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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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中安全生产专项的治理任务,按照宜兴市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的《宜兴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宜兴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紧紧围绕以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目标为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大力压降安全事故,全面提高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的在建建设工程,特别是对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建设工程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和解决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施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无锡市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一)治理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问题。
1、治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
2、治理在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3、治理在建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等不完备,及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二)治理监理单位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行为
1、治理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2、治理监理单位不严格审批专项施工方案的问题。
3、治理监理单位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问题。
(三)治理建设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1、治理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的问题。
2、治理建设单位不统一协调多个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问题。
3、治理建设单位其他不履行法定安全责任的问题。
(四)治理政府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三、任务分解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全生产专项的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督促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牵头事故调查工作,按期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落实相关责任追究,跟踪其它有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水务办、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自行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工作要求和进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换证的资料初审和动态管理工作;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追究。
3、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追究。
4、市法制办负责安全生产重大处罚事项的备案审查;负责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成立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欧方明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宗慎平、市建设局副局长范志刚、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张国贤、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徐文元、市水务办党委副书记谈兵、农林局副局长夏勤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君强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安监局抽调人员组成,市安监局副局长宗慎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水务办、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办、市水利农机局、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各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2、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
11月上旬市安监局研究制定《宜兴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由市安监局负责实施方案的修改和完善。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办、市水利农机局、市农林局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各自行业实际,研究制定行业实施方案,经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修改后,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行业实施方案的修改和完善。
3、宣传发动。
11月中旬,由市安监局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召集职能科室、机构和建设工程各参建方进行治理工作的动员,具体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
11月下旬开始,按照统一部署,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所有在建建设工程为重点范围,全面开展自查,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查找工程参建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有关情况于2010年1月31日前,书面报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重点督查。
2010年1月,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汇总各行业情况,于2010年2月10日前书面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对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抽查,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做好协调和配合。
(三)认真进行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
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排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2010年6月底前,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督促各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10年6月至12月底,以制度执行为重点,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力争用一年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底,督促参建各方整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力争用一年的时间,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2010年1月至12月底,督促各监理单位整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提高对施工安全的保障。
2010年6月底前,各行业管理部门整改在安全监管力量配备、监管行为、行政审批审查等环节存在的不足。
2、落实监管责任。
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由于上述种种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推广典型经验。
市安监局适时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活动,对各行业有创造性的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推广,推进各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
针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换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登记、大型机械备案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严密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滋生腐败的机会。
(四)巩固治理成果
2010年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照治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适时组织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达到阶段性的治理工作目标,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的,及时责令整改。
2011年起全面巩固提高阶段,集中对前阶段的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治理工作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及时把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治理的总体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市安监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
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
一是排查与整改相结合,严格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参建各方整改,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消号等制度。
二是整治与规范结合,以加强宣传、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为重点,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增强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意识;以与施工、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告知书”为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率100%;以企业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结合,各行业管理部门既要针对实际在建工程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日常监管计划,也要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督促消除现场隐患和纠正参建各方不规范行为并重,标本兼治,确保工作实效。
四是扎实推进与创新手段相结合,各部门既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也要积极采用科技手段,借助网上安全监控平台等,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查处事故与查办腐败相结合,对发生事故的建设工程,既要查处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也要查处监管人员因腐败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一是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重点部位、环节的检查。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违章扣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大型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管重点,强化动态跟踪检查,遇手续不全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止或停用。
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检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市场行为,核对安监登记等施工手续办理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照治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及时组织督查,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对治理工作迟缓的部门,督促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四)加强政策研究。
针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吃透政策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成功做法,结合实际,拓展视野,创新手段,攻坚克难,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的经验,把握特点和规律,持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促进治理工作。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报告,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附:
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欧方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宗慎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智刚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国贤市交通局党委书记
谈兵市水务办党委副书记
徐文元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夏勤元市农林局副局长
丁君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组员:
钱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科科长
周昌俊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主任科员
唐秋明市检察院反渎局书记员
蒋中市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
葛丽明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
唐军市建设局安监站站长
钱亚光市交通局安监科长
卢刚市水利农机局水利科科长
薛红军市水务办行业管理科科长
王敏市农林局企管科科长
曹刚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宗慎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联络员:
陈进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