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面遇断层调间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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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面遇断层调间安全技术措施

采面遇断层调间安全技术措施

1801采面运输巷入口前方150米、回风巷入口前方175米处,掘进时揭露一条倾向e(2-5°)s,落差约3.5米,与工作面走向伪斜交的正断层,采面不能直接采过断层。

因此,采面从切眼开采至距断层交面线平行距离10米位置需留设下盘断层煤柱停采结束,跳过断层破碎带范围从补切眼继续开采。

为了确保断层下盘采面结束、上盘新切眼初采的安全,经矿管理人员集体现场研究确定方案,特制定1801采面中部调间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严格贯彻落实。

一、采面调间开采方案

㈠下盘采面结束方案

第一步:

1801下盘采面采至回风巷距断层面20米时,进行采面调面,采面上出口距断层面20米、下出口距断层面31米,采取从采面运输巷起往上加采采排的方法,第一段加采排采长20米,然后每加采一排往上推5米直至采通上出口为止,再整排推进至采面距离断层面10米位置停采,使采面与断层面保持平行。

第二步:

采面采至停采线后,打齐煤壁贴帮柱和切顶排戗柱,将采面基本支架回撤至两空三排柱态势,撤除工作面溜子和多余支柱、顶梁至新切眼,并在新切眼下口处安装好一台11kw备用局扇,作好工作面放结束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步:

放结束顶结束下盘采面。

从运输巷往上开始放结束顶至回补回风巷口,回撤工作面支架及上下两巷支架。

回撤完成后,在补切眼上下两巷往内2米处砌置密闭封闭老采面。

㈡新切眼初采

第四步:

安装新切眼溜子,安装高压管路。

第五步:

安装新切眼支架,替换切眼掘进支架。

第六步:

新切眼开门采煤,执行初采初放措施。

二、下盘采面结束措施

㈠采面调整采向措施

⒈采面上出口接近距断层交面线20米起,开始进行工作面调整采向开采。

⒉进行采面调向开采时,先将工作面溜子机尾缩至下出口往上20米位置,自运输巷往上每加采一排,将机尾往上延接5米。

⒊采面调向时,加采排与原采线交接处,由于进度不够一空,在交接处约10米的长度内的交接顶梁不能直接与原基本支架铰接顶梁铰接,必须采取重新起梁方法处理交接处顶梁不能铰接的问题。

即:

从煤墙齐加采排梁端头重新起梁,打上支柱后,再向老塘方向在新挂的梁后端加挂一块梁打上支柱。

严禁挂单梁推进,防止放炮崩倒支架。

⒋加采排与原采支架交接处,必须在推进支架后进行调整支柱位置,保持行人道宽度不小于0.8米,保证行人道畅通。

⒌进行工作面调向回采时,由于溜子机尾随时移动位置,每次伸缩机尾时,必须先在机尾位置架设好“四对八梁”,加强机头、机尾处的支护。

⒍调向回采中,加采排与原采线交接处,现场班长必须每班详细安排打眼工严格控制炮眼深度,防止超挖煤帮,造成空顶现象。

㈡断层下盘采面结束措施

⒈采面采至距停采线5米起,开始进入工作面结束程序。

做到:

⑴采齐、采直煤壁;

⑵保持采面正常循环推进速度,避免由于滞采造成顶板断裂或台阶下沉现象,给工作面结束时带来顶板管理的困难;

⑶加强工作面支护严格要求工程质量,打齐戗柱、切顶柱、密集柱等特殊支护,防止出现悬顶现象。

一旦出现悬顶现象必须按作业规程处理悬顶措施进行处理。

加强铺网背顶工作,防止工作面出现垮空现象。

⒉工作面结束前,最后一班采煤支架时,必须全部打齐煤壁贴帮柱并用竹帘、背板拼好煤墙,防止在回撤时发生煤壁片帮事故。

⒊工作面停采后,最后一次正常放顶时,应将工作面基本支架回撤至两空,只保留煤墙第一空作为人行道,第二空为切顶排。

回柱放顶时,应打齐戗柱、切顶柱,挂好挡矸帘。

⒋工作面放结束顶前,必须在1801运输巷距新切眼入口10米外进风侧巷道内安装好备用局扇,并将风筒从回风巷接到工作面下出口位置,一旦工作面放顶堵塞通风时,随时开启局扇供风。

⒌工作面放结束顶的顺序:

从工作面下出口运输巷往上先放工作面结束顶,回撤工作面支柱、顶梁,再回撤穿断层剩余段回风巷工字钢支架,然后回撤运输巷穿断层剩余段运输巷工字钢支架,最后在结束采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入口处砌密闭封闭采空区。

⒍回柱放顶方法:

采用拔柱器和回柱绞车协同回柱放顶。

⑴回柱顶前,必须清干净放顶范围的余煤物料,确保工作面通风风量满足稀释瓦斯浓度在0.8以下,回柱地点后方行人畅通。

⑵放顶前,必须一次打好切顶线(柱)及木垛、抬棚等特殊支架。

⑶回柱放顶顺序:

回柱放顶应遵循,先移设特殊支架,再按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煤壁,先密后稀的操作顺序进行。

遇有难回的支柱时,必须遵守先补后下原则,做好回撤点附近支架的修理加固工作。

⑷回柱放顶时至少有三人以上配合作业,一人卸压回柱,一至2人捡柱、捡梁,一人负责观察监护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

回柱工要在支架牢固的斜上方安全地点进行操作,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回柱工要听从观察人的指挥。

⑸使用拨柱器回柱放顶时,拔柱器必须挂在回撤点斜上方5米外的基本梁上,打好戗柱,并对挂机梁的支柱及临近支柱先进行二次注液,详细检查顶板及周围的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近前栓柱、栓梁,挂主钩后,再进行卸压,并立即退到斜上方不少于5米外的安全地点,摇动拔柱器把手,将支柱和梁拖到适当位置,停止紧绳,取出支柱和梁,回出的支柱必须立即运出结束工作面,码放到新切眼指定位置,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退路。

拔柱器绳道内严禁站人。

⑹回柱时,先用卸压板手缓慢卸压,待柱顶端脱离顶梁、顶板稳定后,方可快速卸压取柱。

⑺遇支柱被压死、不能直接回出的,必须采取在待回柱旁边打临时支柱的方法,先在打好临时支柱,再挖底掏柱脚取出被压柱。

严禁强行拉柱,以免损坏支柱。

⑻回柱中,应随回柱点前移及时用刹杆、竹笆或金属网挡矸,防止窜矸。

⑼遇顶板破碎需要使用绞车回柱时,必须先在回撤点的后方安装好绞车、导向轮、信号铃,打齐压柱,并进行试车确认绞车固定牢靠后,方可用绞车回柱。

绞车回柱的信号规定为:

一声铃响停车,二声铃响拉柱,三声铃响放索。

⑽使用绞车回柱时,每次只准栓挂一棵柱或一棵梁,严禁栓多柱大拆大拉造成顶板事故。

⑾绞车回柱时,绳道空内严禁有人。

回柱工必须选择并清理好退路后,方可进行回柱操作。

⑿回柱放顶中,遇顶板压力增大、掉碴、支架变形等有顶板垮冒危险时,必须停止放顶作业,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确认无危险后,经跟班矿长、安检员、班长检查及处理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恢复作业。

⒀回撤出来的单体柱和金属梁,必须及时运至新切眼巷道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该工作区域20米范围内的通风、行人和运输工作。

⒁替棚、回柱时,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跟班矿长在现场监督指挥。

⒂放结束顶中,如通风受阻或瓦斯超限、严禁作业,待采取相应措施恢复通风、瓦斯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⒃回距离远、顶板烂、压力大的难回支柱时,必须坚“持先远后近、先难后易、先补后下“的回撤原则,在难回支柱附近先做好临时支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回柱。

⒄回柱放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远离回撤点后方至少3米以外的安全位置,必须超前回撤柱挡好挡矸帘,防止崩绳,崩柱,断绳抽人及滚矸伤人事故,必须使用长柄工具卸载或退出支柱水平楔。

⒎回撤工作面支柱前,必须从下出口往外接好风筒至运输巷备用风机处,以备回撤运输巷支架时排放瓦斯。

㈢回撤上下顺槽支架措施

⒈当工作面支架回撤完成后,退出回柱绞车到回风巷入口外重新安装好绞车,依次回撤采面回风巷和运输巷的工字钢支架。

两巷回撤支架至入口前5米处停止回撤,剩余支架留用砌置密闭的保护支护。

⒉回撤巷道支架时,必须先对回撤支架后方支架架设抬棚进行加固,每回一架棚,移一次抬棚,防止回撤前方支架时,拉倒后方支架,或因回撤支架时,出现顶板压力突然增大导致推倒支架造成垮冒埋棚事故。

严禁回撤撒棚。

⒊回撤支架时,应先将支架的防倒扣用钢钎撬开,再套梁回梁,然后回棚腿。

⒋回撤支架时,一旦套棚梁或棚腿,回撤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到回撤点5米以外,防止滚落矸石伤人。

⒌回撤出来的支架,必须及时运到回风巷车场位置,并装车运出地面。

严禁放置在回撤地点的后方。

⒍回撤运输巷前,必须先接风筒排放运输巷内的瓦斯。

排放瓦斯时,必须先撤除新切眼→1801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井筒内的所有人员至采区避难硐室内,并在总回风巷与1801回风巷交岔处的进风侧位置、1801运料上山与1801回风交岔处的进风侧位置各设好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巷道的回风侧巷道内。

⒎排放瓦斯前,必须对排放巷道入口外的进回风巷道进行冲洗煤尘。

⒏排放瓦斯前必须切断1801新切眼→1801回风巷→总回风巷内的电源。

排放瓦斯工作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接风筒排放,安全员负责监督,机电工负责停送电,跟班矿长负责现场指挥。

⒐排放瓦斯必须采用限流法进行排放。

即:

先在进风侧将风筒断开,开启风机,然后将断开的风筒缓慢与导入风流至运输巷迎头,使排放的混合气体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ch4)或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

⒑排放结束后,必须经检查运输巷迎头瓦斯在0.8%以下时,方可安排运输巷回撤作业。

㈣上盘采面封闭措施

⒈回撤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在新切眼以内的运输巷、回风巷岔口处往里2米处砌置密闭对上盘采面进行封闭。

未封闭前,新切眼不得开采。

⒉密闭、风墙墙体设置的技术要求

⑴砌体密闭、风墙的设置技术要求

①砌筑材料:

红砖(或片石);细砂;水泥(c42.5#)。

②砌灰、粉刷砂灰配比及强度

水泥:

砂=1:

3.5;

水灰比:

1:

0.38~0.45;

混凝土强度:

c10#。

⑵墙体设计参数及质量要求

①墙体厚度:

800mm;

②周边掏槽深度:

≮200mm;

③粉刷厚度:

≮10mm;

④反水槽(池)规格:

长×宽×深=400×400×≮300(mm);导水孔孔径:

≮100×100,≯150×150(mm),导水孔平蓄水池底面布置;

⑤预留观测孔设置: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内1.0米以上,外露密闭墙外长度不小于0.3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⑥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粉刷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米。

要求抹平,打光压实。

⑶设置密闭,应选择顶板稳定、支护完整的地点,密闭墙距巷道入口的距离不得大于3米。

⑷封闭上盘采面时,必须按照先砌运输巷的密闭,再砌回风巷密闭的顺序进行。

进入密闭施工地点后,班组长必须对所经过的巷道进行检查,砌筑密闭地点,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并对密闭位置前后3~5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修理加固后,确保密闭施工地点安全后,方可开始密闭施工。

⑸密闭施工地点,瓦检员必须经常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使用局扇通风处理瓦斯。

⑹施工中必须严格质量要求。

墙体周边掏槽不得小于200毫米,砌体材料接茬压茬对称,灰浆饱满,不得有干缝、重缝。

砌灰及粉刷灰必须按配比拌料均匀,进行抹面粉刷时,必须对巷道煤(岩)壁粉刷不少于200毫米的反边,确保墙体质量符合要求。

⑺有水流巷道内设置密闭时,必须砌好反水槽或设置放水管,并安装放水闸阀以及预埋观测管。

⑻施工中。

安全、瓦检、班组长必须加强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密闭施工结束时,必须做好清理收尾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悬挂好密闭管理牌板,在巷道入口处设好栅栏。

三、新切眼初采、初放

㈠初采、初放组织管理

⒈矿部成立矿初采初放领导小组:

由矿长赵立新任组长,工程师刘才林、生产副矿长 刘家江、安全副矿长徐礼根任副组长,王文松李 亚 胡发明 蒙 政石远俊为初采初放领导小组成员。

⒉初采初放期间跟班安排:

八点班:

 刘才林 赵立新 刘加江

四点班:

 徐礼根 蒙 政 李 亚

零点班:

 王文松 石远俊 胡发明

⒊工作面初采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由矿技术人员组织作业人员和管理作业规程、初采初放措施,否则不得上岗。

⒋初次放顶是否结束,必须经矿初采放顶领导小组鉴定,确认采空区顶板全部垮落达到1.5倍采高以上后,方能进入正常回采。

㈡初采

⒈工作面开门采煤前,必须全面做好切割上山及两道支护的修理工作,更换断梁折柱,背好棚帮,按规定做好两道自工作面煤壁起20m范围的超前支护,并清理两道,保证两道安全出口畅通,高度不低于2.0米。

⒉工作面开门采煤方法:

第一步:

用单体柱在每根掘进棚梁下一次打齐各两棵支柱,架设上下顺槽的超前抬棚,抬棚用铰接顶梁、单体液压支柱,架设抬棚做到梁要铰接,支柱对山;

第二步:

采出工作面上下超前缺口,安装工作面溜子和“四对八梁”以及上、下巷端头支护;

第三步:

按爆破说明书布置工作面炮眼,放开门炮、采煤,采取由下而上随放随支办法逐段进行,视工作面顶板好坏情况确定一次起爆长度,执行两个循环后按作业规程进行正规循环推进;

第四步:

按作业规程支护设计的柱距、排距,采用走向支架,一次支“双梁双柱”支架支护顶板,不准用单梁单柱支架,从第三排起必须做到及时挂梁、打齐帖帮柱,增强支护强度,防止在初采期间出现顶板台阶下沉现象。

⒊开门首采两排,放炮与采煤支架必须做到随放随采,及时支架,不准一次放通排,放炮时应视顶帮情况控制好装药量,一次起爆眼数不准超过3个炮眼。

遇顶板破碎,不准放炮,应采取手镐硬挖的方法开门。

防止放炮崩倒支架。

放炮崩倒的支架未扶好前严禁继续放炮。

⒋工作面放炮后,必须检查顶帮安全情况,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采煤后,必须及时挂梁,并打齐临时支柱。

一排采齐移溜后,立即改临时支柱为正式支柱。

改柱时,必须按照先支后下的原则进行。

⒋当首采第二排支柱打齐后,必须及时使用防倒绳将支柱栓牢,防止倒柱伤人。

⒌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⒍初采时各工序操作措施按作业规程相关措施执行。

㈢初次放顶

⒈根据本工作面作业规程选择三四排控顶距离管理顶板的规定,为了加速初采期间顶板的预裂作用,有利于老顶垮落,采取增加一排控顶距离,当工作面开门采煤达到5排,最大控顶距离达到6.2m时(含切眼两排),必须进行初次放顶,初次放顶步距为二排。

⒉初采初放前,矿成立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初采初放措施,安排初采初放领导小组成员跟班,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进行放顶。

⒊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必须一次性架好切顶柱(或切顶线)、木垛、端头支护等特殊支护,以及做好工作面基本支护的修理加固工作,清理好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保证工作面出口畅通,否则不准放顶。

⒋放顶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人进行观山,严密监视周围顶板、采空区及支架情况,发现顶板压力聚增,支架断裂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放顶,特压力稳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放顶。

⒌放顶操作人员分工要明确,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牢固支架掩护下工作,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单人独立操作;回柱人员必须站在回柱点斜上方,回柱点下侧严禁站人或行人。

放顶地点下方8-10米处必须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放顶地点。

⒍工作面从第一次放顶起,每次放顶前必须移设好密集切顶柱,木垛、端头支护以及抬棚等特殊支护,不得任意少设或不设,从初放开始至老顶来压冒落后为初放结束,解除初放措施必须经矿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及矿技术负责人员现场检查认可同意后,才能转为正常控顶管理。

⒎采面分段放顶安全间距不得小于15米,严禁在安全间距不够的情况下组织多段放顶作业。

上段开口回柱时,必须在其上、下段交口端支设支柱、背好刹杆及竹笆挡矸,以免串矸、窜矸。

⒏回柱前,班长必须检查采面顶板、煤壁及特殊支护、挡矸等情况,如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先处理。

⒐回柱前,必要须检查全采面支柱情况,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支柱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支护不合符要求者,必须及时整改;

10、存放在采面的材料要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或阻塞安全通道。

1⒈回柱时,必须先用刹杆、竹笆设置挡矸帘,避免矸石窜入采面。

1⒉回拆下来的支柱,必须及时打在第三排切顶线上,做到支柱全部承压,严禁滥放或出现空载柱,顶梁须按规定码放好。

1⒊回拆已压死的支柱,必须在死柱两侧打上牢固的临时支柱后,方可挖底取柱。

1⒋支柱倒入采空区时,不许直接进入采空区拿取,必须待顶板稳定后,再用长柄工具取出。

1⒌放顶区域内的柱梁及木料必须回撤完,严禁丢失在采空区内。

1⒍如经3次放顶后顶板不冒落,要提前采取强制放顶措施,即在工作面推进5m时,沿放顶线向采空区顶板钻眼放炮,使顶板拉开槽沟并产生裂缝,有利于顶板垮落,以减轻初次垮顶时对工作面的冲击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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