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吹不散眉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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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吹不散眉弯
美文吹不散眉弯
香港的季节是含糊的,唯有夏日这样分明深刻。
而她也是鲜活的,突如其来,就再也没有离开。
011984年的香港,连日光也冰冷。
在这一年,房地产崩盘。
全港惶惶不可终日,移民潮来袭,富人区一片荒芜。
报纸一角刊登了小小的寻人启事,有着一张稚嫩的脸的小女孩的照片附在上面,名字是方喜湄。
捡到她的人叫汤邺,出生于旺角。
这一年他只有十二岁,翻入位于跑马地的小教堂,想要翻检“废品”拿去卖钱。
教堂内空空如也,彩画玻璃被打破。
碎片折射着日光,像是一道冰冷的泉水。
他费力地拖开柜门,没有预想中的“废品”,只有小小的方喜湄蜷在里面。
她一定在这里待了很久,头和脸沾的全是灰。
汤邺戳了戳她,她便慢吞吞地睁开眼来。
她有双黑白分明的眼,是最秀气的杏核形状。
日后小报都爱写,她一笑妩媚,几十年才能有这样一个美人。
可在这时,她只是呆呆地看着他。
汤邺想要礼貌地合上门,她手脚并用地爬出来,抱着他的腿哭了起来。
她饿了太久,只能小声抽噎,仰着脸叫汤邺“哥哥”。
汤邺没有妹妹。
他是独子,父母早逝,从小在街头混大的。
南街卖烧鹅的阿公不喜欢他,说他命硬,才会克死双亲。
因此,他只是将她随手扯开。
她乖乖蹲在旁边,看着他四处翻找。
突然说:
“哥哥,你要找什么?
”“能卖钱的东西。
”“我知道在哪儿。
”她脸上还挂着泪,小心翼翼地说,“你带我走,我就告诉你。
”汤邺觉得她小小一个人,一本正经同他讨价还价很有趣,于是点了头。
她高兴起来,爬回刚刚的柜子里,从角落里拖出小小的布包。
那里面放着一块金表,还镶了钻石。
若拿去典当,一定价格不菲。
她殷切地捧到他的面前,汤邺却不敢拿,问她:
“哪里来的?
”“妈妈给我的。
”“你妈妈呢?
”她答不上来,因为年纪太小,只记得自己叫方喜湄。
汤邺空手而归,走的时候没有带她。
她艰难地追在后面,不敢哭,只是咬着嘴唇默默落泪。
外面的霞光淌了一地,风卷着旧报纸同塑料袋飞上灰蓝色的天。
汤邺穿着旧衬衫,并不合身,被风一吹就空荡荡地飘起来。
他走路不专注,嘴里叼着刚摘的小草,偶然回头,看到方喜湄还跟在后面。
她个子小小的,顶多四五岁,不知摔了多少次,浑身脏兮兮的。
汤邺不晓得别的小孩有没有这样执拗,可她似乎从这样小就与众不同,认定的事从不肯转圜。
两个人沿着那长长的路往前走,偶尔有汽车路过,像是被怪物追赶着匆匆向前。
汤邺终于停下脚步,不耐烦地等着。
她还慢吞吞的,像只小乌龟。
“喂。
”汤邺叫她,“我的好心很少的,看你可怜,就帮你一次。
”她不懂他在讲什么,还是傻兮兮的。
汤邺大步过去将她抱起来。
她好轻,就像一片鹅毛。
汤邺带她去了报社,人人都忙,他在里面周旋,点头哈腰,赔着笑脸。
许久后,终于得到了明日报纸上那小小的角落。
她还在外面,跪在椅子上,趴着玻璃向里张望。
看到他时,她露出个笑脸来,看嘴型一定还在叫他哥哥。
这个傻囡,汤邺漫无边际地想,怎么会有人舍得把她给丢了呢?
02寻人启事一直无人应答,方喜湄被送入儿童院,等待有缘人来领养。
经济不景气,捐款的有钱人少,这些小孩的待遇并不好。
汤邺无聊地晃过去,看到方喜湄正握着扫把站在院中。
她还没有扫把高,身穿一件旧棉袄,不合身,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
“喂。
”汤邺站在门口叫她,“小矮子。
”她茫然地看过来,眼睛亮了起来。
跑过来才发觉,她的脸也被风刮得皲裂了,可她望着他的眼神是那样开心。
汤邺被她看得不自在,垂下眼去问她:
“怎么在扫地?
”“我犯了错……”“什么错?
”她可怜地说:
“我挑食。
”汤邺翻去后厨,看到锅里还盛着粥,烧煳了,清汤寡水。
厨子在外面抽烟,不时地清嗓子吐痰。
汤邺再来时,就带了一包奶黄包。
包子被揣在怀中,掏出来时还是热的。
方喜湄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又不好意思地说:
“哥哥也吃。
”汤邺看到她手上有块瘀青,她察觉了,往袖子里缩了缩。
孩子之间并不和平,新来的总要被欺负。
汤邺没追问,回去时路过街角的烧鹅铺,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
卖烧鹅的阿公姓唐,看到他不抬眼,噼里啪啦打着算盘:
“又惹了什么事?
”他没说话,拎了抹布,将柜台擦干净,又去提水拖地。
拖把没拧干净,拖出一汪汪的尾巴。
唐阿公总算看着他:
“说话。
”“帮我个忙。
”他说,“你不是要我把老屋赁你吗?
你帮我,我就答应。
”1984年的12月14日,方喜湄被正式收养。
收养她的人开烧鹅铺,家有恒产,无妻无子。
她被领回南街,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前不敢进去。
收养她的人把门推开,屋内热烘烘的气息流淌出来。
柜台后坐着汤邺,不大耐烦地托着腮,同那人说:
“怎么这样慢。
”“死仔,办手续不用花时间吗?
”那人就是唐阿公,他同汤邺絮叨,“你晓不晓得收养一个小丫头多麻烦,又要查家产,又要看有没有不良嗜好。
生怕我是咸湿佬,带她回来是别有所图。
”汤邺哈哈大笑,对着方喜湄摆了摆手:
“小矮子,不认得我了?
”方喜湄不知所措,看看唐阿公,又看汤邺。
半晌,她钻过柜台,一把抱住汤邺的腿。
她总喜欢这样抱着他,紧紧的,不肯放手。
汤邺吓了一跳,唐阿公也笑了:
“小丫头喜欢你,还不哄一哄?
”喜欢这个词没有人对他用过,汤邺觉得麻烦,却又有点儿快乐,伸手把她的眼泪擦干。
她一直看着他,又乖又可怜,像是被水浇湿的小狗,满眼都是驯顺。
她还小,他也不大,没人这样看过他。
大家都觉得他不学好,早晚要当古惑仔。
汤邺没带她走,因为他将老屋租给了唐阿公,第一个月的租金用来付她的食宿费。
唐阿公同他讲了:
“这小丫头我是帮你养的,食宿都要付账,掏不出我就把她赶出去。
”他谁也没告诉,拿了一摞报纸,裹着睡在桥洞里。
夜里被人打,流浪汉抢地盘,他拳头不够硬,还好跑得很快。
街角的巡警晃过去,他总算停下。
一只鞋的鞋底破了,走路时啪啪响他也不在意,坐在路沿上看月亮。
后来他在自传中写:
那些时候喜欢看月亮、看星星,若是下雨、下雪更要看。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穷开心。
穷人,除了这些,实在没什么可消遣的了。
他是真的穷。
十二岁的人就要思忖下一顿饭在哪里。
那时,码头招工扛麻袋,他体格不够,就跟在那些人后面替他们推一把,一天下来也能凑上几个钱。
他买了馒头吃,揣着最后几角钱,领着方喜湄去买叮叮糖。
卖糖的老头儿挑着担子,用小锤子敲下几块糖来。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
她不舍得吃,看了再看,一定要踮着脚塞到他的嘴里。
汤邺敷衍地尝一尝,撇嘴说:
“我不喜欢,你都吃了。
”“好吃的呀。
”她细声细气说,“甜甜的。
”“那你就都吃了。
那个老头儿给你买肉吃了吗?
”她就点头:
“每天都有烧鹅粥。
”“好吃吗?
”“好吃!
”她甜甜地笑起来,手心沾了糖,有些黏黏的。
他并不嫌弃,嘴里含着那一点儿糖块。
其实他也爱吃糖,不过太贵了。
他是大哥哥,东西留给她吃也就行了。
03方喜湄七岁那年要去念书。
唐阿公打算盘:
“一学期就要八百块,还要杂七杂八的钱,你去哪里搞来?
”汤邺进入青春期,个子长高了,衣袖都短了一截,带着窘迫的英俊。
他因为变声不常说话,偶尔开口也言简意赅:
“总会有的。
”“有个屁。
”唐阿公不屑,“你要去偷,还是去抢?
”他不说话,径自离开。
那时香港一个工人一月能赚两千多块,若是大学生,则能赚到七八千。
他没读什么书,社区办的中学隔三岔五听一次,余下的时间就都去打工。
因为他年纪小,很多地方不肯要。
后来还是唐阿公替他寻了一间烧腊铺子,要他在后厨帮工。
盛夏的香港,他坐在灶台前不能离开,要死死地盯着火。
他是新来的,在厨房的小社会里是最下等的,肩头搭上毛巾,不过片刻就汗流浃背。
他每日打工十四小时,下工时方喜湄总在门前等他。
她曾进过后厨一次,乖乖坐他身边替他打扇。
汤邺偶尔一回头,看她热得满脸通红,像是落了霞。
好看虽好看,可是她第二日就发了烧。
自此,他便不再准她进来。
唐阿公替她缝了小背包,里面放了水同点心。
她寻一处树荫站好,一整日也不嫌烦。
汤邺出来,总能瞧见她殷切地望着自己的方向。
然后她快乐地扑过来,投入他的怀中,牵着他的手一同归家。
她话多,像只小喜鹊,叽叽喳喳个不停。
他也没全听进去,偶尔“嗯”一声,她就心满意足了。
唐阿公会给她零花钱,让她买糖水棒冰吃。
她舍不得花,就都放在糖果盒里。
糖果盒藏在枕下,她夜里就同糖果盒上的小松鼠说悄悄话,说哥哥有多么好。
说到最后,她却又一本正经地叹气说:
“可他好辛苦。
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帮上他的忙?
”所以后来她就去捡废品。
一摞报纸能卖一角五分,十个塑料水瓶两角。
有时她回来得迟了,看到汤邺站在街角不耐烦地等着,就慌慌张张跑来。
他常受气,少年人的眉目渐渐有了戾气。
这是被生活压的,忍无可忍却还要继续往下。
“去哪里了?
”她不肯说,低着头抠衣角的线头。
他拍她的手背一下,力气有些大。
她不敢哭,汤邺就皱起眉来:
“天天乱跑,香港这么乱,哪天遇到事我都来不及去救你。
”“不会的!
”她连忙说,“哥哥这么厉害,一定来得及。
”他高深莫测地看她,盯得她又把头低下去,总算无可奈何地笑了:
“这样贪玩,上学以后不能这样了。
”他已经快要攒够钱了,够给她掏学费,买新书包。
还能余出零头,能去九龙的地摊上买一条裙子。
她穿的都是旧衣,胡乱裹在身上。
像是个呆头呆脑的小乞丐。
可汤邺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穿的那条裙子,质地优良,令她显出同旁人的与众不同。
只是公主落了难,一个夏天晒黑了不少。
汤邺不说,下了班却拐去店里,给她买了一罐雪花膏。
老一辈都喜欢用这个,在掌心呵一会儿便香气四溢。
她洗完澡仰着脸,要他替自己涂在面颊上。
他抿着唇,一丝不苟地涂完,就要翻窗子出去,免得被唐阿公看到。
可她在身后牵住他的衣角,可怜巴巴地说:
“哥哥别走。
”他要把她拂开,可她已经投进他的怀抱里。
她很小的一团,又软又甜,像是日光透过香港层层叠叠的笼屋,眷顾到这满布阴影的角落。
到底还是留下了,两个人头挨着头躺在床上。
寸土寸金的地方,唐阿公只为她准备了很小的一张床。
他们像是小小的虾米,从大海上捞出,只好相依为命。
她睡很快,上一刻还在向他小声炫耀自己存了钱,下一刻便沉沉睡去。
他从枕下抽出她的存钱罐,打开来看到里面整整齐齐放满星星点点的钞票。
面额不大,可加起来也有好几百块。
她睡熟了,微张着嘴。
在他面前,睡得小猪似的。
他心底柔软,不甚娴熟地揉了揉她的刘海。
她含糊地叫他哥哥,往他怀中拱去。
在这样炎热潮湿的夜,他浑身都是汗,却不舍得推开她。
香港的季节是含糊的,唯有夏日这样分明深刻。
而她也是鲜活的,突如其来,就再也没有离开。
041990年时,《阿飞正传》上映。
那一年汤邺终于十八岁,算是一名成年人了。
他在百货公司打工,算账的叫红姐,比他大四岁,替他庆生,说是要请他看电影。
他带了方喜湄去,说是妹妹。
红姐看到方喜湄,有些啼笑皆非,给她买了一罐汽水,三人一道去看《阿飞正传》。
影院里都是情侣,他们坐在正中间。
红姐看他皱着眉,让方喜湄坐在两人中间,免得被人碰到。
红姐笑了笑,对他说:
“你对这个妹妹真是上心。
”他只“嗯”一声,红姐就又笑了。
他们两人说话要越过方喜湄,红姐身上喷了香水,方喜湄忽然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汤邺娴熟从袋里掏出手帕替她擦了鼻涕,又暗示红姐说:
“电影要开始了。
”灯光果然暗下去,红姐坐回原位,却又歪头看他。
他越来越英俊,总面无表情。
可他从不乱占女孩的便宜,偶尔低下头听方喜湄说话,眉目间都是温柔。
红姐就叹了口气,看完电影也没约他去饮酒。
要到好几年后,红姐才会讲:
“我那时是想泡你……怎么不可能?
你这样年轻,还好看,整个公司哪个女人不想泡你?
可我晓得没戏……为什么?
因为你那个小妹妹看我就像看敌人似的。
我本以为那是你的私生女,没想到……”没想到什么她没讲,因为那时的方喜湄已经成了一个忌讳,不能在汤邺面前随便提起。
而那一晚的汤邺,则牵着方喜湄慢慢往家走。
时间已经不早,街上人也少了。
她困得揉眼睛,还要仰着头问他:
“哥哥,那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那她为什么请你看电影?
”他想了想:
“不知道。
”他就是这么不开窍,可方喜湄却开心地笑起来。
他则停下步子,替她将脖子上的围巾系得更紧。
快到圣诞了,许多商家都在橱窗里贴了海报。
方喜湄看过去,小声说:
“真好看呀。
”“你想要这个?
”“不是。
”她摇了摇头,“我是说上面的人好看。
”那些模特或者明星打扮得光鲜亮丽,灯光一照,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
方喜湄有些不好意思,看汤邺没有嘲笑她,又接着说:
“哥哥,我以后去当大明星好不好?
”“当艺人很苦的。
”“我不怕呀……”她说完,他就揉了揉她的头发:
“你演电影,我一定去看好多遍。
”方喜湄高兴起来,没有告诉他,自己想当明星,是因为明星能赚好多钱。
到时他就不用奔波,就能一直陪着她了。
余下的日子过得波澜不兴,汤邺努力攒钱,方喜湄则好好学习。
她人聪明,长得又漂亮。
在学校很得老师的喜欢。
汤邺看过她的成绩单,唐阿公一边抽烟一边说:
“看不出,这小丫头学习这么有能耐。
”开家长会,论理上该是唐阿公去。
方喜湄是全年级第一,上台讲话时胸前别着一朵红花。
汤邺站在角落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隔开很远,他同这一切都没有瓜葛。
他会说英语、葡语,码头跑久了,南腔北调什么都会一点。
可是他不会写,字丑得像是螃蟹在爬。
哪怕功成名就之时,这样的缺点也总是被人提起,说他没有文化。
可方喜湄不一样,她……她不该在这笼屋,在蚂蚁一样的人群里。
她要好好念书,读港大,留学去美国或英国。
他并不考虑这要多少钱——钱总是人赚的。
或者考虑这一切值得不值得——毕竟,她只是他捡来的小傻子。
05因此,当方喜湄跟他讲不要去念书时,他第一次对她发了脾气。
他要她滚出去,去外面跪下。
唐阿公在旁边不开口,等她出去了才含糊说:
“这么大脾气做什么,她都被你吓哭了。
”“怎么能不念书呢?
”他是真的发了怒,在屋里转圈,如同困兽,“不读书怎么会有出息?
”“你还不是不念?
”“我和她怎么会一样!
”他话出口,自己也愣住。
唐阿公还在抽烟,霭蓝色的烟雾蒸腾而上,将那小小的灯泡淹没了。
他慢慢走出去,门口的水泥径上,她就跪在那里。
腰背挺直,身下是蜿蜒曲伏的污水。
被光一照,五彩斑斓,有种荒诞蒙昧的美。
她的脸洁白无瑕,哪怕哭得双目红肿,仍好看至极。
汤邺负手站她面前,问她说:
“不念书,你要去哪里?
”“去演电影……”“荒谬!
”他打断她,“你凭什么演电影,就因为长得好看?
”她不肯说话,咬住唇,显得越发楚楚可怜。
汤邺不懂小女孩的心思,她已经十五岁,不是当年捡到时的五岁了。
他做不得她人生的主,甚至没有立场管束她。
“为什么忽然要去演电影?
”“有星探找到我,说是可以带我去演戏……”她还没说完,就被他扇了一耳光,这是从没有过的。
他对她从来不舍得动一根手指,可见真是气昏了头。
她连哭都不敢,傻愣愣地看他。
他也愣住,打她的手还在颤抖。
他想开口,可嗓子干得难受,硬咽了几下湿润了喉咙才能发出声音:
“你凭什么?
方喜湄你才十五岁!
你知不知道那些星探要带你去做什么?
!
”她还太小,不晓得这年头有多乱。
汤邺的母亲长得也美,被星探拉去说是拍电影。
实际是拍些见不得人的片子。
他母亲不愿意,被打了一顿,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汤邺的父亲去讨公道没讨到,缠绵病榻不过半年也跟着走了。
这些事汤邺不愿对她说,因为怕吓到她。
人命比蚁贱,可他希望她能天真一点。
他想不下去,急匆匆地转过身去。
身后窸窸窣窣,是她扑过来抱住他。
她放声大哭,话都说不出来。
颠来倒去,他听了半晌,才听到她说:
“哥哥别哭。
”她纤细的手轻轻碰到他的面颊,将那亮而透明的两颗泪挤了下来。
她不敢松开他,哽咽着说:
“我不是故意不念书……他们都欺负我……他们还骂你……我早点去赚钱,让他们不敢欺负我们!
”方喜湄被欺负已经很久了,因为念书好人又美,便遭人嫉恨。
开始他们只是嘲笑她,后来就撕她的书。
再到后来,他们将她赶去女厕所打她。
小孩最天真,却也最恶毒,因为不知天高地厚。
他拉开她的衣袖,看到上面都是被针扎出的痕迹,日积月累,结了痂,星星点点的。
把这些告诉老师也无用,因为除了她,其他孩子都家境富裕。
她的旧衣服、她的寒酸,都成为她被欺负的理由。
连他都被扯出来,说他们不清不楚的。
这些话太肮脏,被肆无忌惮地泼过来,让她没有地方可逃。
忍无可忍之下,她只能想到辍学。
因为她晓得,他不能带自己远走高飞。
汤邺不肯让她再说下去,而是把她搂在怀中。
她不哭了,还在劝他说:
“那我不找星探了,我去电视台报艺员班,星探都说我能红的,哥哥……”她终于重重地吸了口气,艰难地说:
“我不想再穷了。
”
06方喜湄到底还是没有辍学,汤邺竭尽所能替她转了学。
新学校没有那么好,同学的家境都普通,可至少没人再欺负她。
她还是年级第一,放学后不回家,跑去电视台楼下。
无线艺员培训班开始招生,到处都是漂亮的女孩同英俊的男孩。
方喜湄穿着校服,洗得干净,衬着她一张白净的面孔。
那时玉女风还没流行起来,可她已经足够吸睛。
拿着报名单考虑时,就有人出来问她的名字。
只是等她说出年纪,人家就告诉她:
要满十七岁才行。
她还有半年才十七,放学后偷偷过来。
有时混得进去,有时就只能在门口看。
有一次遇到一个人,从车上下来时手中的文件被风吹散了。
她替人拾起来,那人正要道谢,看到她的脸却愣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她犹豫一下才回答:
“方喜湄。
”“你是来上艺员班的?
”她摇了摇头,那人又看了她一眼才离开。
回去之后她不敢告诉汤邺,他现在脾气很坏,每天负责带人在商场里巡视,遇到小偷就先揍一顿。
他不用亲自动手,因为他已经成了个小头头。
只是看人被打也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他没处说,只能和红姐一起喝酒。
他喝多了也不多言,顶了天只是念一句:
“孩子大了,就不肯听话了。
”红姐就笑他:
“你才多大呀?
怎么就说别人是孩子。
我看你那个妹妹心气高,说不准真会成名。
”“可那条路不好走……”“你的就好走了?
”“我难就难吧,总要她顺一些才好。
”可他替她选的路她不肯走,念完高中后一意孤行,一定要做大明星。
一期艺员培训不过半年,人数不知几何,能出头的寥寥无几。
她虽然美,可红有时候不单是看人美不美。
他们那一期,后来被说是群星班,因为出了许多明星。
可后来的人很难记得,班里最美的人叫方喜湄。
她是真的美,第一次化了妆出来班里没人讲话。
她以为是哪里奇怪,有人忽然说:
“还以为仙女下凡了。
”大家笑起来,因为“仙女”这个词用得很土。
可她就是这样好看,总有男生约她出去吃饭,她拒绝了,回去同汤邺讲:
“他们都好幼稚,说我好看又说爱我。
我们才认得多久,怎么就谈得上‘爱’?
”汤邺在爱情方面比她还没经验,板着脸要她不准早恋。
“早恋”这个词更老土,她“扑哧”一声笑出来。
他也跟着笑了,又跟她说要她周末早点回来,唐阿公要做寿。
她早就从唐阿公那里搬出来和他住一起了。
年纪大了,他也渐渐明白,唐阿公对自己不算坏。
赁屋给他钱,都是为了他好。
周末他先回去,敲了门却没人来开。
烧鹅铺里冷冷清清的,汤邺砸了玻璃进去,果然看到唐阿公倒在后面。
唐阿公是心脏病发作,送进医院就出不来了。
抢救要钱、床位要钱、护理费要钱,汤邺取了存款还不够,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盘算着明日的钱从哪里来。
走廊外走来几个人,其中一个在他身边坐下,同他搭讪:
“汤先生吗?
”他不做声,那人就接着说:
“我姓方,方疆,我有一个姑姑,十几年前同人私奔了,听说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这句话说得没头没尾,可汤邺忽然就明白了什么。
他慢慢地望向方疆,许久才回应说:
“方先生你好。
”汤邺不是没有打听过方喜湄的身世。
她从教堂离开时,还带着一块金表。
汤邺寻着去店里问,人家只当是他偷的,差点要报警抓他。
后来断断续续也就忘了这件事——其实不是忘了,只是他下意识不肯去找。
那一天日光熹微,五点多时太阳就落下了地平线。
方喜湄赶到医院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匆匆地跑过走廊,终于在最后一间病房找到了唐阿公。
病房里住了十二人,只用帘子隔开,哀号声、哭泣声不绝于耳。
唐阿公还戴着氧气罩,昏沉沉地睡着。
方喜湄在来的路上就把眼泪擦干了,转头看到汤邺正从外面进来。
他走路的姿势似乎变了,往日从来笔挺的背脊弯了一点,像是看不见的重担马上就要将他压垮。
他身后还跟了护士,方喜湄不知所措地站起来,问他:
“哥哥,怎么了?
”他笑了一下,扬了扬手里长长的收费单:
“给老头子换个单人间。
”护手们手脚利落,很快将人推走。
方喜湄茫然地跟在后面,看到汤邺手中雪白的单子被风吹起复又落下。
那上面的零很多,是他们负担不起的价格。
他忽地停下脚步,视线划过她,落在窗外那棵树上。
树已经老了,看起来枝繁叶茂,可是落了霜,像是一夜白头。
“喜湄,”头顶的灯闪了又闪,她快被闪晕了,才听到他说,“我要离开香港了。
”
071995年9月3日,新一届香港小姐冠军诞生,名字叫方喜湄。
那时距汤邺离开已经过去一年多。
这一年,方喜湄的名字红遍大街小巷,电台老板器重她,捧她做女主角。
因为她,“玉女”这个词重新开始流行。
可她一笑又妩媚,算是倾国倾城。
大洋彼岸,洛杉矶的贫民窟里,汤邺看完转播的香港小姐比赛,才慢慢站起身。
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说:
“汤,又有工作了。
”他换了国度,却还是在码头工作。
那时方疆跟他说的话很简单,要他离开方喜湄。
方疆说会给他一大笔钱,还会让方喜湄成名。
方喜湄不能认祖归宗,可方家也绝不允许这样的穷小子在她身边。
他将她一手带大的又如何?
给他钱,足够买下他整条命的钱还不够补偿吗?
人穷啊,命比蚂蚁便宜。
而在1995年的庆功宴上,方喜湄喝醉了酒,跟方疆说:
“我好想他。
”里面是歌舞升平,他们站在露台上。
台下的花都开了,香得人睁不开眼。
她一直在喝酒,拿香槟当水喝。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方疆让她不要再喝了,她不听,弯着腰笑: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是你的哥哥。
”“我的哥哥只有一个人。
”她说着,勾了勾嘴角,却没笑出来,“可是你拿钱赶他走了。
”“你凭什么……凭什么赶他走?
”她发了怒,狠狠地将杯子摔碎。
可方疆只是说:
“因为我的姑姑,你的母亲,十八年前跟一个穷小子跑了,连你都养不起只好丢在富人区,指望着能被我们捡回来。
可惜没有,你被一个穷小子养大,甚至喜欢上了他。
方喜湄,你同你母亲简直一模一样。
”这是方家的羞耻,上一代如此,这一代绝不能重蹈覆辙。
在她十六岁的一个夜晚,她替方疆拾起文件,却没有想到会让自己走上一条从此不一样的道路。
可是凭什么呢?
她要成名,要赚钱……她要的一切,只是为了好好和哥哥在一起呀。
“你未来总会感激我的。
”方疆最终也只是说,“喜湄,人活着不只有喜欢这件事而已,多得是更重要的。
”1998年的末梢,方喜湄被人拍到同男人去跑马地的豪宅过夜,玉女形象毁于一旦。
报纸上连篇累牍,写她不检点,写她的清纯都是装模作样的。
狗仔埋伏在她家楼下,害她开车躲避时出了车祸。
方疆找人压下新闻,可她的演艺生涯也变得岌岌可危。
她住在私人医院的套房,环境好得像是度假。
可她的脾气很差,有护士扎针时扎疼了她,被她骂了半个钟头。
她还抽烟,倚在床上吞云吐雾。
方疆早就习惯了她这样子,打电话联系媒体要开发布会。
她却悄悄溜出去,披着外套站在窗口透气。
有人忽然问她:
“是方小姐吗?
”她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却又顿住:
“是你……”是红姐,很多年前同她看过一场《阿飞正传》。
电影演了什么她早记不分明,可一同看电影的人却忘不掉。
她下意识地把烟掐灭,烟灰迅速落了地,红姐笑着说:
“方小姐,有没有荣幸请你看一场电影?
”方喜湄同红姐一起溜了出去。
她不敢走大路,拿丝巾和墨镜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狗仔都在楼下,议论着她什么时候出院。
他们又说她的八卦,讲她一年换了多少男友。
这些话其实都听惯了,可这一刻她忽然感觉不自在。
她偷偷看红姐,忍不住问:
“是他回来了?
”红姐没说话,到了电影院门口也不进去。
方喜湄自己走进去,里面没有开灯,只在墙角有小小的亮光。
她在最中间坐下,过了几分钟电影便开始播放。
那是她演的第一部电影,演一位女侠。
芦苇丛中飞羽如雪,她一跃而出,眉目如画,惊艳至极。
她看得有些害臊,分明已在家中看过千百遍。
有人在她身边坐下,夸奖说:
“很好看。
”她不语,咬住嘴唇,心底千万个字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又问她:
“最近过得还好吗?
”她仍旧不回答,只是坐在那里。
电影已经进入下一部。
是年代戏,她穿旗袍。
再下一部,她穿晚礼服。
她在荧幕上千变万化,可是化身到这里,却只能这样坐着。
时间像是断在这里,一端是过往,一端是未来。
没有现在,她连自己都快要感觉不到。
她懦弱到了极点,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汤邺……”她到底还是发出声音,“你回来了?
”“我听说你出了车祸,回来见一见你。
”那次车祸并不严重,左腿擦伤,右手小指骨折。
这算什么?
疼都没有多少。
可他竟然回来了。
早知道……也许她早就出了车祸。
只要他能回来。
她想哭,却又顾忌哭了不好看,便艰难地忍住。
他在一旁娴熟地掏出手帕,想要替她擦泪,最终却只是放入她的掌心。
像是回到往昔,回到1990年的那场电影。
那时她还很小,小到要被他牵着走路。
可原来那只没有脚的鸟这么长时间都不肯落地,其实只是在等他。
她一直在等他。
那手帕软绵绵地落在掌心,他的手收了回去。
方喜湄猛地握住。
在这小小的电影院里,在无数的自己面前,大哭着问他:
“那你不要走了好不好?
哥哥,我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