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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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2018年厦门市臭氧污染防控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结合2018年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改善环境

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两大臭氧前体污染物为主要抓手,坚持目标导向与阶段攻坚相结合、污染减排与应急管控相结合,着力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协同管控和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臭氧形成机理研究,逐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监控平台,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二、工作目标

以2018年5月至10月作为全市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集中精力、采取针对性的强化措施,确保2018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不高于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浓度持续攀升态势得到遏制,臭氧污染综合防控体系基本形成,臭氧对全市空气污染的影响减弱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移动源尾气排放控制

1.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

采取区域限行等综合措施,加大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力度。

按国家和省里部署推动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环保前置审核严格达标监管,提升车用油品质量,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全市加油站车用燃油、尿素质量抽查。

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扩大纯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2018年,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784辆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

2.加大在用机动车监管力度。

严格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严格落实载货柴油汽车区域限制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加强进出岛主要路口遥感监测、路面抽测、停放地抽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6月至10月期间,由环保、交警联合组织开展夜间营运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进出“四桥一隧”的货运柴油车辆进行抽检,严厉查处违规车辆。

3.加强重点区域道路交通优化。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倡导绿色出行。

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均衡重点区域道路交通流量,最大程度化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时的尾气排放。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联合运输,降低柴油货车排气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影响。

4.推进绿色海港、绿色空港建设。

进一步推进厦门港区船舶高压岸电项目建设,重点引导已具备受电设施的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

进一步推进码头作业设备“油改电”,推进港区RTG无油转场改造及港区集装箱拖头车、港作流动机械“油改电”。

进一步推进机场特种车辆“油改电”,鼓励靠港飞机使用桥载电源,提高桥载电源使用率。

(二)严格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管控

5.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

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通告》(厦环控〔2018〕6号)要求,继续推动化工、印刷、表面涂装行业(含涉及喷漆的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并于2018年6月前完成整治。

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督促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按要求每个季度对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在网上公开。

督促第一阶段已完成整治,但未完全达到整治通告要求的企业,严格按照第二阶段整治通告要求重新进行整治。

加快制定第三阶段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推动船舶制造维修行业、橡胶制品业、制鞋业、工艺品制造等行业VOCs污染整治,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

6.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督查。

以省、市两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和已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

联合监测执法检查,实施测管联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

从严从重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故意稀释排放,吸附剂、催化剂等耗材未按设计和达标排放要求进行再生、更换,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企业对废气收集设施和管道老旧破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与排放工艺环节不匹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低下,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废气处理耗材用量和更换管理台账不规范等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

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鼓励企业主动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并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监测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7.强化工业企业氮氧化物达标排放管理。

以废气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控制、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情况为重点,开展工业锅炉、窑炉使用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重点加大火电、热电、陶瓷和工业燃煤锅(窑)炉等高排放行业和国、省、市、区控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

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的,火电、热电行业(含自备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未达到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的一律限产治理,限产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排污不达标企业,责令限期治理,治理达标后方可开工生产。

8.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全市新建、改建锅炉及工业窑炉,原则上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重点推进同安区城东、城南工业区和翔安银鹭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

9.引导企业错峰和降负荷生产。

引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鼓励表面涂装、家具、印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溶剂使用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选择在臭氧污染高发时期实施限产或停产进行生产工艺升级和治理设施改造。

鼓励火电、热电、垃圾焚烧发电重点排放企业在臭氧污染高发应急防控时期适当降低生产负荷。

(三)减少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10.强化油气挥发排放管控。

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正常运行。

所有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一律暂停使用相关设备,实施整改。

11.强化汽修行业喷涂排放管控。

加强对汽车4S店喷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和露天喷涂行为,责令无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废气收集治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治理、违法排污的企业。

12.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治理。

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城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并对餐饮油烟进行定期抽检,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督促其完成安装工作。

重点区域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禁止任何涉及油烟产生的作业。

定期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待建及在建工地等区域露天烧烤行为。

13.强化建筑、道路涂装作业管控。

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市容提升工程中限制使用高挥发性涂料的通知》(厦建景观整治〔2017〕8号)

要求,在市容提升工程中优先使用水性涂料,限制使用高挥发性涂料。

加大宣传,引导加油站卸油、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避开午间日照强烈时段。

14.严控秸秆和废弃物焚烧。

完善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定期督查,加强禁烧的常态化监管。

(四)强化臭氧污染监测、评估和应对。

15.加强在城市大气输送通道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

配备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等执法设备。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大气超站数据的研究分析与应用,强化技术会商,加强区域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及监管防控重点调控,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16.加强治污减排措施实施情况及成效的分析评估。

基于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观测数据,结合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污染源减排情况调度分析,系统评估各项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臭氧前体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减排情况、臭氧污染控制成效和空气质量达标率改善效果。

加快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更新工作,应用于日常环境监管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型调优。

17.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各区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对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适时采取加大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停、限产力度,暂停市政、建筑等各类涂

装作业等污染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加强对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加强健康防护的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调度。

紧密结合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和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将本次臭氧污染防控任务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月调度会议,统一调度。

(二)强化督导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阶段,通过强化督查,加大对各项行动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管控到位。

加强对各区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督查巡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工作进

度,实行跟踪问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并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市政府进行通报。

(三)强化机理研究。

开展厦门市臭氧形成机理及控

制对策项目研究,剖析我市臭氧形成机理,提出针对性强的控制策略,为我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

采取电视报纸、新媒体宣传等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臭氧污染相关知识。

加强各项工作进展、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发挥好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推动臭氧污染防控和大气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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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臭氧污染应急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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