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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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及司属各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6.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三、指导思想
以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和绿色施工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责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环境保护基础管理和制度落实,推进环境及绿色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以实现“节约成本、降低消耗、保护环境、预防污染”的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及司属各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
轻微环境事件控制在0.04起/亿元产值以内,环境事件销项率100%;
2、企业综合能耗不超过0.19吨标准煤/万元产值;
3、杜绝因环境问题导致“中建铁投”或“中建股份”区域停牌(区域是指省、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
4、及时上报环境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24小时内上报工程局,一般环境事件48小时内上报工程局,逾期视为迟报)。
五、工作重点
大气污染控制,降噪降尘措施,节约用地及临时用地恢复,水土流失控制,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等。
六、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详见图1),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图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七、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1.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要求,我单位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管理机构如下:
组长:
XXX(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XXX(常务副经理)
副组长:
XXX(生产副经理)
成员:
XXX各项目经理
2.主要职责
2.1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2.2工程管理部环保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推广应用。
2.3小组成员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⑷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八、工作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
环境治理领导小组重点梳理信访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污染反弹项目以及难点项目,全面排查今年以来业主、监理单位向我单位发函要求整改的项目和取弃土方量大的项目,列出我公司点整治的项目工程。
2.集中整治阶段
(1)制定方案,明确要求。
环境整治小组结合项目环境管理的实际,根据排查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及时将环境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要环境事件,特别是国家、业主反映的环境事件要有一个包保领导、一个办理标准、一个办结时限、一份处理意见、一份办结报告;
(3)集中整治,确保效果。
对需要整治的重点环境案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查办;采取措施,大力整治,确保效果。
做到“三到位”即企业污染问题整治到位,整治情况跟踪落实到位,对环境整治的回复到位。
3.检查、总结提高阶段
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在年底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认真总结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长效管理办法,总结报告于总结会议结束后5日内完成。
九、施工环境管理的内容及措施
9.1.保护内容
环境管理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我公司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即: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不留尾巴、不留后患,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9.2.保护措施
9.2.1.水污染的防治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泥浆、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路基施工机械、桥梁涵洞施工及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和废物会侵蚀深层地基的清洁水源;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
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及所处水系不受污染。
⑴修建便道时,滑落到河道的土石方我们将及时清理,及时疏通河道。
⑵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桩基、墩台修建时的泥浆水和施工机械油污。
我们将充分利用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
⑶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
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或河流受到污染。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⑸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⑹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⑺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⑻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9.2.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碴土、生活垃圾、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粪便等。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因此在施工中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9.2.3.1.回收利用
对建筑碴土可视其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要用作金属原材料;对废电池等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9.2.3.2.减量化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后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在减量化处理过程中,也可采用焚烧、热解、堆肥等技术措施。
9.2.3.3.焚烧处理
对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理的废物,尤其是对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采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焚烧处理应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注意避免对大气的二次污染。
9.2.3.4.稳定和固化处理
利用水泥、沥青等胶接材料,将松散的废物包裹起来,减少废物的毒性和可迁移性,减少污染。
9.2.3.5.填埋
经过无害化、减量化或焚烧处理的废物残碴集中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
填埋场应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边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9.2.4.噪音的防治
施工线路在靠近村民房舍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环境标准。
⑴在设备选型时,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声响评估,选择低污染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音、护板等措施降低噪音。
⑵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降低噪音。
⑶机械车辆途经居民区地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⑷在施工期间,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⑸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区。
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间作业时,配备劳保用品。
9.2.5.大气污染的防治
如果存在由于工程量大,上场机械设备数量较大,且集中施工的情况;结构物大多采用水泥等易飞扬物且施工机械多以重型机械为主,现场施工将会产生大量的气体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⑴选择低污染的机械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⑵在运输、储存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防止和减少扬尘等措施。
⑶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超速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及产生较大的粉尘。
⑷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⑸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以减少废气排量;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⑹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⑺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现象,并将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
9.2.6.运输环境的保护措施
施工段跨公路施工时,为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施工,应采取如下措施:
在平交道口施工时,设立警示牌、车辆限高标志牌,以正确引导车流的行驶方向,并派专人指挥道口交通。
施工期间,施工车辆较多,进出场频繁,造成一些交通压力,为安全起见,项目部派出交通管理人员疏解人流和车流,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
运输大宗工程材料时,预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超长超限构件和大型设备的运输要安排在夜间进行,以减轻对交通造成的压力。
施工便道与地方道路交叉处设置交通疏解员,以确保施工车辆及设备的畅通无阻,杜绝堵车等现象发生。
防止“抛、撒、滴、漏”污染现有道路。
在比较集中的施工场地(桥梁、拌和站等)设置洗车槽和冲洗设备,进出工地的施工车辆必须车容整洁、车箱密闭,防止“抛、撒、滴、漏”污染道路。
如果对现有道路造成污染,须由各项目部组织水车、人工等进行清扫和冲洗。
9.3水土保持措施
⑴努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
严格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规、条例。
⑵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实行水土保持责任制。
⑶施工便道原则上少挖多填,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及地下层上水的出露,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⑷路基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坡面防护,并进行坡面绿化,绿化植被必须经过认真筛选,适合当地生长。
绿化时间宜选在春季进行,播籽应注意浇水养护,保证成活率。
⑸在基坑顶设挡水埝,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采用水泵排水时,水泵的进出口水管和水泵进行包扎保温。
做好防排水措施,避免基底、坡脚、填层积水。
10.临时工程的使用及恢复
10.1.大型临时工程
临时便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或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尽量使便道少占地,便道修筑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严禁在便道两侧取土。
路面采用级配砂砾石路面。
根据地形设置挡水埝防排水,尽量避免设置排水沟,在必须设排水沟时要求,对排水沟做好防护处理,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养护。
预制场、混凝土拌和站按规划设置,控制规模,完工后对道路和预制场、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清理,清理表面硬化层,凿除桩头,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10.2.其他临时工程
严格按照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以减少破坏植被,少占耕地为原则,合理布置临时工程及施工营地,不侵占规划以外场地。
生产、生活房屋均采用租用当地现有房屋,且房屋周围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对场地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