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行政法学专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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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行政法学专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xxxxxxxx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AdministrationLaw)
适用专业:
法律应用专科
总学时:
72学分:
4
制定单位:
政法系执笔者:
赵东旭审核人:
李强华编写日期:
2005年8月10日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行政法学是法律应用专科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
它主要研究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规律,研究行政权力运用所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而阐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行政法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在我国的法学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行政法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使同学们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增强行政法治观念,确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工作作风;提高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绪论
重点: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和理性原则的关系。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分类,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
理解:
不同角度行政的含义,行政权的双重作用以及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功能,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掌握:
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的渊源及其效力位阶,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与具体内容,行政和理性原则的涵义与具体要求,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涵义。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重点:
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我国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难点:
行政主体资格的确定,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务员的法律关系。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理解:
行政职权的优益性,行政主体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涵义和区别,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掌握:
行政主体的资格的确定,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以外行政主体的具体形态,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
重点:
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
难点:
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理解: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掌握:
行政行为的涵义与特征,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熟练掌握: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与意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与意义。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
重点:
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难点:
行政立法的原则,行政立法的程序,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教学要求:
了解:
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行政立法的程序,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理解:
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点,行政立法的分类,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掌握: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立法的原则,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对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第五章几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重点:
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难点:
行政许可的程序,听证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许可的种类,行政处罚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强制的种类。
理解:
行政许可的功能与作用,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听证程序的适用,行政强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强制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掌握:
行政许可的范围与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熟练掌握:
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章行政合同
重点:
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
难点:
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合同的概念,国外行政合同制度,行政合同的种类。
理解:
行政合同的作用,行政合同的缔结、旅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掌握:
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行政指导
重点:
行政指导的特征,行政指导的种类和意义。
难点:
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指导的概念,种类,行政指导的意义,外国行政指导制度。
理解:
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掌握:
行政指导的特征。
第八章行政程序法
重点: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难点:
行政程序的价值。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种类,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状况,外国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理解:
行政程序的价值,程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行政程序法的地位和作用。
掌握: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重点: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难点: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关系。
教学要求
了解:
行政责任(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方)的种类与方式。
理解:
行政违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区别。
掌握: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行政赔偿
重点:
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难点: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关系,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教学要求:
理解: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赔偿与其他近似概念的区别,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
掌握:
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熟练掌握:
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行政赔偿的程序。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重点: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
难点: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教学要求:
了解: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要素、发生、变更和消灭。
理解: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
掌握: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和学时分配
第一章绪论(共6学时)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2学时)
一、行政的涵义
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
三、行政法的概念、特点
四、行政法的渊源
五、行政法的分类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1学时)
一、行政法律关系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四、行政应急性原则
第四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行政法的作用
第五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学
二、国外行政法学的发展概况
三、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概况
四、本书的体系安排
教学方法:
讲授、举例和讨论法。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共8学时)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2学时)
一、行政主体
二、行政相对方
第二节国家行政机关(2学时)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二、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2学时)
一、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二、行政机关以外行政主体的具体形态
三、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第四节公务员(1学时)
一、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公务员法律关系
三、公务员的权利
四、公务员的义务
五、公务员的责任
第五节行政相对方(1学时)
一、实体法上的地位
二、程序法上的权利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法。
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共6学时)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涵义与特征(1学时)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1学时)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分类(2学时)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八、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九、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合法要件(1学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五节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1学时)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三、行政行为的废止
教学方法:
讲授法。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共4学时)
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1学时)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三、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
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2学时)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立法的分类
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
四、行政立法的原则
五、行政立法的程序
六、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第三节其他抽象行政行为(1学时)
一、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
二、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三、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法。
第五章几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共12学时)
第一节行政许可(4学时)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特征
二、行政许可的种类
三、行政许可的作用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
第二节行政处罚(5学时)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
五、行政处罚的适用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三节行政强制(3学时)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
三、行政强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第六章行政合同(共6学时)
第一节行政合同概述(2学时)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二、行政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合同的种类与作用(1学时)
一、行政合同的种类
二、行政合同的作用
三、国外行政合同制度简介
第三节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3学时)
一、行政合同的缔结
二、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行政合同的履行
四、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行政合同的终止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法。
第七章行政指导(共4学时)
第一节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2学时)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二、行政指导的特征
第二节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和作用(2学时)
一、行政指导的种类
二、行政指导的意义
三、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四、外国行政指导制度简介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法。
第八章行政程序法(共6学时)
第一节行政程序法概述(2学时)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种类
二、行政程序法
第二节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1学时)
一、外国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状况
第三节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3学时)
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法。
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共4学时)
第一节行政违法(2学时)
一、行政违法的概念及特征
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三、行政违法的分类
四、行政不当
第二节行政责任(1学时)
一、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行政侵权责任概念
四、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第三节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1学时)
一、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二、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教学方法:
讲授法。
第十章行政赔偿(共8学时)
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2学时)
一、行政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三、行政赔偿与其他近似概念的区别
四、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范围(1学时)
一、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二、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第三节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2学时)
一、行政赔偿请求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四节行政赔偿程序(2学时)
一、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三、行政赔偿诉讼
四、行政追偿程序
第五节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1学时)
一、赔偿方式
二、赔偿计算标准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共8学时)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2学时)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四、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节行政复议法律关系(2学时)
一、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节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管辖(2学时)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行政复议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程序(2学时)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行政复议的审理
四、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六、行政复议中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四、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
本门课程主要采用教师讲授的方法,同时对一些疑难知识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并在一些相关章节提供一些案例进行分析。
此外,每章教学内容完成后,教师均应布置作业题和思考题,要求学生课下准备,课上讨论发言,之后教师归纳总结。
通过作业的课堂讨论,锻炼学生法律思维和沟通、表达、交流的能力。
第一章绪论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法?
有何特点?
2、行政法的渊源有哪些?
3、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其特征有哪些?
4、什么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有何特征?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其基本含义与具体要求是什么?
6、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主体?
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有哪些?
2、什么是行政职权和职责?
具体有哪些内容?
3、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4、什么是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二者有何区别?
5、简述我国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6、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行为?
其特征有哪些?
2、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
3、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4、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它与具体行政行为有何区别?
5、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6、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有哪些?
7、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8、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无效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9、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结果有哪些?
10、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条件与法律结果有哪些?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
思考题:
1、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它有何特征?
2、行政立法的特点有哪些?
3、什么是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4、什么是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5、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
6、简述行政立法的原则及其内容。
7、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
8、简述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9、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区别有哪些?
10、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有哪些?
第五章几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许可?
其特征有哪些?
2、简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3、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包含哪些步骤和内容?
4、简述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5、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有哪些?
6、行政处罚与刑罚有何区别?
7、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8、行政处罚的种类、形式有哪些?
9、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10、论述行政处罚的程序。
11、简述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征。
12、什么是代履行?
代履行的要件有哪些?
13、什么是执行罚?
执行罚的要件有哪些?
14、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第六章行政合同
思考题:
1、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3、简述我国目前几种常见的行政合同。
4、简述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5、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方式各有哪些?
6、导致行政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行政指导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有哪些分类?
2、行政指导有哪些特征?
3、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有哪些?
4、试析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的必要性。
第八章行政程序法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程序?
2、行政程序的分类有哪些?
作这些分类有何意义?
3、什么是行政程序法?
4、行政程序法有何作用?
5、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简述其内容。
6、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违法?
有何特征?
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3、简述行政不当的概念及其特征。
4、什么是行政责任?
其特征有哪些?
5、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6、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第十章行政赔偿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赔偿责任?
其特征有哪些?
2、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应符合哪些条件?
3、简述行政赔偿的范围。
4、什么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实践中可能成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有哪些?
5、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
6、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复议?
有何特点?
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试述行政复议的意义?
4、什么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有何特点?
5、简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6、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7、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本课程成绩的组成与考核:
1、成绩的组成:
本课程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平时学习(到课情况、听课情况、课堂提问与讨论情况、作业等)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考试的形式:
开卷考试。
五、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是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只有对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有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后,才能更好的学习行政法学。
后续课程是毕业实习。
六、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一)建议教材:
罗豪才:
《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二)主要参考书目
1、王名扬:
《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王名扬:
《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王名扬:
《美国行政法》(上、下册),中国法制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应松年:
《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
5、姜明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6、龚祥瑞: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7、罗豪才: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七、其它说明
(一)行政法学的概念性的内容较多,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基本概念,否则将很难进行学习;
(二)配合教学,多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占教学比例为40%。
《行政法学》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
行政法学
课程代码:
总学分:
4
总学时:
72(其中:
讲课学时72)
开课单位: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政法系
教材:
罗豪才:
《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参考书:
1、王名扬:
《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王名扬:
《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王名扬:
《美国行政法》(上、下册),中国法制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应松年:
《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
5、姜明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6、龚祥瑞: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7、罗豪才: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课程负责人:
赵东旭
课程说明:
《行政法学》是政法系法律应用专科学生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本课程开设的目的,旨在使学生掌握行政法方面的相关法律关系、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了解我国行政法的立法精神和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贯彻既要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又要保障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既重视实体性行政法律规范又重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思想。
通过行政法学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体内容来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是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只有对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有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后,才能更好的学习行政法学。
后续课程是毕业实习。
课程内容简介:
本课程系统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行政法绪论,介绍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阐述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理论和行政救济理论。
行政主体理论介绍行政主体的原理、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行为理论介绍行政行为的分类、实施形式、内容和效力;行政救济理论分析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救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