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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第一节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围

第二节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

第三节项目的工作计划

第四节完成项目的人力投入

第五节项目完成时限

第六节审计工作原则

第七节工作纪律

第八节关于麻江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

 

2007年2月28日

 

XX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了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麻江供电局200*年*月至200*年*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审计工作办法(暂行)》、《审计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招投标法》、《合同法》、国资委7、8号令、审计署4号令、南省网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南省网公司2号令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第一节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围

一、审计的指导思想

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审计,以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分清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审计围

本次审计以200*年*月至200*年*月供电局经济活动为基础,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

除重点审计该供电局本部外,对所属的“三产”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节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本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序有效地进行,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管理。

一、加强政策咨询、培训和督导工作

为配合本次审计工作,我们将编印国有企业任期经济责任文件汇编并安排了为期2天的政策辅导课,以领会政策要点和熟悉电力系统审计软件的使用,专门编写了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具体程序表,并安排了为期半天的培训课程,以明确取证方法及工作底稿的要求,专门编写了任期经济责任专项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报告书格式,并安排了为期半天的讲解以明确审计程序、审计证据与审计报告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将安排为期半天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学习以确保全体人员自始至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将进一步地收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专门组织研究,并通过与同行交流、向南方电网公司、注协专业委员会咨询等方式,及时将政策解答传递到项目工作组的所有成员中去,以指导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确保政策运用的统一性。

二、项目的质量监控工作

首先,我们将派遣富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任天悦为组长,并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并熟悉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和工程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专业审计人员组成审计项目工作组,合理分工,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从而在专业胜任能力上满足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次,划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配备适当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和适当数量的助理人员,并指定业务能力较强的注册会计师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

1.制订所审计企业的总体审计计划和设计审计程序,并报项目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2.审计程序的执行和具体证据的取证工作,对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给组长、质控室主任、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复;

3.对审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复核和监督;

4.与被审计企业的沟通;

5.审计总结、审计报告的撰写;

6.就管理中的缺陷提出管理建议书并提供咨询意见。

再次,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实施三级复核制度。

一级复核为详细复核,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负责对每一工作底稿,每一项重要证据等逐一进行复核。

二级复核由担任项目组长负责进行,负责对重要会计领域和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责任事项的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对项目负责人撰写的审计总结、审计报告进行从程序至证据,从证据至报告的检查复核,同时填写二级复核问卷。

三级复核由质控室主任和主任会计师共同进行,先由质控室主任组织质控人员独立地对全套工作底稿、重大经济责任事项的证据和审计结论、审计报告进行包括逻辑关系、数据衔接关系、证据关联性和充要性、披露事项充分合理性在的容进行复核并提交复核意见,后由主任会计师组织专业及质控委员会对重大政策性事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标准性、规性作最终审核。

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度,是确保审计质量的管理手段。

其四,重视与被审企业和委托方的意见交换。

本次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必须得到被审企业的全力合作和配合,我们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同时,应主动与企业沟通,取得理解和共识,并恳请企业协助作好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收集、编辑工作,这有利于整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企业最终理解及审计报告与事务所达成一致意见。

与此同时,积极与委托方沟通,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向委托方请示、就报告初稿征求委托方意见或预先审核,有利于把握政策界限,有利于保证审计报告的规化和合乎委托宗旨。

其五,规任期经济责任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取证材料的文字制作、报表数据填列、编辑装订工作,做到实质上、形式上、程序上、手续上完全符合国家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规定和委托方的要求,确保审计报告及审计底稿和取证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项目的后勤保障

我们将在人力上、物力上保障本次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并由行政财务办公室负责人、物、财的协调与保障工作,尤其是实行对所从业人员实施统一调配。

,本次审计配备手提电脑5台。

(四)、加强项目组的遵章守纪监督

我们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纪律规定下达到项目组所有成员,并接受委托方、财政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和调查,切实履行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实质上的独立职责。

第三节项目的工作计划

我们结合本次审计工作的特点,我们拟分成下列四个阶段实施我们的工作:

第一阶段了解情况获取资料、总体分析、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其一,项目组在抵达企业之前将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和工作协调函以传真方式知会企业,以利于企业明确应预先准备的资料容,以及知悉负责项目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参审人员、联系方式、外勤时间及主要安排等,让企业明白我们的工作安排及应给予的配合与协助。

其二,项目组抵达企业后,要求企业管理当局(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资产经营机构负责人等)全面介绍以下情况:

①企业概况;②近**年的经营情况和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主要业务和附营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应收款项的坏账情况、实物资产的管理及损失情况、借款本息偿还及抵押情况、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诉讼情况等;③关于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折旧、存货、收入、成本、长短期待摊费用等主要会计政策;④行业监管要求;⑤当地税务机关最近四年的稽查情况;⑥企业主要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情况;⑦部控制制度的主要规章以及它们的实施情况和适用性;⑧执行中的主要会计政策。

审计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形成备忘录。

其三,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审人员对企业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重大经营决策决议、企业关于会计监督的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审阅和分析性复核,并形成工作记录。

其四,项目负责人组织审计人员对企业部控制制度的存在性和执行情况向管理当局和财会人员进行初步的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审计人员作进一步的部控制制度遵循性、有效性的符合性测试,包括:

货币资金测试、采购与付款循环测试、财务与管理循环测试、生产或服务循环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财务欺诈测试、电算化系统测试等,在此基础上对企业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其五,项目负责人通过上述二、三、四项工作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审计计划》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的审计策略、重要的会计领域和重要的审计领域,更具体地拟定项目工作的日程安排以及企业应给予的配合(如盘点、监盘、观察、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向外部单位询证取证等),并修订出具体的审计程序表,经项目组组长批准,并将审计要求和执行程序分配到审计小组的每个成员中去。

第二阶段实质性审计程序的实施

我们根据规定,对该供电局进行全面审计,并重点审计下列容:

(一)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公允性进行审查

1、对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审查

(1)对现金进行监盘:

我们将在进场后对现金进行突击盘点,审计人员为监盘人,出纳员在企业会计主管的监督下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记录白条抵库金额,库存现金与盘点时账面金额情况,盘点后出纳员、企业会计主管、审计人员在盘点表上签章确认,审计人员将盘点结果倒推至审计截止日,检验截止账面数额的准确性。

(2)有价证券的盘点:

方法同上,编制有价证券盘点表。

(3)银行存款的审查:

我们先根据企业填报的银行存款自查表,对企业在银行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当年销户的存款户、公款私存户、账户存款户)向银行发出询证函,分别询证其基准日的存款实有金额和向银行的借款及抵押情况。

然后结合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查等,检验银行存款于基准日账面金额的准确性及损失挂账情况。

2、存货的审查

(1)对企业先前自行组织的200*年**月**日存货盘点表的盘点结果进行审查,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2)对重要存货的年终盘点记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抽盘。

(3)对企业存货损失进行逐项审查,包括这些存货的账面记录与盘点结果、现状、可变现价值、部鉴定证明和外部证明材料等,并进行调查、分析和综合判断。

(4)对价值高、比重大的重要存货的进货单价和进货合同、结转成本方法及单价和数量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5)实施我所程序表要求的其他审计程序。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审查

(1)获取企业200*年**月**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盘点表、产权证、抵押或担保合同、保险合同、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折旧计算表、在建工程合同及造价书等资料,结合购建时间、折旧计提情况等,进行初步的审查、分析、计算、比较。

(2)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主要生产经营的设备、在建项目的分布、实际数量、使用和维护状况进行实地盘点、观察、调查。

(3)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损失结合部证明和外部证据,进行实物勘察、调查核实,对盘亏、毁损、报废、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督促企业组织技术部门、部审计部门作出部鉴定意见,对于被盗引起的,提供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文书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文书,对于涉讼损失的,提供诉讼材料和法院判决书及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对于少提、漏提折旧的由财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审计人员逐项进行审查。

(4)根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价值情况,对照《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实质性价值资料,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企业预计的减值准备进行审查。

(5)对账外资产的数量、价值、产权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6)实施我所具体程序中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程序。

4、往来账项的审查

(1)、对企业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明细账进行综合审查,对同一债权(方)人在债权和债务明细账中多头挂账或重复挂账情况时进行重分类调整。

(2)、通过与企业账务会计人员讨论和辩认,对虚列账项,前任经营班子亏损挂“其他应收款”情况,因不能取得发票而将历史上各期的成本费用作其他应收款虚挂情况,应收账款列账金额小于已生效判决书判定金额情况,对外投资挂其他应收款情况等进行审查。

(3)、对债权债务进行函证。

(4)、对债权债务进行账龄分析。

(5)、重点审查各项坏账损失的形成原因、金额、相应的部证据和外部证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

(6)、对不用支付的债务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与企业充分研究一致后,提请企业进行调整。

(7)、对关联企业引起的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查。

(8)、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拟选用的坏账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审查企业关于坏账准备计算结果的合规性、公允性。

(9)、实施我所规审计表要求的其他必要的审计鉴证程序。

5、对外投资的审查

(1)、编制对外投资明细表,获取对外投资合同、章程、验资报告、被投资单位最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最近两年利润分配决议等重要资料,对照账面记录进行审查。

(2)、对投资的存在性和合法性、最近两年投资收益的收取情况和会计处理方式的合规性、合理性,对外投资核算方法的合法性和恰当性进行审查,并关注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连续3年经营亏损、资不抵债、注销工商登记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投资期限届满或投资期限超过10年、申请破产、歇业或不持续经营以及上市交易现行价格等情况。

(3)、对不良投资损失挂账、投资减值的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关联性进行审查。

(4)、对委托贷款进行审查。

(5)、实施我所审计程序表规定的其他程序。

6、无形资产、短期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审查

通过实施我所规的审计程序表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其形成的合法性和存在性,检查其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减值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不摊或摊销期超过实际受益期现象。

7、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审查

通过实施我所规的审计程序表进行审查,对“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账进行全面清查,审查其形成的合法性、未能及时处理的原因,核实其金额的公允性,判断其损失性质,并审查其资产损失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8、短期及长期借款的审查

按照我所规的审计程序表进行审查,强调将借款合同及其抵押或担保合同与企业账面核对,查验是否存在少计未计利息情况,并对未还本金和欠息向银行进行函证,关注逾期、诉讼、被强制处置抵押资产、担保单位代偿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是否超越借款合同规定等情况。

9、其他负债账项的审查

对于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账项,我们将执行我所规的审计程序表进行审计。

10、或有负债的审查

主要通过与企业管理当局、财务人员、法律顾问讨论已存在或发生的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应收票据贴现、债务担保等或有损失事项,并审阅相应的法律文件、管理当局会议决议等资料,对或有负债进行记录、计算、判断。

11、清产核资待处理的审查

调阅企业最近一期清产核资工作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损失的鉴证意见书和证明材料、国资委的批复文件,以及是否批复恰当的会计处理。

12、对所有者权益的审查

我们主要通过执行我所规的审计程序表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审查,关注是否存在实收资本与法人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符情况,关注资本公积的组成及其形成依据,关注土地评估增值情况,并通过对最近三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分析性复核等进行综合判断。

(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主要审查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重点审计:

1、任职期间经济指标以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1)财务效益指标:

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资产营运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发展能力指标:

销售增长率、固定资产成新率、总资产增长率;

部管理指标:

电费回收率、供电单位成本、售电单位管理费用。

并分析任期指标变动状况;

(2)技术指标:

变电事故率(次/台·年);送电事故率(次/百公里·年);220KV及以上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110KV及以下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220KV及以上故障录波完好率(%)。

2、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法性

主要审查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围是否完整,企业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可靠。

(1)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围、方法、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存在编报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

(2)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三)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主要审查企业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损益的形成及分配情况:

1、收入,尤其电费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截留、转移收入或将收入账外存放形成资金体外循环等;收入的增减趋势和幅度;电价电费管理的规性,职工生活用电价格优惠情况;

2、线损率的真实性。

重点审计管理线损的真实性。

是否存在出售给私有企业的电量或销售给自办集体企业或三产企业的电量,不记销售量而记入线路损耗,销售收入转入账外或存放自办集体企业或三产企业列收列支,或设立“小金库”用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是否存在为电力企业部职工出资成立和参股的企业无偿或低价供电,增加线路损耗;是否存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线路损耗控制指标和超额完成利润指标,保证效益工资足额提取,人为少计线路损耗;

3、成本费用是否据实列支,是否合规;开支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者不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以及企业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是否存在成本控制制度与措施;

4、企业损益的形成及分配情况:

利润是否准确可靠;有无虚假盈亏、人为调节利润的现象;利润分配是否合规;利润的增减情况。

(四)资产质量变动状况

审查资产质量问题,重点审查企事业资产使用和回报情况以及资产的结构,弄清不良资产总额,重点揭露企业不良资产背后的损失浪费、潜在亏损等方面的重在问题。

1、国有资产在任职初期和现时的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增减变动的趋势,是否存在流失、损失、浪费情况,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

2、不良资产的构成。

如有无长期(三年以上)收不回来的款项,尤其是应收电费;有无“背、冷、残、次”等库存积压存货;有无长期闲置、毁损报废或盘亏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及长期亏损的投资项目;

3、审查资产结构的合理性。

各项、各类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资产与负债、权益的比例,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进行分析,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等的合理、适应性进行分析、计算,有无结构不当、比例失调的问题;

4、审查资产营运效益。

主要审查资产的回报率,包括总资产回报率及各项资产回报率、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长期投资的收益率等;

5、审查资产减值的存在性、真实性、合法性。

有无应提未提或未足额提取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八项准备;

6、潜亏的确认和计算是否准确完整。

如是否存在应提未提或未足额提取的折旧,以及应摊未摊或未摊足的成本费用;有无信用担保、待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经济纠纷的潜在损失;

(五)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

主要审查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相关的部控制程序。

1、企业重大对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安全性;投资是否存在现实风险或者潜在风险;

2、审查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福利设施建设等对投资和新办企业等对外投资等重大投资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集体研究,经过、科学的决策程序,有无领导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情况;

3、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对外经济担保或反担保;是否对外出借资金;

4、大额采购是否经过资信调查和决策,是否进行招投标工作,有无违反程序出具经济担保函、出借资金、盲目指定供货商等行为;有无因决策程序不当造成采购货物出现质量、价格问题等;

5、资产转让是否依照规定程序,按公平交易价格处理,是否经中介机构评估,收益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将国有资金产界定为集体资产,故意将国有资产划入“三产”等,在资产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6、“三产”与主业间之间主业与“三产”之间产权是否清晰,权益划分是否合理,多经企业的股权、职工持股的合规合法性,特别是主辅分离过程中,主业与多经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人员处置、管理关系;有无将国有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或隐瞒、转移国有资产、国有投资股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主业与三产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主要包括:

(1)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资金流动和重大资产的使用是否规,如是否将房屋、设备、场地,主业无偿或低于市场价格租给“三产”公司;

(2)人员编制上是否存在浑员混岗的现象;有无将成本、费用转嫁给主业,加大主业成本费用;

(3)以部往来名义,无偿借予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等;

(4)将主业生产、经营或与其紧密相关的项目,如主业检查、维修、安装、采购、基建交付三产经营,将物资交给注册为三产的工程物资供应单位采购,再由其低购高卖给主业,虚增成本,转移利润,从中参与分配;

(5)主业将电网、输变电站工程(高额核定预算成本)交于多经三产承包,再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吃差,再从三产获得的利益中以各种名义取得隐形收入;

(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主要审核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电力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1、企业《会计法》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2、对执行国家在电力行业的重大经济决策、国家电价标准、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等电力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包括:

城农网改造投资计划是否如期执行,国债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电力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有无超标准、超围收费,擅自改变电的用途加价收费和“三产”单位依附主业价外加价,收取服务费;

3、财政和税收法规执行情况

(七)工程管理

主要审查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管理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情况,工程部控制程序等。

1、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工期完成,如有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2、工程管理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是否遵守企业有关制度;是否实行“五制”制度。

(1)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初设方案及概算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和批准,是否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容;征地、拆迁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所发生的费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概算中的“量”“价”“费”是否经过审核;调整概算的原因,是否依照规定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并得到批准;设计变更的容是否与定额和应取费用中的相应项目的容相重复,与原编设计概算重复列项;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的调整和建设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和提高建设标准问题;

3、工程财务核算的合法性、合规性。

工程资金来源、到位、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挤占;工程进度确认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无少列或者多列成本费用问题;工程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工程竣工决算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使用的控制程序和效果。

(1)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程序的科学性;采购合同的合规性、供应商的选择、评审是否符合相关制度,大宗材料采购招标制度执行情况;大型设备的采购是间是否存在多重代理、层层加价的现象;采购合同的合法性、规性及容的齐全性,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2)低质易耗品和高价值材料的管理是否有序;材料是否堆压、过时,根据存货变动以及积压状况,分析不合理采购数量;工程用物资与生产用物资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混淆造成未能实现税收抵扣的情况;材料是否帐帐、帐实相符以及盘盈、盘亏材料的处理;

(3)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合理。

长期积压和报废材料的处置情况;

5、工程管理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合同条款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得到严格履行;

6、已竣工工程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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