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理论》主要知识点要目根据教学大纲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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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基础理论》主要知识点要目根据教学大纲整理
《公安学基础理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警察的基本原理
懂得什么是警察和警察学;正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识警察的起源、历史发展;掌握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了解公安学的概念、研究对象、性质。
重点:
警察的概念;科学的警察起源观;警察的历史特点。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
一、警察的概念
(一)警察的词义
(二)警察的概念
警察,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警察学
第二节警察的起源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两种对立的警察起源观
(一)警察自然起源观:
警察与人类共生,并将永远伴随人类。
(二)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
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警察与国家同时产生。
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
(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警察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警察时期
1.中西方古代警察职能的产生与发展2.古代警察的历史特点:
(1)无警察之名而行警察之实。
(2)法外行权。
(3)私刑普遍存在。
(二)近代警察时期1.近代警察的产生与发展
2.近代警察的历史特点:
(1)行政职能独立化;
(2)组织机构系统化;
(3)行使职权法治化;(4)外观标识统一化。
(三)世界警察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节公安学
一、我国公安学的建立和发展
二、公安学的概念
我国的公安学是关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公安工作规律与对策的知识体系。
它是我国长期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
三、公安学的研究对象
公安学的研究对象是:
我国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规律、对策及其历史与现状。
四、公安学的性质
公安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交叉的综合性科学,但从总体上说,公安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思考题:
1.警察概念的多角度研究有哪些?
2.如何理解作为警察行为的“警察”概念?
3.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是什么?
4.试述警察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条件。
5.比较古代警察与近代警察的异同。
6.什么是公安学?
它的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第二章公安工作的历史发展及公安改革现状
了解人民公安工作从创建到发展的光辉历程增强从事公安工作的事业心和自豪感;掌握公安工作中重要原则、方针、政策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现实意义。
重点:
各个时期公安保卫工作的重大事件及公安工作重要原则、方针、政策的形成。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工作
一、人民公安机关的萌芽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公安保卫工作(创建)
(一)中央特科——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
特科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的光辉业绩及宝贵经验:
1.在白色恐怖下保卫了党中央,乃至全国的革命事业;
2.开创了中国共产党的情报、保卫工作,为以后的情报、保卫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3.镇压了一批背叛革命的叛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二)国家政治保卫局——第一个人民公安机关
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业绩及其历史教训:
1.垂直领导、独立系统;2.特权地位;3.错误地采取了逼供信的做法;4.肃反扩大化。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公安保卫工作(逐步走向成熟)
(一)中共中央社会部
(二)延安市警察队(三)“九条方针”的背景及历史意义
抗日战争时期是党领导的公安保卫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摆脱了苏联错误肃反路线的影响,真正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领导公安保卫工作。
四、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公安工作(大发展)
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公安工作重点也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做好了接管大城市、建立、城市公安工作的准备工作;积累了管理大城市的经验。
并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公安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
一、新中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创建和发展时期(1949年—1966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立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公安工作
这一时期公安机关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开始了镇反、肃反、打击刑事犯罪,清除旧社会遗留的丑恶现象等一系列斗争,基本上清除了旧社会遗留的丑恶现象,肃清了残余反革命势力,粉碎了美蒋特务间谍的颠覆破坏阴谋,巩固了新中国政权。
全国政局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刑事案件的年发案率降至人口的万分之三左右。
二、“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时期(1966年—1976年)
对公安工作的“两个否定”和“一个砸烂”,使公安事业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广大公安民警虽然自身遭受污蔑和迫害,但仍能坚守职业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为人民服务。
第三节新时期的公安工作
一、工作重心的转移:
由原来以阶级斗争为纲,主要为政治斗争服务,转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一)1983年“严打”
(二)1996年“严打”(三)2001年“严打”
(四)2010年“严打”
三、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
(一)公安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道路
(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配置、经费保障不断完善
(三)公安行政管理理念、方式、机制不断创新
(四)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
(五)公安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四、人民公安史经验小结
1.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听从党的指挥;
2.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
3.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群众路线;
4.必须始终坚持科教强警、素质强警;
5.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6.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思考题:
1.中央特科在公安保卫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2.国家政治保卫局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
3.为什么说抗日战争时期是党领导公安保卫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
4.试述公安史上两次大的工作重心的转移。
5.对严打斗争的认识与客观评价。
6.回顾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哪些经验与教训。
第三章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职能与任务
明确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职能与任务,更好地分析理解公安工作中的各种现象和有关原则、规定,为将来公安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公安机关的纯洁性、提高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思想基础。
重点:
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职能。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阶级属性)
(一)含义:
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2.公安机关与我国国体一致;3.公安机关必须忠实地执行国家的意志。
(二)要求:
忠实地执行国家的意志;坚持站在工人阶级及广大群众的立场上,反对“警察非政治化”;坚持廉政勤政,防止队伍蜕化变质。
二、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组织属性)
(一)含义:
1.公安机关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2.公安机关具有武装特点;3.公安机关参加刑事司法活动。
(二)要求:
防止在工作中引入商品交易的关系;防止把公安机关等同于一般行政机关;防止滥设公安机构、滥用警察标识;防止越权行事。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公安机关必须维护人民的利益,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
二、公安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三、公安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职能
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1.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概念:
即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权益。
2.公安机关的专政对象:
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
3.专政手段:
主要是镇压、制裁、控制、改造等。
4.强化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1.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2.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即: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以及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3.民主职能的具体内容。
4.不断强化、扩大公安机关民主职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三)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1.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有原则区别2.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联系
专政和民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保证,互相促进。
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本条件。
要辨证地、全面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四、保护公共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思考题:
1.试述公安机关的性质。
2.公安机关宗旨的要求是什么?
3.作为一名预备警官,将来在工作中如何实践公安机关的宗旨。
4.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是什么?
5.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涵义是什么?
6.为什么说加强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长期任务?
7.当前形势下如何发展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8.如何认识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
掌握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内容与意义;掌握公安机关基本权力的内容及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自觉性。
重点:
科学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树立正确的人民警察权力观。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
公安机关职责是指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
二、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意义
(一)有利于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失职行为的发生。
(二)有利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行使权力而不去行使权力或者有越权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避免不正确履行职责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一)《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十四项规定(业务职责)
(二)《人民警察法》第21条的规定(义务职责)
(三)《人民警察法》第19条的规定(紧急处置责任)
四、人民警察职责观养成训练(实训)
围绕公安机关职责的系列问题,课前分组展开自学与讨论、搜集典型案例,在课堂教学时间进行展示并互相诘难,帮助学生加深对相关问题的认识,确立正确的职责观。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警察权
二、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
区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特权的不同之处
三、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
法律性、特许性、实力性、强制性、有限性、单方性
四、公安机关权力的构成
(一)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1.治安行政处置权2.治安行政处罚权
3.监督检查权4.治安行政强制权
(二)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
1.侦查权2.预审权3.刑事强制权4.刑罚执行权
(三)武装方面的权力
(四)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1.紧急优先权和紧急使用权
2.紧急排险权3.封闭权4.管制权5.紧急状态处置权
五、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
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法律上的要求;
(二)准确:
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认定法律事实和掌握权力适度的要求;
(三)及时:
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时间上的要求;
(四)克服特权思想,树立正确的警察权力观。
思考题:
1.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意义是什么?
2.《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职责有哪些规定?
3.如何正确把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服务性、公益性职责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
4.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是什么?
5.公安机关权力构成有哪些?
6.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7.人民警察应如何正确认识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
第五章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4课时)
了解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分工,明确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原则,树立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观念,正确处理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
重点: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一、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原则二、公安机关组织机构的设置
(一)中央公安机关:
公安部
(二)地方公安机关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
公安厅(局)2.地级公安机关:
公安局(处/分局)3.县级公安机关:
公安局(三)专门公安机关1.铁路公安机关2.交通公安机关3.民航公安机关4.森林公安机关
5.海关公安机关6.海洋公安机关(四)武装警察部队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二、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由来涵义:
1.政治上的独享性;2.无条件性、全面性、绝对性
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
(二)公安机关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五)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六)历史经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
三、通过对以下问题的讨论,加深对公安机关领导体制的理解
(一)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是什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还要不要坚持这一领导体制?
为什么?
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我国的行政领导体制,是在总结我国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吸取“垂直领导”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要坚持16字方针,把集权和分权的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加强党委领导是否一致?
为什么?
加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加强党委领导是一致的,都是代表人民的意志,为了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地方党委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去做?
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要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与宪法、法律和统一政令一致。
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应当先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如后者坚持错误,则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请求上级指示。
(四)人民警察应当如何应对上级的“错误”指令?
《人民警察法》第32条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但同时《人民警察法》第5条也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五)当基层乡、镇党政领导指派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去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该怎么办?
处理好派出所与基层乡、镇党政领导的关系。
当基层党委、政府领导指派公安派出所干警去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应婉言拒绝,或请示上级,平时要做好沟通、宣传工作。
四、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政分开原则;
(二)彼此保证原则;(三)互相结合原则;(四)全面强化原则。
思考题:
1.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原则有哪些?
2.你对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有什么改革建议?
3.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是什么?
4.试析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5.在当前形势下,应如何更好地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一行政领导体制?
6.为什么我国公安机关不实行“垂直领导”?
7.正确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需要坚持哪些原则?
第六章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6课时,其中4课时实训)
明确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内容,掌握坚持群众路线和贯彻公安工作基本方针的途径;
学重点: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创新群众路线。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人民、人民群众的概念
二、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三、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四、关于当前警民关系现状及影响因素的思考与讨论
(一)警民关系现状
(二)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三)如何构筑良好的警民关系
第二节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实践与创新(实训)
一、优秀基层民警群众工作方法二、公安群众工作创新思维训练
通过与富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基层民警的现场交流,启发思维,提升群众工作创新能力。
例如:
在警务活动中如何把握维护执法权威与亲民爱民形象的尺度;年轻民警如何打开公安群众工作的局面,等等。
思考题:
1.公安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2.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如何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
3.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4.你心目中的良好警民关系是怎样的?
5.作为一名预备警官,你对将来开展群众工作有哪些创新的思路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