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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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编号:

佛三〔挂〕2009-001

 

挂牌人: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编号:

佛三〔挂〕2009-001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FAR)

建筑密度(D)

绿化率(GR)

建筑层数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20号

2469.3

酒店用地

1.0≤FAR≤2.2

≤22.6%

GR≥35.0%

≤13

40

1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与竞买(外资公司投资房地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合参加竞买的,须在办理竞价申请手续时签署好《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见拍卖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联合办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20日登录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网址:

http:

//)下载,或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20日,到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五楼)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下午5:

00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2月20日下午5:

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上午8:

30时至2009年2月24日下午4:

00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买,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8771005587765456(传真)

联系人:

李小姐、骆小姐

开户单位: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驿西分理处

帐号:

44-440601040002019

帐户名称: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三水赤岗支行

帐号:

44001667137053002337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佛三(挂)2009-0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20号。

(二)地块范围:

东至白坭文化公园、南至工业大道、西至工业大道、北至黄金大道。

(三)出让宗地总面积:

宗地总面积2469.3平方米(3.70亩)。

(四)土地用途:

酒店业用地。

(五)建筑容积率(FAR):

1.0≤FAR≤2.2。

(六)建筑密度(D):

≤22.6%。

(七)绿地比例(GR):

GR≥35%。

(八)建筑层数:

≤13层。

(九)土地开发程度: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地上已有建筑物,该建筑物于1997年竣工,未验收,办理验收手续、费用及建筑物过户税费由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负责,建基面积5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32.46平方米,如经批准增加建筑面积须按批准增加时点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酒店用地4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

(十一)土地使用标准:

1、本宗地用于建设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酒店项目。

竞得人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市规划局三水分局44060720080008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一进行建设。

2、竞得人负责建设宗地内外有关的市政配套设施(包括排水、供水、供电管网、园林绿化、道路等)。

宗地的内外市政配套设施方案由竞得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方能实施,并按建设条件完善各项工程。

竞得人负责缴纳内外市政配套建设所需的税费及费用。

3、该地块及大楼装修建设要求投入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地价),竣工投入使用三年内需要通过国家旅游总局评定“三星级”或以上酒店。

竞得人不履行本规定的,视作违约,出让方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交的款项不予退回。

(十二)动工及竣工时间:

本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的项目动工建设,18个月内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为确保该宗地的建设进度,特设立建设工程进度保证金。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入建设工程进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投资进度保证金退还和没收办法:

如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建设,18个月内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经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出具同意退还建设工程进度保证金的函件后,退回工程进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如竞得人逾期未按进度要求施工和竣工的,没收全部建设工程进度保证金。

本宗地必须如期开发建设,如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出让方可以征收本宗地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方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如竞得人不按照投资进度要求进行建设,出让方可以对竞得人处以不高于本宗地成交价款50%的罚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尚未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出让方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交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由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跟踪管理。

跟踪管理内容包括:

核定土地用途、容积率、产业类型、投资强度、是否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含非法联建、联营)等,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与竞买(外资公司投资房地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合参加竞买的,须在办理竞价申请手续时签署好《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见拍卖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联合办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下午5:

00时。

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元)。

注:

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2月20日下午5:

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帐方式一笔汇入指定帐户:

(①帐户名称: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驿西分理处,帐号:

44-440601040002019;②帐户名称: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三水赤岗支行,帐号:

44001667137053002337)。

竞买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帐才能有效,不接纳代缴或现金方式存入,填写进帐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佛三(挂)2009-001(交易编号)、竞价保证金。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20日登录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网址:

http:

//)下载,或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20日,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五楼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注:

香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办理的认证其身份有效的法律文书,并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澳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出具的认证其身份有效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的公章落款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台湾省人应提交台胞护照及身份证(原件)。

台湾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提交经我国公证处公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其身份有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

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09年2月20日下午5:

00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我局于2009年2月12日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09年2月11日上午8:

30时;

2.挂牌截止时间:

由挂牌主持人在2009年2月24日下午4:

00时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挂牌期间上午8:

30时至12:

00时和下午2:

30时至5:

30时。

七、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宗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元(¥6200000元)[其中土地273万元,房产347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挂牌主持人在2009年2月24日下午4:

00时正(以现场悬挂时钟为准)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网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竞得人无需另行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须于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办理用地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需要另行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新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投资者不涉及到境外公司或境外个人的,须报佛山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挂牌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成立;须报省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成立;新成立的单项开发公司投资者涉及外资所占股份超出20%的,该项目需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成立。

成立项目公司后15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补充版》,并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办理用地手续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超出规定的时间尚未成立单项开发公司,则按照无需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时所应缴交款项对应的延迟时间缴纳相应的地价款利息,不重复计收滞纳金,所缴纳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挂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根据本项目的规划,最多不能成立超过1个单项开发公司,且须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前约定将来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股东名称(姓名)及各自所占的份额,并书面提交《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详见范文),否则,竞得人将竞得的土地变更至单项公司名下时须按规定缴交相关税费。

如竞得人不能按约定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确认书补充版》,竞得人所缴交的地价款不予退回。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买人后,竞买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买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买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

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向拍卖人的违约赔偿。

(六)土地的交付

本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交付竞得人使用,交付土地当日由白坭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交付确认书》。

竞得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土地价款和地上建筑物成本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成交价款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地价款的缴付:

1、竞得人无需另行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缴付全部的成交价款(含定金)。

2、竞得人需要另行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后2日内缴付全部的成交价款(含定金)。

全部成交价款及契税付清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如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地上建筑物成本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视作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交款项不予退回,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地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竞得人须另外缴交的税费有:

总地价款3%的契税。

挂牌服务费1000元。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拍卖,通过现场拍卖确定竞得人,由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与经公开选定的中介拍卖机构联合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3%缴交拍卖佣金。

(十二)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地价款。

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和契税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三)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四)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五)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竞买申请书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阅读编号为佛三(挂)2009-001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局于2009年月日上午8:

30时至2009年月日下午4:

00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土地交易中心举行的佛三(挂)2009-0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我方愿意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元)。

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见附页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附:

竞买申请所需资料(请在□内打“√”选择)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核原件);

□2.(组织竞买的)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及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竞买的)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竞买的决议(原件);

□6.企业(公司)章程(竞买人为非公司的,可不提供);

□7.股东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9.联合竞买的,须提供《联合竞投协议》。

□10.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竞买人编号:

________

地块编号

由竞买人填写

竞买报价

人民币____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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