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213028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47 大小:58.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docx

《建筑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统一实用标准》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一、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某某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华人民某某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二、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视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别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展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与验收规X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X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X编制的统一准如此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与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与抽样检测。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展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视检验中心〔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视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视检验中心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视总结

       市城建集团某某公司

       某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视管理总站

       某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总站

       某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检验总站

       某某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某某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视总站

 主要起草人:

吴松勤 高小旺 何星华 白生翔 徐有邻 葛恒岳 X国琦 王惠明 

       朱明德 杨南方 李子新 X鸿勋 X 俭

                              建设部

                              2001年7月

1           总 如此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

1.0.1 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X系列标准的宗旨。

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

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X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与验收规X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X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

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别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编制的统一准如此。

说明:

1.0.2 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

第一局部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编制的统一准如此。

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X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如此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X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拟协调。

  第二局部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说明:

1.0.3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某某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与其他有关设计规X的规定等。

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X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标准规X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图1.0.3工程质量验收规X支持体系示意图。

 

2               术 语

2.0.1 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展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 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与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3 验收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根底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展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 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展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5 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展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展比拟,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展的活动。

2.0.7 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视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展的检测。

2.0.8 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9 主控项目 dominant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0 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1 抽样检验 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展的检验。

2.0.12 抽样方案 sampling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3 计数检验counting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14 计量检验quantitative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5 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16 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17 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说明:

本章中给出的17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

除本标准使用外,还可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X引用的依据。

  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T6583-1994、统计方法应用国家标准汇编、《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

  本标准的术语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

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             根本规定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说不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展检查记录。

说明:

3.0.1 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的控制。

  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里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与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

施工单位还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订改良的措施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使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是该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

  同时放工单位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应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制订对施工企业综合质量控制水平的指标,以达到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3.0.2 建筑工程应按如下规定进展施工质量控制: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展现场验收。

凡涉与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X规定进展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展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展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展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说明:

3.0.2 本条较具体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一是用于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和重要建筑材料的复检;二是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在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中之所以强调按企业标准进展控制,是考虑企业标准的控制指标应严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的因素;三是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强调了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形成一个有杨的整体。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如下要求进展验收:

  1 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X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根底上进展。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展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与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与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展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展抽样检测。

  9 承当见证取样检测与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说明:

3.0.3 本条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根本要求,这主要是:

参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根底上进展;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展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涉与结构安全的见证取样检测;涉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的抽样检验以与承当见证试验单位资质的要求;观感质量的现场检查等。

3.0.4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如下抽样方案中进展选择: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 一次、二次或屡次抽样方案。

 

  3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 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说明:

3.0.4 本条给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的抽样方案,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进展选择。

对于检验项目的计量、计数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两大类。

  对于重要的检验项目,且可采用简易快速的非破损检验方法时,宜选用全数检验。

对于构件截面尺寸或外观质量等检验项目,宜选用考虑合格质量水平的生产方风险α和使用方风险β的一次或二次抽样主案,也可选用经实践经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3.0.5 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

β〕可按如下规定采取:

  1 主控项目:

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5超过%。

  2 一般项目:

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说明:

3.0.5 关于合格质量水平的生产方风险α,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使用方风险β为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抽样检验必然存在这两类风险,要求通过抽样检验的检验批100%合格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在抽样检验中,两类风险一般控制X围是:

α=1%-5%;β=5%-10%。

对于主控项目,其α、β均不宜超过5%;对于一般项目,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说明:

4.0.1 随着经济发和施工技术进步,自改革开放以来,又涌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也不少。

这些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后期建设资金不足,局部停缓建,已建成可使用局部需投入使用,以发挥投资效益等;投资者为追求最大的投资效益,在建设期间,需要将其中一局部提前建成使用;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性验收也不方便等等。

因此,原标准整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故本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假如干个子单位工程进展验收。

同时,随着生产、工作、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建筑物的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建筑物一样部位的设计也呈多样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现;加之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开展,使分项工程越来越多,因此,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要求,故本标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假如干子分部工程,这样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有利于进展验收。

4.0.2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如下原如此确定: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局部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说明:

4.0.2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根本要求。

在施工前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4.0.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如下原如此确定: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与类别等划分为假如干分部工程。

说明:

4.0.3 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将原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中的强电和弱电局部独立出来各为一个分部工程,称其为建筑电气分部和智能建筑〔弱电〕分部。

4.0.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展划分。

4.0.5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假如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与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展划分。

说明:

4.0.4和4.0.5 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展验收有利于与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

多层与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根底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根底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根底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面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地基根底中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与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它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内容是应该的。

4.0.6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采用。

说明:

4.0.6 这两条具体给出了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5.0.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说明:

5.0.1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根底。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一样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根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根底单位,并按批验收。

  本条给出了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

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与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

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确实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为了使检验批的质量符合安全和功能的根本要求,达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X应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子项合格质量给予明确的规定。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根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X的规定。

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

鉴于主控项目对根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从严要求是必须的。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说明:

5.0.2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根底上进展。

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一样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因此,将有关的检验批聚集构成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拟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如此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5.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根底、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说明:

5.0.3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根底上进展。

本条给出了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

  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根本条件。

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一样,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涉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根底、主体结构、有关安全与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展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展,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如下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X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说明: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

除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该合格,并且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以外,还须进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检查。

  涉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展检验资料的复查。

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展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

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表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

此外,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展抽查。

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

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根底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

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根底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由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

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展。

  最后,还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展观感质量检查。

检查的方法、内容、结论等已

在分部工程的相应局部中阐述,最后共同确定是否验收。

5.0.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如下规定:

  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D进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E进展。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标准附录F进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与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展。

说明:

5.0.5 表D和表E与表F分别为检验批和分项工程与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主要是规X了各专业规X编制这方面表格的根本格式、内容和方式,具体内容由各专业规X规定。

表G为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如下规定进展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展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候船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英语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