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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遵循施工现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设防火员,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必须经消防部门许可后,方可明火作业,并设专人看守。

三、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如:

刨花、木削、灰袋子、等要即使清除,防止引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要按规定架设,严禁乱接、乱拉线路。

五、落实防范措施,备齐消防设备,保持消防设备,保持消防道路通畅。

六、工棚或临时宿舍不要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防止下雨接触和雷击,引起火灾事故。

七、更夫接班后,对管辖区检查,发现隐患即使汇报。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专业档案包括工伤档案、特殊工种档案、各种安全教育档案。

2、各种档案的资料,由各自分工的本专业人员负责收集,然后交专职人员整理立卷。

3、各类档案,要书写规整,条理清晰。

4、各类档案要建索引目录,便于查找,方便利用。

5、上级有关部门的来文年终要全面整理,凡有利用价值的要归档理卷。

6、工伤档案要按人立档,使工伤报告、病历底片归档。

7、安全教育档案,入场安全教育档案要按时记录。

8、各特殊工种档案要及时记录取证、考核、体验情况。

9、各种安全档案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10、凡借阅安全档案者,须经有关人员审批,阅后应按时归还。

11、加强安全专业档案的保密工作。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侯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水下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安、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各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以搞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似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各项目部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主管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交底。

2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长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

3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

4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组织进行施工作业。

5、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标准、规范。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主要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

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交底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3、公司负责编制的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向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底。

4、有关施工技术和操作方法方面的技术交底由技术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5、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交底的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项目施工方法、“四新”项目应用及施工重点、各专业工种质检的配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具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交底对象是现场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部门人员。

6、技术人员交底重点要突出:

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衔接、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进度计划等有关事项,交底对象是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班组。

7、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中常出现安全隐患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各专业施工技术交底分别由各专业工程师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参加,以便了解专业之间衔接和配合事宜。

9、安全技术交底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要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

10施工实施人员必须认真配合签字等手续。

安全教育制度

1、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建立档案。

2、临时工、合同工、农工、外包工,入场须先经安全教育方可分配工作。

3、教育人和全体被教育人必须人人签字,不禁代签。

4、交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5、建立交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记录;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人人签字。

6、对临时安排非工种作业不视为变换工种,但必须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7、经常性安全教育。

8、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组织学习安全法规、标准,贯彻上级文件,落实规章制度等活动应有记录。

9、要经常组织生产班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

1、为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机关有关部门、各区域(专业)公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对其下属各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

5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6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7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9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10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

4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5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作情况;

9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10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饿工作结束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现场要成立完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

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上岗证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个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电梯、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或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十、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要严格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的安装,脚手架的搭设,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备的安装,线路的架设,必须进行严格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

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六、现场排水系统必须有效。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措施实施过程中所需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费用包括:

深基坑支护措施、模板工程措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圆扣式脚手架搭设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措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安全通道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外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密目网、安全网)等。

工地技术部门及各基层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时,要作到科学、周密、合理。

具有可操作性,经专业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交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费用列入施工预算和现场签证中,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切实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真正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安全技术措施上。

公司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在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重点对措施可行性、计算过程。

资金保证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后交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建经部门要准确计算出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设备部门应严格执行采购标准,保证所购材料、物资、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财审部门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并对使用过程进行严格审计防止资金流失。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每月、项目经理部每周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由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后方可施工。

4、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无能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将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企业鼓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符合1款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革奖励条例》规定给予奖励。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5、凡年死亡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法人代表、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筑业企业的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2、建筑业中的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财务、劳资等部门,都应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责任。

3、建筑业企业要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并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或参加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处理险情,做好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其他劳动保护工作。

4、班组设不脱产安全员,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做好活动记录。

5、建筑业企业的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活动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6、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制度

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的安全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安全物资的质量。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物资流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的评价和选择、供货合同条款约定和进场安全物资的验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通过供货合同约定安全物资的产品质量和验收要求。

供货合同签订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具体条款包括:

规格、型号、等级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等。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安全物资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补合格的安全物资应作好标识并清退出场。

验收的方法包括:

检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每天上班前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2.对作业区域内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3.以班组为单位做好当天作业的安全交底,待确认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方可上岗操作。

4.对本工种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5.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负全责,认真执行安全要求,严禁违章指挥。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在大修、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安全、设备部门、使用单位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设备部门要负责起重机械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全、设备部门及操作者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4、发生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设备、安全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5、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坏、缺少的,使用单位、使用者要立即向设备部门报告,设备部门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修复。

6、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要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的牢固可靠。

7、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械。

8、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要随时向有关人员及领导反映,如反映领导置之不理者,可以拒绝操作。

9、设备部门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专业检查两次并把查出的问题定整改时间、整改人、整改措施,由设备部门监督整改情况。

10、设备部门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标准,并组织力量实施。

1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乙炔瓶、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梭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浮动活动不牢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各级安全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所属各区域(专业)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各项目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8、各单位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工地治安防火制度

一、治安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现场人员要严格遵守工地管理制度。

三、大门要密实,不出入时要关闭,设门卫并做好收发工作。

四、夜间设更夫,与门卫做好交接。

五、做好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外埠民工要携带身份证登记造册,报公安部门备案。

七、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秽语,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

八、五级风以上时,要杆绝明火作业。

预防火灾发生。

九、不准私接电线和乱接设备。

一十、消防工具要充足完好,不得随意乱动或挪动它用。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工伤报告

1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项目经理口头或电话报告安全处(科)在规定日期填写“事故月报登记表”报安全处(科),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2发生多人轻伤或重伤、死亡事故时,除了立即组织抢救外,首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要逐级报告;企业接到报告后,要弄清情况,在24小时内分别报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3事故现场的保护,如因抢救人员需要搬动其它物体时,要做好拍照和划出标志符号,待事故调查组勘察完现场后,经允许后方可清理现场或恢复生产。

4安全处(科)应在月末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由主管经理签字,加盖公章上报有关单位。

2、事故调查

1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组织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下事故,由设区的市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要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人员均须签字。

3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出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3、事故处理

1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

2依据《黑龙江省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暂行条例》进行。

3依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方可入内。

2、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收发(门卫)室登记领取安全帽戴好后方可进入。

3、进入现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施工现场人员、车辆携带物品出场时,要经现场负责人批准。

5、运送材料、构件的车辆应有准入手续或现场人员运压。

6、出现场的车辆要进行清洗,不准将泥土带入城市路面。

7、现场门卫人员应着装整洁,礼貌待人。

 

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应当保持环境卫生,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主,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食堂应设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安装纱门纱窗,室内不得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瓷砖的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按规定设置污水排放设施;食堂制作间的刀、盆、板等炊具必须生熟分开,食品必须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堂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并应有标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保持清洁;应当制定并在食堂张挂食堂卫生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发生重大隐患,生产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安全员、项目经理(工长)报告,制定出防范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2、当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时,应由安全员、项目经理(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应把隐患发现的时间、地点部位,整改时间及措施报安全部门备案。

3、生产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隐患存在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安全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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