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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比专项治理文案

性别比专项治理文案

 

近年来,我市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宣传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呈现出整体偏高,长期偏高,特别是计划内二孩性别比高达194,比正常值107高出87。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将导致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给我市再造一个新目标的实现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围绕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等三个环节,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女婴转移行为,坚决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查处一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

(三)加强孕情跟踪服务、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人流和引产的管理;

(四)建立健全禁止“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重点内容及行动范围

(一)重点内容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2.怀孕妇女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等。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工作自2018年2月开始至2018年9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3月)

1.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要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址和举报信箱,作出明确的保密和奖励承诺,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及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2.调查摸底。

掌握孕情登记、管理、跟踪服务资料;掌握本地xx年1月1日以来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对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要调查清楚;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实名化管理。

(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阶段(4-5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确有嫌疑的,按照有关程序立案。

2.对涉嫌溺弃女婴的有关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女婴转移的由人口计生部门依法查处。

3.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6月)

1.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书,签订市、院、科、人三级责任体系,加强领导,依法执业。

2.针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制订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

重点是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阶段(7-8月)

各有关单位要在7月底前,组织对所辖区域和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材料报市关爱女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宣教科科长董晓钝担任)。

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将于8月底对各辖区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对重视程度不高,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限期整改。

考评结果将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8年9月,迎接晋中市关爱女孩领导小组的统一检查考评。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按照省文件精神,市打击“两非”领导组将对2018年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b超及操作人员情况,2018年以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情况进行分别汇总上报,同时对xx年1月1日以来领取《再生育服务证》育龄妇女情况、终止妊娠药品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附汇总表表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汇总所需内容和实际情况,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汇总数据统一上报市打击“两非”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人口计生局宣教科)邮箱jzjxjsj@,市人口计生局将摸底工作所形成的登记表报晋中市和省人口计生委考核平台。

(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对文件所要求的其他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六、职责分工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1.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制订行动具体方案;

2.调查清理xx年以来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夫妻的生育情况;

3.对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调查清理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2018年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情况,会同卫生部门调查清理近两年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

4.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情况;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网址、信箱;

6.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7.会同卫生、药监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登记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

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象(重点是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总结、评估。

卫生部门:

1.负责本系统“两非”案件的查处;

2.在本系统广泛宣传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本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要求医院与其签订职业道德责任书,并加强监督检查;

3.整顿医疗市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的手术;

5.依法加强婴儿出生、婴儿死亡及终止妊娠手术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药监部门:

1.负责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调查清理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零售药店。

公安部门:

1.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打击虐待、溺弃、贩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查处妨碍卫生、人口计生等行政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层层发动,一级抓一级,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领导,密切配合。

此次在全市范围开展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同时,各有关单位之间要加强区域协作,互相支持。

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

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案件不处理或降低标准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三)完善机制,重在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与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中,根据工作实际,注重创新方法,同时狠抓落实,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禁止“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加强我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进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

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发布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

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

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

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

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

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

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

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

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

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

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

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3、符合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应积极参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消除一些人的思想顾虑,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实施。

4、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知识、禁毒知识的教育力度,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懂法,勇于抵制违法犯罪与辨别是非的能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组成法制安全教育宣讲团,在城乡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活动开展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成立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贻南任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吕芳富、区教育局副局长雷发云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活动组织安排由区教育局保卫股负责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车辆安排

1、区教育局车辆1台(宣传车,做好宣传车的布置)。

2、冷水滩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警车1台。

3、交警大队警车1台。

4、区司法局警车1台。

(二)日程安排

1、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4日上午:

市第六中学

2、4月22日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协调会,布置工作。

3、4月23日通知各单位宣讲人员和布置会场。

(三)活动内容及程序安排

1、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图片展览,主讲《平安出行就是幸福》;

2、公安禁毒大队主讲《毒品的危害》,图片展览,发放禁毒宣传单;

3、司法局副局长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制讲座;

4、司法局吕局长做重要讲话。

(四)工作措施

1、制订工作预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制订大会纪律,保证会场秩序井然有序;

3、联系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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