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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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6.2.3掌握个人经营贷款合作机构管理、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风险防控措施

6.2.1基础知识

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含义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其中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银行开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比如中国银行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助业贷款。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贷款要素

(一)贷款对象

个人经营贷款的Ⅺ象应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具备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人规定的萁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三)贷款利率

个人贷款利率需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对相关产品的风险定价政策,并符合总行利率授权管理规定,个人经营贷款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

(四)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1年。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贷款还款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采用低风险质押担保方式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六)担保方式

申请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需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方式。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厂房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性质的土地。

贷款人应与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或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抵押房产或土地应由银行确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也可由符合银行规定的相关资格的内部评估人员对抵押房产或土地进行价值评估。

抵押房产或土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房产或土地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银行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2.以第三人房产或土地抵押或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或土地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3.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4.不得接受不具备转让、交易、处置条件的房产或土地用于抵押。

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可接受自然人(含第三人)名下的各家银行存单及国债作为质物,相关规定按照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采用保证担保的,保证人须为银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并严格执行

保证金管理制度。

(七)贷款额度

个人经营贷款的额度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确定,通常各家银行会根据不同的抵(质)押物制定相应的抵(质)押率,有关抵(质)押率将成为贷款的额度。

个人经营贷款

孙先生,36岁,私营企业主。

孙先生从事餐饮业,开业两年来,经过辛勤的劳动,饭店生意越来越好,买卖越做越大,但此时爨翘囊始凌起怒来,为什么呢?

原来,在孙先生所开饭店的对面,『又新舞夔霉攀象《孵。

规模与其相仿,装修却相当高档,争走了孙先生的不少老主顾。

喾潘带荔一天天地被挤占,孙先生心里很不好受,有意重新装修,可是随着笙意的、红火、营业额的扩大,孙先生连周转的资金都感到困难,哪有钱去装修;“呢7以企业的名义到银行贷款?

这种规模的小企业根本就达不到银行的信评级标准,正当一筹奠展之际,他从朋友那里听说××银行新推出了“个人助业贷款”,专门支持个人的创业发展。

孙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x×银行,热情的银行客户经理接待了他。

通过。

番业务介绍,孙先。

生以自己现有的评估价值为800万元的饭店营业铺面榨抵押j取得了480万元的现金贷款,不但实现了营业场所的装修,还缓解了资金周转不足的“‘压力。

现在。

饭店的老主顾都回来了,孙先生的脸生整关都洋溢着笑容。

分析: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j个人的发展也同样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

该案例中,孙先生通过向银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解决了自己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6.2.2贷款流程

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一)贷款的受理

贷款受理人应要求个人经营贷款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对于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银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5.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6.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7.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贷前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个人经营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经营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1.调查方式

贷前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问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l)实地调查

贷前调查人应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申请人抵押物状况,岁0断借款入所经营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等。

(2)面谈借款申请人

贷前调查人应通过面谈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贷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以及调查人认为应调查的其他内容,尽可能多地了解会对借款人还款能力产生影响的信息,如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盈利状况等。

此外,可配合电话调查和其他辅助调查方式核实有关申请人身份、收入等其他情况。

2.调查内容

个人经营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贷款实行双人调查和见客谈话制度。

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调查要点包括:

(1)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申(是否自愿、属实,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银行规定。

(2)借款人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通过查询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较好的还款意愿。

(4)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誉是否良好,经营是否正常。

(5)对借款人拟提供的贷款抵押房产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调查借款人拟提供的抵押房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与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相关内容是否一致,银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财产范围与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调查审查审批表中或其他信贷档案中。

对有共有人的抵押房产,还应审查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6)三人房产提供抵押的,房产所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6)贷款采用像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是否符合银行相关规定,保证人交存的保证金是否与银行贷款余额相匹配。

(7)贷款申请额度、期限、成数、利率与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贷款经办行调查完毕后,应及时将贷款资料(包括贷款申请资料、贷款调查资料及调查审查审批表)移交授信审批部门。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银行的授信审批部门负责在调查人提供的调查资料基础上,对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审查。

贷款审查应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个人经营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分析贷款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调查意见是否客观,并签署审批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照第3章个人贷款部分。

三、个人经营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详细内容请参照第3章个人贷款部分。

四、个人经营贷款的支付管理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和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资金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支付。

如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授信审批部门审批同意,贷款资金可向借款人发放,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贷款人支付贷款资金,应对相关凭证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符合借款合同约

定的条件。

五、个人经营贷款的贷后管理

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相关工作由贷款经办行负责,管理内容包括客户关系维护、押品管理、违约贷款催收及相应的贷后检查等工作。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贷后监测、检查及对贷款经办行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督导。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要按照主动、动态、持续的原则要求进行贷后检查,通过实地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方式,对借款人有关情况真实性、收入变化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个人经营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对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有关因素进行监控,及早发现预警信号,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措施。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情况检查和担保情况检查两个方面。

个人经营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多种,比较常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到期一次还本法三种。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还款方式,但由于各种还款方式需要遵循不同的计息规定,因此,还款方式变更需要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应向银行提交逐款方式变更申请书;借款人的贷款账户中没有拖欠本息及其他费用;借款人在变更还款方式前应归还当期的贷款本息。

另外,个人经营贷款还需特别关注以下内容:

1.日常走访企业,

在政策、市场、经营环境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借敦人自身发生异常的情况下,应不定期地就相关问题走访企业,并及时检查借款人的借款资金及使用情况。

2.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的检查

通过测算与比较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要财务比率的变化,动态地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结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情况,进一步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来源和能力。

3.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

对固定资产贷款还应检查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及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变更、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银行借款是否到位、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是否变化、配套项目建设是否同步,项目投资缺口及建设工期等。

6.2.3风险管理

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

与商用房贷款不同,个人经营贷款的合作机构主要是担保机构。

为了有效规避担保机构给银行贷款带来的风险,银行应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专业担保机构的准入

在个人经营贷款开办初期,应严格个人经营贷款外部担保机构的准入。

基本准入资质应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

1.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规模。

2.具有一定的信贷担保经验,原则上应从事担保业务一定期限;信用评级达到一定的标准。

3.具备符合担保业务要求的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和系统支持。

4.具有良好嗲信用资质,公司及其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涉案行为等。

5.此类担保公司,原则上应要求其与贷款银行进行独家合作,如与多家银行合作,应对其担保总额度进行有效监控。

(二)严格执行回访制度

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关注担保机构的经营情况,对担保机构进行动态管理,以应对担保机构经营风险,不合格的应及时清出。

对于已经准入的担保机构,应进行实时关注,动态管理,随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合作策略。

存在以下情况的,银行应暂停与该担保机构的合作:

1.经营出现明显的问题,对业务发展严重不利的;

2.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与银行合作的存量业务出现严重不良贷款的:

4.所进行的合作对银行业务拓展没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5.存在对银行业务发展不利的其他因素。

在动态管理过程中,要随时评价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情况,建立优质机构档案及不良机构黑名单,为将来合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操作风险管理

对于个人经营贷款的操作风险,除参考本章第一节中商用房贷款的操作风险点外,还应特别关注借款人控制企业的经营情况变化和抵押物情况的变化。

因此I对于个人经营贷款的操作风险,银行还应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在贷款发放后,银行应保持与借款人的联络,对借款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反应,比如建立与借款人的定期回访制度,在贷款期限内,银行工作人员每月至少拜访一次,与借款人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借款人收入和企业财务的变动情况,以便银行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还款日前一定时间内,银行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借款人做好资金调度,安排好还款资金等。

2.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的财产进行抵押,抵押物须产权明晰、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易于处置。

银行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

(1)抵押文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抵押物的合法性、抵押物权属的完整性、抵押物存续状况的完好性等。

(2)贷款抵押手续办理的相关程序应规范,原则上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应直接参与抵押手续的办理,不可完全交由外部中介机构办理。

对于房地产管理相对规范的地区,如可实施房地产抵押情况的查询、抵押手续办理规范的地区,可将抵押办理手续委托经一级分行准入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但经办行必须在之后对抵押办理情况进行核实。

(3)谨慎受理产权、使用权不明确或当前管理不够规范的不动产抵押,包括自建住房、集体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及地上定着物、工业土地及地上定着物、工业用房、仓库等,原则上不接受为个人经营贷款的抵押物。

还款无着落,租赁阻变现

2007年10月,某公司徐先生申请个人经营贷款80.万元,期限9个月,以徐先生拥有的一处自用商用房作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约200万元,抵押率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银行在落实了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发放了该笔贷款。

但在贷款到期后,徐先生却拒不还款。

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并胜诉,但在执行抵押物时却发现:

该房产已被借款人擅自出租,借款人在未告知银行的情况下,自2005年6月开始,擅自将该房产租给了一家公司,租期5年,每年租金15万元,5年租金已一次性收取。

行申请执行时,承租人以不知情为由拒不配合银行处置资产,给银行变现抵押物工作带来不便。

分析:

在这一案例中,因为抵押租赁问题导致银行难以处置抵押物,之所以出现这类风险,借款人不守信用固然可憎,但更主要的却是银行在准入时没有落实好抵押物是否抵押前出租问题、贷后没有对抵押物进行动态监控。

针对此类情况,应建议借款人更换抵押物,在无法更换合适抵押

三、个人经营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一)个人经营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

2.借款人所控制企业经皆情况发生变化;

3.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

4.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

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主要是指由于抵押物价格降低、抵押物折旧、毁损、功能落后等原因导致价值下跌,不能足额抵偿借款人所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防控措施

1.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和分析

对于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除了本章第一节商用房贷款中涉及的对借款人的调查外,还应重点调查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收入。

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收入,应重点调查其经营收入的稳定性、合法性和未来收入预期的合理性。

通过了篇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及他行的资金结算情况来判断其经营收人的水平和稳定性;查看借款人及其所经营企业的银行账户流水,分析其现金流量状况,以现有收入为主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查看其经营销售合同及进出仓库单,判断其预期现金流状况等。

应将对借款人所从事行业的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分析作为对借款人经营收入判断的参考因素。

2.加强对借款人所控制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和分析

为有效规避借款人所控制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带来的信用风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1)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应检查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具有所经营范围的经营权、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等。

(2)经营的商誉情况。

可向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员工等了解》。

借款人的商誉,并调查了解其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有无重大纠纷。

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用水、用电、纳税、雇员及工资发放等情况。

(3)经营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包括考察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业务量情况、现金流情况;所从事行业的发展状况;借款人所在行业从业经历等方面的因素,据以判断和预测在贷款期间借款人所经营企业的盈利水平及其稳定性。

3.加强对保证人还款能力的调查和分析

为了有效规避个人经营贷款保证人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风险,贷款银行应当选择信用等级高、还款能力强的保证人,且保证人信用等级不能低于借款人,不接受股东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单纯第三方保证方式。

4.加强对抵押物价值的调查和分析

抵押物的价值会因市场的波动而表现出不同的价格,当抵押物价值下降到可能危及银行贷款安全时,银行应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或再追加提供其他贷款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以保证全部抵押物现值乘以最高抵押率后仍大于或等于剩余贷款本金。

为了有效规避抵押物价值变化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借款人恢复抵押物价值。

如已经为抵押物购买保险的,借款人通过保险得到理赔后,银行要及耐要求借款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银行可提示借款人通过协商或依法获得赔偿,并向借款人提出恢复抵押物价值的要求。

(2)更换为其他足值抵押物。

在抵押物价值明显贬值,。

不能满足银行抵押率要求,或出现毁损、灭失情况时,对银行贷款会造成较哭风险,可要求借款人更换其他足值抵押物。

(3)按合同约定或依法提前收回贷款。

对抵押物已经发生毁损或灭失,抵押人不按银行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且不能提供其他担保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或依法提前收回贷款;对借款人不注意抵押物使用,使银行抵押物不能得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的,银行可要求借款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价值,借款人不予履行的,应按合同约定或依法提前收回贷款。

(4)重新评估抵押物价值,择机及时处置抵押物。

如发现抵押物价值贬值,但在抵押率合理控制下,抵押物价值能覆盖贷款本息,这时银行要密切关注抵押物,并解决好两个问题:

抵押物是否将继续贬值,抵押物价值究竟是多少。

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需要银行具有较强的市场判断力。

只有把握了抵押物的价值,其价格波动带给银行信贷的影响才能受到控制,银行要合理使用价值规律来判断贷款风险。

还款无着落,租赁阻变现

2007年10月,某公司徐先生申请个人经营贷款80万元,期限9个月,以徐先生拥有的一处自用商用房作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约200万元,抵押率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银行在落实了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发放了该笔贷款。

但在贷款到期后,徐先生却拒不还款。

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并胜诉,但在执行抵押物时却发现:

该房产已被借款人擅自出租,借款人在未告知银行的情况下,自2005年6月开始,擅自将该房产租给了一家公司,租期5年,每年租金15万元,5年租金已一次性收取。

银行申请执行时,承租入以不知情为由拒不配合银行处置资产,给银行变现抵押物工作带来不便。

分析:

在这一案例中,因为抵押租赁问题导致银行难以处置抵押物,之所以出现这类风险,借款人不守信用固然可憎,但更主要的却是银行在准人时没有落实好抵押物是否抵押前出租问题、贷后没有对抵押物进行动态监控。

针对此类情况,应建议借款人更换抵押物,在无法更换合适抵押物的情况下,要具体分析租赁韵期间、租金的吏付方式等因素,综合判断抵押物的处置风险并事先就抵押物处置风险的化解进行安排,可考虑由经办行与抵押人、承租入共同协商,承租人出具“如贷款银行处置抵押物需要,同意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借款人预预收的租金由借款人退还承租人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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