由校准实验室聘用。

(目前,无校准员资格证;检定员有资格证)

四.计量技术机构:

1.分类: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计量鉴定机构;

2.计量检定机构:

定义——是指承担计量检定工作的有关技术机构。

分为: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般计量检定机构。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并经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2)一般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其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所建立的计量检

定机构。

3.计量校准机构:

(1)含义:

――指依据《上海市计量校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根据委托人

的要求并按照计量器校准规范,为社会提供计量器具校准服务的

机构。

(2)依据:

——《上海市计量校准机构管理办法》(部门规章,无法律地位)

《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纳入计量校准,给予法律地位。

1.计量鉴定机构:

(1)含义:

――指为交易双方出具第三方计量数据的相关活动的机构。

(2)依据:

——《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五.各类计量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

1.计量认证:

――是指政府计量部门对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检测机构(含质检机构)

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进行的考核和证明。

2.适用范围:

――六个方面P41

3.受理机关:

——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本市由市技监局)

4.依据:

——国家局86号文《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JJF1021-199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五年有效,申请复查。

 

第七章计量监督体制

一.计量监督管理:

1.计量监督体制:

是指计量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形式。

·它体现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之间、各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之间

在计量监督中的关系。

2.体制形式(原则):

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计量法》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本市:

P44

·市质技局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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