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筑实务案例背诵题分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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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筑实务案例背诵题分享
2019年实务案例背诵题
1、钢结构材料选择应遵循:
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式、钢材厚度价格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和材性。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⑴、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⑵、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1/2高度范围内;
⑶、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⑷、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⑸、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⑹、轻质墙体;
⑺、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3、不得使用加气砼砌块部位:
⑴、建筑物室内地面标高以下部位,既地下室。
⑵、长期浸水或经常受干湿交替部位,如卫生间。
⑶、受化学环境腐蚀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环境。
⑷、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高温。
4、芯柱砼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砼,浇筑芯柱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1.8m。
(2)、浇筑芯柱砼时,砌筑砂浆的强度应大于1MPa。
(3)、清除孔内掉落的砂浆及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4)、浇筑芯柱砼前,应先注入适量于芯柱砼成分相同的去石子砂浆。
(5)、每浇筑400~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震捣。
5、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⑴、总平面图;
⑵、建筑设计说明;
⑶、建筑结构图;
⑷、建筑基础平面图;
⑸、建筑物轴线平面图;
⑹、设备基础图;
⑺、土方开挖图;
⑻、管网图;
⑼、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定位分布图。
6、集水明排的作用是:
(1)、收集外排坑底、坑壁渗出的地下水;
(2)、收集外排降雨形成的基坑内、外地表水;
(3)、收集外排降水井抽出的地下水。
7、井点降水:
深度超过3m的基坑适用
(1)、真空(轻型)井点:
单级井点降水深度≤6m;多级6~10m;
(2)、喷射井点:
降水深度8~20m;
(3)、管井井点:
不限制深度;
8、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监测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建设方及相关单位。
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⑴、开挖面出现隆起现象;
⑵、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
⑶、支护结构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
⑷、支护结构构件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的破坏;
⑸、支护结构构件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
⑹、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面的沉降达到设计规定的沉降、倾斜限值;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面开裂;
⑺、基坑出现局部坍塌;
⑻、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1开挖面2支护结构2支护结构构件3基坑】
9、基坑发生坍塌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10、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11、基坑工程检测内容(基坑支护结构监测和周围环境监测):
(1)、支护结构检测包括:
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检监测;
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等。
(2)、周围环境监测包括:
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
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等。
12、基坑回填土料要求:
不能选用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
13、验槽提供的资料:
(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14、验槽的程序:
(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3)、基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后,相关各方履行验收手续。
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15、验槽方法:
观察法、钎探法、轻型动力触探。
通常采用观察法。
(1)、观察法:
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如有异常会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2)、钎探法:
同一工程应钎径一致、锤重一致、用力(落距)一致。
打钎每贯入30cm记录一次锤击次数,钎探后的孔要用砂灌实。
16、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情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17、初凝前对砼进行二次振捣作用:
提高砼与钢筋的握裹力,减少内部微裂,增加砼密实度,使得砼抗压强度提高,提高抗裂性。
18、防止或减少降水影响周围环境的技术措施:
(1)、回灌+止水帷幕;
(2)、砂沟、砂井回灌;
(3)、减缓降水速度。
19、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基坑渗水、漏水:
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砼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处理;
(2)、基坑处理支护结构问题:
背后卸载、加快(加厚)垫层施工、加设支撑;
(3)、临近建筑物沉降:
一般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
对沉降低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砼的,则考虑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
20、大体积砼裂缝控制措施:
⑴、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砼,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⑵、在保证砼设计强度等级前提下,适当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
⑶、温度控制指标:
①、砼浇筑体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温升值不宜大于50℃;
②、砼浇筑块体的里表温差(不含砼收缩当量温度)不宜大于25℃;
③、砼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④、砼浇筑体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⑷、及时对砼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⑸、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强制降低砼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⑹、在拌合砼时,还可掺入适量的微膨胀或膨胀水泥,使砼得到补偿收缩,减少砼的温度应力。
⑺、设置后浇缝。
以减小外应力和温度应力;同时也有利于散热,降低砼的内部温度。
⑻、大体积砼可采用二次抹面工艺,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注:
减少水泥、用低水化热水泥、缓凝剂、减水剂、膨胀剂、水和骨料降温、保湿养护、后浇带、二次抹面。
21、施工缝在砼浇筑前确定,并宜留置在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施工缝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
(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
(3)、墙的垂直施工缝宜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4)、高度较大的桩、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
(5)、楼梯梯段施工缝应留在梯段板跨端的1/3范围内。
(6)、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7)、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的范围内。
(8)、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22、施工缝处继续浇筑砼要求:
(1)、已浇筑的砼,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Pa)/m㎡。
(2)、清除硬化表面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砼层,用水充分湿润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浇筑前,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砂浆或与砼内相同成分的水泥砂浆。
(4)、细致捣实,使新旧砼精密结合。
23、厚涂型防火涂料,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在涂层内设置与钢结构相连的钢丝网或其他相应措施:
(1)、承受冲击、震动荷载的钢梁;
(2)、涂层厚度≥40mm的钢梁和桁架;
(3)、涂料粘接强度≤0.05Mpa的钢构件。
(4)、钢板墙和腹板高度超过1.5m的钢梁。
24、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灌浆前应制定钢筋套筒灌浆操作的专项质量保证措施;套筒内表面和钢筋表面应洁净,被连接钢筋偏离套筒中心线的角度不应超过7°,灌浆操作全过程应由监理人员旁站。
⑵、灌浆料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按配置要求计量灌浆材料和水的用量,经搅拌均匀后,测定其流动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灌注。
⑶、浆料应在制备30min内用完,灌浆作业应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浆料从上口流出时应及时封堵,持压30s后再封堵下口,灌浆后24h内不得使构件与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
⑷、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连接部位温度低于10℃时,应对连接处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⑸、灌浆作业应留下影像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25、预制构件进场时,构件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出厂合格证;
⑵、砼强度检验报告;
⑶、钢筋复验单;
⑷、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⑸、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26、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进行检查验收的阶段:
⑴、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⑵、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⑶、停用超过1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前;
⑷、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⑸、达到设计高度后;
⑹、冻结地区解冻后;
⑺、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3前4后】
27、砼浇筑前,现场应先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⑴、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⑵、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⑶、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⑷、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28、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
(2)、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弯钩的弯折角与平直段长度等;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锚固长度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29、基坑(槽)验收主要内容:
(1)、位置、尺寸、槽底深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
(3)、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
(4)、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天然地基验槽应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桩检合格。
30、吊顶工程隐蔽验收项目: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水管试压、风管的严密性试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的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31、门窗工程隐蔽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3)、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3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验收的项目: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措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有合格的验证。
33、饰面板(砖)工程隐蔽验收:
⑴、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⑵、龙骨安装;
⑶、连接节点;
⑷、防水、保温、防火节点;
⑸、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
34、钢结构焊缝探伤检验时间:
(1)、对于碳素结构钢应冷却至环境温度;
(2)、低合金结构钢应在焊接后24h。
35、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包括现场拌制)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包括:
(1)、砼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砼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3)、砼强度;
(4)、砼凝结时间;
(5)、工程要求时,尚应包括砼耐久性能等。
36、脚手架定期检查内容:
⑴、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⑵、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heng)架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⑶、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⑷、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
⑸、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⑹、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37、进场保温材料应检验项目:
⑴、板状保温材料:
表观密度或干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⑵、纤维状保温材料应检验: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38、钢结构应进行钢材复验的情况: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39、饰面板(砖)工程材料复验指标:
⑴、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⑵、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⑶、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⑷、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40、门窗材料及性能指标复验:
(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建筑外窗的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性检验。
气密性是检验门窗节能最重要指标。
注意:
玻璃幕墙多一个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
41、幕墙的防雷构造:
(1)、在有镀膜层的构件上进行防雷连接,应除去其镀膜层;
(2)、使用不同材料的防雷连接应避免产生双金属腐蚀;
(3)、防雷连接的钢构件在完成后,应进行防锈油漆涂刷;
(4)、防雷构造连接均应进行隐蔽验收。
42、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顺序不能颠倒】
⑴、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函及其附录;
⑷、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⑸、通用合同条款;
⑹、技术标准和要求;
⑺、图纸;
⑻、已投标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⑻、其他合同文件。
注: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4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
(1)、依法履约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
(7)、合同归口管理原则;
(8)、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原则;
(9)、同一标化原则。
44、基坑降水应编制降水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为:
(1)、井点管长度;
(2)、井点降水方法;
(3)、井点系统布置图;
(4)、井孔施工方法和设备;
(5)、降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
(6)、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及预防措施;
(7)、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
(8)、构造和数量等。
45、装配式结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制构件运输与存放、安装与连接施工、成品保护、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46、专项方案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计划;
(4)、施工工艺计划;
(5)、劳动力计划;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47、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按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⑵、施工部位;
⑶、代表批量;
⑷、试样规格;
⑸、检测试验参数;
⑹、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48、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主要施工方法;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
4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50、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改或补充情形: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3、主要施工资源有重大调整;
4、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5.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注: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51、施工平面布置图基本内容:
(1)、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4)、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6)、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5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
(1)、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2)、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3)、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4)、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5)、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6)、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7)、符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53、文明施工主要内容:
(1)、规范场容、场貌,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2)、创造文明有序和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
(3)、减少施工过程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4)、树立绿色施工理念,落实项目文化建设。
5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主要内容: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分包方资质及分包方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6)、地质勘察资料完整性;
(7)、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8)、采用的施工技术标准;
(9)、工程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0)、搅拌站选用及计算管理;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的管理等。
5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⑴、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⑷、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⑸、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6、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5)、工程档案不少于2套,一套建设单位保管,另一套(必须原件)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
57、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58、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内容:
(1)、项目施工目标成本和阶段性成本目标的完成情况;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责任制落实情况;
(3)、成本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4)、对各部门、岗位的责任成本的检查和考核情况;
(5)、施工成本核算的真实性、符合性;
(6)、考核兑现。
59、事故发生的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及有关单位名称;
⑵、事故的简要过程;
⑶、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⑷、事故的初步原因;
⑸、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⑹、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员;
⑺、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0、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⑷、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⑸、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⑹、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
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1、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
(1)、工程报建日期;
(2)、施工许可证号;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6)、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2、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内容:
(1)、施工组织管理;
(2)、工程质量管理;
(3)、施工安全管理;
(4)、文明施工管理;
(5)、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63、塔吊荷载限制装置:
(1)、行程限位装置;
(2)、保护装置;
(3)、防坠安全装置;
(4)、钢丝绳防松绳;
(5)、急停开关;
(6)、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6)、超高、变幅限位器;
(7)、吊钩保险;
(8)、卷筒保险。
64、局部不良地基处理:
(1)、硬土:
①、局部硬土:
挖掉换填;
②、全部硬土:
上部做软垫层。
(2)、软土:
①、厚度不大:
挖掉换填;
②、厚度较大:
支撑墙(墩)、灌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