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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全部题目doc.docx

纳税筹划全部题目doc

一.增值税

[案例1]某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不含税)为16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1.9万元。

[分析]由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原理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43.75%[(160—90)/16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企业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都为80万元,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分设后应纳税额为9.6万元(2×80×6%),可节约税款2.3万元(11.9—9.6)。

案例:

某地板厂生产销售强化木地板,并代客户铺装。

某年该厂取得铺装收入70万元,地板销售收入60万元,全部开具了普通发票。

则由于货物销售额在全部收入中的比例没有超过50%,因此,只需缴纳营业税;

应纳税额=(70+60)×3%=3.9(万元)

相反,如果该年企业取得铺装收入60万元,地板销售收入70万元,则该混合销售行为应以并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130/(1+17%)=18.89(万元)

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大于总销售额的50%时,可为企业减少税负14.99万元。

例题:

大华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400元商品,其成本320元,元旦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4种方案。

1.采取以旧换新业务,旧货的价格为30元,即买新货可以少缴30元。

应缴纳增值税:

400/(1+17%)*17%-320/(1+17%)*17%=11.62元 

2.商品9折销售。

应缴纳增值税:

360/(1+17%)*17*- 320/(1+17%)*17%=5.81元

3.购买物品满400元返还40元

 应缴纳增值税:

400/(1+17%)*17%-320/(1+17%)*17%=11.62元 

4.购买物品满400元时赠送价值40元的小商品,其成本为24元。

 应缴纳增值税:

(400/(1+17%)*17%-320/(1+17%)*17%)+(40/(1+17%)*17%-24/(1+17%)*17%)=13.94元

(以上交易价值均为含税价格。

) 

 如果某消费者购买了400元的商品,对于商场来说,假设只考虑增值税,应该选择那种方案。

二.消费税

1、2009年1月某公司一批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手续后发生退货,该批货物的总价值为5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20%.2个月的市场利率为3%.该企业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2009年1月退货时申报补缴消费税;方案二,2009年3月转为国内销售时补缴消费税。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企业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分析:

方案一,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应纳消费税=500×20%=100(万元) ②应纳附加税=100×10%=10(万元)

 ③累计应纳税额=100+10=110(万元)

方案二,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1应纳消费税=500×20%=100(万元)②应纳附加税=100×10%=10(万元)

③累计应纳税额=100+10=110(万元)④比方案一节税=110×3%=3.3(万元)

因此,该公司应当选取择方案二。

2、

(1)某卷烟厂每标准条卷烟对外调拨价为68元,现销售一标准箱,其成本为8500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忽略不计。

则此时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150+68×250×36%=6270(元)

企业税后利润:

(68×250-8500-6270)×(1-25%)=1672.5(元)

(2)若产品供不应求,厂家决定将每标准条卷烟价格提高至76元。

其他均不变。

则此时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150+76×250×56%=10790(元)

企业税后利润:

(76×250-8500-10790)×(1-25%)=-217.5(元)

3、A卷烟厂委托B卷烟厂将一批价值为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后的烟丝运回A厂后,A厂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70万元。

该批卷烟销售收入500万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不考虑从量计征)。

关于上述业务,A企业有2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

B卷烟厂将烟叶直接加工成烟丝,A卷烟厂加工成卷烟后销售。

方案二:

B卷烟厂将烟叶直接加工成卷烟,收取加工费130万元,A卷烟厂直接销售卷烟。

问:

A企业应该选择哪套方案?

分析:

方案一,A企业的纳税情况。

烟丝消费税计税组成价格=(100+50)/(1-30%)=214.29(万元)

A厂烟丝应纳消费税=214.29*30%=64.287(万元)

A厂卷烟应纳消费税=500*36%-64.287=180-64.287=115.713(万元)

累计消费税=115.713+64.287=180(万元)

方案二,

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130)/(1-36%)=359.375(万元)

A厂应纳消费税=359.375*36%=129.375(万元)

所以: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省消费税=180-129.375=50.625万元。

拓展:

思考成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算利润要哪种方案合算。

方案1减方案2,成本=50+70-130=-10万元

消费税=50.625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63万元

企业所得税=(10-50.625-5.063)*25%=-11.422万元

利润=10-50.625-5.063+11.422=-34.266万元

总结: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34.266万元。

3、广州市某轮胎生产企业,2003年3月销售汽车轮胎1万个,每个销售价1000元,其中包装材料价值100元,消费税率为10%.

采用连同包装一并销售,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1×1000×10%=100(万元)如果包装物用收取押金的形式销售,且包装物单独开发票并单独记账,则

应纳消费税=1×(1000-100)×10%=90(万元)

很明显,只是把包装物以押金的形式收取,并单独列账,则可少交税款10万元,说明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4、某汽车生产制造厂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经销商。

按照以往的销售情况,本地的一些汽车用户和消费者每年会到厂家直接购买汽车4000辆。

厂家销售零售户和消费者的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销售给经销商的汽车价格为每辆10万元。

经过筹划,厂家在本地设立了独立核算的4S汽车专卖店,厂家以销售给批发商的汽车价格每辆10万元先销售给独立核算的4S店,再由独立核算的4S汽车专卖店以零售价每辆12万元销售给零售户和销售者。

假定汽车的消费税率20%,试问筹划后将给企业节约多少消费税?

筹划之前

厂家销售给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汽车应纳的消费税额:

4000×12×20%=9600(万元)

筹划之后

厂家销售给独立核算的4S汽车专卖店的汽车应纳的消费税额:

4000×10×20%=8000(万元)

筹划之后比筹划之前节约的消费税为:

9600-8000=1600(万元)

5、某白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白酒,2009年9月准备以自产白酒500箱(10L/箱)换取某粮食批发商的大米15吨,每斤大米1.9元。

该厂生产的白酒售价分别为150元/箱(100箱)、120元/箱(100箱)、100元/箱(300箱)。

未筹划前:

白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的500箱白酒换取大米,根据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并且按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即意味着白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的500想白酒以150元/箱的价格出售给某粮食批发商。

则2009年9月白酒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150×500×20%+0.5×500×10×2=20000(元)

进行纳税筹划:

即签订两份合同。

一份销售合同:

白酒生产企业先将自产的500箱白酒以100元/箱的价格出售给粮食批发商。

另一份购货合同:

白酒生产企业向粮食批发商购买15吨大米。

则企业应纳消费税为:

100×500×20%+0.5×500×10×2=15000(元)

6、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

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

属于上述“馈赠”行为。

应纳消费税。

假设A当月生产的摩托车的销售价格为5000元/辆。

则计税销售额Al=5000x100=500000(元)

假设A当月按5000元/辆,销售400辆;按5500元/辆,销售400辆。

则计税销售额A2=(400x5000+400×5500)÷800x100=525000(元)

假设A生产摩托车的成本为4500元/辆。

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0%。

则计税销售额A3=4500×(1+6%)÷(1—10%)×100=530000(元)

7、某企业某年4月15日取得100万美元销售额,4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为1美元:

7.3元人民币,4月15日的外汇牌价为1美元:

7.1元人民币。

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美元将持续贬值。

企业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按照每月第一日的外汇牌价来计算销售额,方案二,按照结算当时的外汇牌价来计算销售额。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企业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分析:

方案一,该企业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美元销售额=100(万元)②外汇牌价=1:

7.3 ③人民币销售额 =100×7.3=730(万元)

方案二,该企业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美元销售额=100(万元) ②外汇牌价=1:

7.1 ③人民币销售额=100×7.1=710(万元)

 方案二较方案一少计销售额=730-710=20(万元)

因此,该企业应当选择方案二。

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汇率变动的趋势以及税法允许的换算方法从而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三.营业税

1、易发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2005年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合计收入5250万元。

该公司如何纳税,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1)应缴纳营业税=5250万元*5%=262.50万元;

(2)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262.50*(7%+3%)=26.25万元;

(3)合计262.5+26.25=288.75万元

筹划方案:

由开发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

因为税法中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应纳营业税额=250*5%=12.5万元

(2)应纳城建税及附加=12.5*(7%+3%)=1.25万元

(3)合计纳税12.5+1.25=13.75万元。

少缴纳288.75-13.75=275万元

某单位A建造一座楼房,将工程承包给某建筑公司B,工程价款为600万元。

有两种承包方式:

①包工不包料:

建材由建设单位A自行够买,价款为400万元。

②包工包料:

建筑公司B更熟悉建材市场,标书承诺以300万元价款购买原材料,承包金额为900万元。

比较两种承包方式的营业税税负。

1.包工不包料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600+400)×3%=30(万元)

2.2.包工包料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900×3%=27(万元)

2、某建筑公司承接黄河宾馆的一项建筑安装工程,含电梯、中央空调、土建及内外装修,总造价共2600万元。

其中,电梯价款80万元,中央空调价款180万元,土建及内外装修价款2340万元。

1.若该公司所签合同涉及电梯和中央空调的安装,则应把电梯和中央空调计入工程产值,计征营业税。

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2600×3%=78(万元)

2.若该公司所签合同只涉及土建及内外装修,电梯和中央空调合同外装修。

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2340×3%=70.2(万元)

税负减轻7.8万元

3、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

供电器材加工厂和工程安装施工队。

供电器材加工厂主要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安装施工队主要对外承接输电设备的安装等工程。

某年,公司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不含税),安装收入为2200万元,购买生产用原材料2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万元。

分析: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因为该公司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

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2200/1.17)×17%=795.6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40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795.66—340=455.66万元

经过分析,公司的实际增值率=(2800+2200/1.17—2000)÷(2800+2200/1.17)×100%=2680÷4680×100%=57%,增值税负担较高。

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的安装收入比例较高,但没有相应的进项扣除额。

进行筹划后,将工程安装施工队单独组建成一个公司乙,独立核算,自行缴纳税款。

工程安装收入适用税率为3%。

筹划后纳税情况如下: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800×17%—340=136(万元)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200×3%=66(万元)合计应纳税额=136+66=202(万元)比较筹划前后,税收节约253.66万元。

4、兼营行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钢材100万元(含税),同时,经营农机收入50万元(含税)。

分析:

未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100+50)÷(1+17%)×17%=21.79(万元)

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100÷(1+17%)×17%+50÷(1+13%)×13%=20.28(万元)

分别核算可以减轻1.51万元(21.79—20.28)税负

5、A实业公司拟出售在市区开发的一幢大楼,大楼开发成本1500万元,经评估市场价2700万元。

B商贸公司有意购买这幢大楼,如果以转让形式进行交易,问:

A公司应纳税多少?

应纳营业税=2700万×5%=135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附加=135万×(7%+3%)=13.5万元

应纳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2700万×0.05%=1.35万元

应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额=2700-1500-135-13.5-1.35=1050.15万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增值率):

1050.15/(1500+135+13.5+1.35)=63.65%

适用税率40%(超率累进税率,速扣比例5%)

应纳土地增值税:

1050.15×40%-(1500+135+13.5+1.35)×5%=337.57万元

A公司实际收益:

2700-1500-135-13.5-1.35-337.57=712.58万元

A公司应纳税总计:

487.42万,B公司实际支付2700万。

如果A公司以投资形式参与B公司经营,后再转让股份,那么,A公司则免征了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

其应纳的印花税同上。

转让股权应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额=2700万-1500万-1.35万=1198.65万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增值率):

1198.65万/(1500+1.35)=79.84%适用税率40%,速扣比例5%

应纳土地增值税:

1198.65万×40%-(1500+1.35)×5%=404.39万通过税收筹划少纳税:

487.42万-404.39万=83.03万

四.企业所得税

1、某居民企业,职工200人,200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8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

【解析】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福利费扣除限额为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5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2.5万元;

(5)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70+10+12.5=592.5(万元)

 

2、【计算题】某内资企业2002年开始投入生产经营,各年获利情况如下: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获利

-50

-10

5

15 

20

-5

25

要求计算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补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2002年未弥补的10万元亏损,2008年已过补亏期限,2008年所得只能弥补2003年和2007年亏损。

所以,

2008年应纳税额=(25-10-5)×25%=2.5(万元)

3、【计算题】某公司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净收益32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国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只按2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计算应补税额。

【答案】 

(1)可抵免税额的限额=32÷(1-20%)×25%=10(万元) 

(2)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2÷(1-20%)×20%=8(万元) (3)境外收益应补税额=10-8=2(万元)

4、例:

纳税人周先生自己经营一家小型加工厂,预计年营业利润200000元。

该加工厂在组织形式上选择公司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税负分别为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35%-6750=63250(元)

税后净收益=200000-63250=136750(元)

公司企业:

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00×33%=66000(元)

公司税后利润=200000-66000=13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34000×20%=26800(元)

税后净收益=134000-26800=107200(元)

5、【案例9-10】科利达计算机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它既开发生产各种计算机产品,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某年科利达公司承接一笔业务,为其客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项目,并将该成果转让给客户,该项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共200万元。

此业务中该客户还向科利达公司购买计算机产品400万元(不含税),其中计算机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28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2.5万元。

科利达公司当年技术转让收入仅此一笔。

客户总支出:

200+400×1.17=668万元

其中600万元资本性支出,68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此业务中科利达公司纳税情况和营利情况:

营业税,无

应纳增值税,400×17%-42.5=25.5万元

应纳所得税,(400-280)×25%=30万元

•对该业务分析:

如果能够将产品销售收入部分转化为技术服务收入,会有什么变化?

•筹划方案:

调整收入结构,技术转让收入300万元,销售计算机产品收入300万元(不含税),公司可多获得100万元收入免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处。

•客户总支出:

300+300×1.17=651万元

–其中600万元资本性支出,51万元进项税额

•筹划以后科利达公司纳税情况和营利情况:

–营业税,无

–应纳增值税,300×17%-42.5=8.5万元

–应纳所得税,(300-280)×25%=5万元

–所得税负担随产品销售收入减少100万元而减少25万元,利润增加25万元

五.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

1、A公司于20×6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7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后,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分析:

该投资性房地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9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后的金额,即其计税基础=750-750÷20×5=562.5万元。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9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562.5万元之间产生了337.5万元的暂时性差异,会增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2、A公司于20×7年1月2日以6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拟长期持有并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8000万元(假定取得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B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2300万元,为发生影响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A公司及B公司均为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相同。

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要求: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会计处理:

借:

长期股权投资6000

贷:

银行存款6000

因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大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5400万元),其初始投资成本无须调整。

确认投资损益: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90(2300×30%)

贷:

投资收益690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如下:

①取得时成本为6000万元;②期末因税法中没有权益法的概念,对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其于20×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仍为6000万元。

3、A公司2008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为320万元,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负债。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万元职工福利费中,按照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金额为240万元。

  在会计处理上,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320万元。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320万元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240万元之间所产生的80万元差额在发生当期即应进行纳税调整,并且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再在税前扣除,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0=320万元。

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32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320万元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4、A公司20×9年发生了2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l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

A公司20×9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

 要求:

分析上述业务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及其差异。

根据当期A公司销售收入l5%计算,当期可予税前扣除l500(10000×15%)万元,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500万元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500万元。

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500万元之间产生了5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甲公司于20×9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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