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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勇于探索开拓创新

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主要任务是总结近两年来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明确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我国税务机关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改革,1997年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

2004年,总局为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在征管模式中增加了“强化管理”的内容,制定并实行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办法,明确了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作用。

2008年,总局机关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司,开始探索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

2009年,针对税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总局提出了信息管税的新思路。

在基层初步探索的基础上,召开东部和中西部片会,研究提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设想,并在部分省市开始试点。

按照肖捷局长在200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要求,2010年,在总结各地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国税局和广东、山东地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非总局指定试点单位可根据指导意见自行试点。

2010年总局年中会将建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新格局写进规划纲要。

肖捷局长在2010年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将“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十二五”时期和今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总局成立了由钱冠林副局长担任组长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审核了安徽省国税局上报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案。

总局还印发了《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研究起草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稿)。

各地对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总局指定的8个试点单位以及江苏地税、河北国税等非指定试点单位都按照总局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创新管理理念,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税法遵从、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先进管理理念,统一系统上下的思想。

全国税务系统省级国地税单位中,普遍成立了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先进管理理念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富有成效地进行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探索。

安徽国税从转变领导机关的思想观念和管理模式抓起,在全系统内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在深刻理解和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在税源管理工作上做实省局、做精市局、做专县局。

安徽地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重点开展纳税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流程和机制。

江苏国税针对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特点,首先从转变省局机关的税源管理理念做起,建立了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团队,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江苏地税召开全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推进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分析矛盾、问题,研究总体思路,在无锡、南通等五市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在全省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

青岛国税将“有利于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作为实践和检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在全系统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广东国税选择重点地区、重点事项探索了税源分类分级管理的多种模式,编制了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电子档案、知识管理等信息化系统的试点。

辽宁国税积极开展税源管理专业化试点,构建了以风险为导向、以风险分析为核心、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的风险分析预警、应对反馈机制。

(二)完善征管流程,突出纳税评估

各地按照先进管理理念,完善征管程序,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中,强化纳税评估。

以建立行业评估模型为抓手,有效提高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安徽国税开展了行业“建模找点”工作,在33个重点行业建立了评估模型,找准了行业的涉税风险及管理薄弱环节,增强了风险应对的针对性。

江苏国税将纳税人依申请的调查审批事项简化、前置到办税服务厅,强化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职能。

江苏地税印发了《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围绕风险识别、排序、应对等环节,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

福建地税通过数据分析工作机构,对征管数据进行集约式专业化处理,强化纳税评估的初步审核。

河南国税按照纳税评估的主要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流程,实现了各层级、各部门间有序的信息传导、业务互动。

河北国税调整省、市、县局机构职能,成立征管风险分析监控指挥中心,明确数据分析、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任务分配下达、征管质量监控职能。

(三)科学分类税源,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各地将科学分类税源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基础,科学确定纳税人的分类,并以此为依据优化征管资源配置,调整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职责。

安徽国税按照规模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对同一管理层级的纳税人再按行业和特殊事项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借鉴公安部门“户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划分方式,将税源管理职责重新划分和归类为事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税收管理员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

青岛国税根据税源分类管理的需要,在基层局重点推行了“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集中审批核查、集中户籍管理、集中评估重点税源、集中按行业与特定业务评估一般税源、集中风险分析应对”等办法,以集约化推进专业化。

广东地税在区县范围内打破属地管理,分设重点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对重点税源实行跨区域集中式的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税管员由管户转为管事。

山东地税根据城乡、行业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税源分类的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分规模、分行业或两者适当组合的税源分类方式。

江苏地税下发了《关于市、县地税局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的意见》,合理设置征收服务、风险评估、基础管理、税务稽查等专业化管理机构;税源管理实现从单兵管户到团队管事的转变。

上海税务局设立专业纳税评估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反避税工作,并为全市纳税评估提供风险分析预警。

陕西地税将各级直属分局转变为重点税源分局,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分局和行业管理分局。

(四)加强信息化支撑,完善运行机制

各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中,认真落实信息管税工作思路,强化信息化对专业化的支撑,许多单位结合当地税源管理实际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试点运行了网络发票系统;并建立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了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安徽国税把信息技术应用作为改革传统税源管理方式的手段,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建立统一的税收数据仓库,搭建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管理”的转换,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国税基于风险管理理念,开发并运用一体化税源管理平台,建立风险特征指标390多个,在省级实现风险信息自动生成、按户归集、自动排序和应对任务统一下达,在地市级集中优秀人才形成团队实施风险应对。

山东国税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依托税收预警评估系统,建立了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湖北国税积极落实信息管税,开发应用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对综合征管软件基础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与发布,探索建立多方式、多途径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共享机制。

陕西国税创新与外部门的合作方式,由电信运营商承担网络发票纳税人开票系统开发及运维支持,免费供纳税人使用,国税部门获取网络发票信息加强税源管理。

山东青岛、东营市地税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地籍信息进行比对,全面掌控了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实现了土地“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形成了“以地控税”的创新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江苏、浙江、上海、宁波等四地国、地税局围绕强化税源监控、实施信息管税,初步建立了跨区域国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联动机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等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各单位通过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普遍树立和贯彻了先进管理理念,大胆探索了专业化、信息化税源管理方式,强化了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的风险管理,初步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培养和锻炼了专业化人才和队伍,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广大税务干部勇于探索、团结拼搏的结果;工作在税收征管科技一线的税务干部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辛勤汗水。

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税源专业化管理还处于试点阶段,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认识不统一。

少数单位对促进遵从、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先进管理理念宣传、教育不够,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方向、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尚未形成共识。

二是试点工作发展不平衡。

各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进展不一,各试点单位在认识、目标、组织、方式、方法、进展等方面差异较大,可供全国推广的相对成熟的运行模式尚在探索中。

三是信息管税落实不够到位。

税收征管数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仍存在问题;第三方信息获取明显不足;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深度不够,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系统化、标准化程度不高。

四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相关机构职责交叉,多头下达税源管理任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对跨区域经营、总分机构模式的企业集团尚未找到有效的税源管理方法;征管资源配置方式不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职责亟待改革完善;纳税评估程序不够规范,在部分地区存在税收检查过多过滥的现象;征管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基层、纳税人程序性负担仍然较重;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亟需建立。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实践中逐步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扎实做好税源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税源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思路,积极应对,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一)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形势发展对税源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要求。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

在税收征管领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重点体现为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在税收征管领域落实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的具体体现。

税务机关必须适应纳税人规模数量、组织结构、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的发展变化,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税收征管程序,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重视纳税人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应用,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纳税人的类型特点,实施税源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分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公正执法,公平税负,促进遵从,进而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服务。

(二)深刻认识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对税源管理提出的新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空前的广度、强度和速度跨地区、跨国界扩张转移,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快速发展变化。

作为市场主体的纳税人数量、组织结构、经营与核算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1年我国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1500多万;2010年为2600多万,增加了1100万,增长达75%,年均增长率为5.8%;其中企业户数939万,个体经营户数1635万。

企业集团大幅增加,经济主体跨国、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税源国际化趋势愈加明显;企业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面对经济发展和纳税人的变化,税务干部的数量10年来基本持平,2010年全国税务干部为75.5万人,仅比2001年增长1.07%;基层一线征管人数共计46万,其中税收管理员27.7万,占总人数的37%;全国人均管户接近100户,有些地区甚至超过1000户;部分税务干部素质难以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

经济的跨国化与税收管理的属国化、经济活动的跨区域化与税源管理的属地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属地划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

(三)深刻认识当代信息技术革命对税源管理带来的新影响。

智慧地球、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发展掀起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

企业经营和管理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金融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不断增长。

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税源管理面临高度的复杂性和诸多不确定性,传统的人海战术、以票控税等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信息社会迅猛发展的现实。

一方面,税收征管数据已逐步实现省局、总局集中,信息技术也提供了高效处理信息的手段;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基层税收管理员仍依靠个体、手工等传统方式实施税源管理,信息应用水平较低。

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税源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创新税源管理方法提供了机遇。

(四)深刻认识国际税收管理大趋势对税源管理带来的新启示。

随着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理念在政府管理活动中的实践运用,许多发达国家将上述理念引入税收管理,普遍将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使命和目标;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并探索由事后风险管理向事前风险管理发展;将纳税评估纳入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并作为税源管理、促进遵从的重要手段;建立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法律制度,并建设现代化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建立按纳税人类型设置、适应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和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

国际税收征管理念、经验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要求我们及时把握国际税收征管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我国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今年年初,肖捷局长在第4次局长办公会听取征管科技司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汇报时指出: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

税收征管的理念、方式等都应与时俱进,以适应纳税人需求、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要继续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实践,认真总结有关省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要围绕税收征管程序和工作流程的关键环节,梳理出若干专题,结合“十二五”税收规划,研究提出新征管制度安排的具体意见,为建立新的征管模式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这个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奠定基础。

正确理解这一总体思路,要把握好以下要点:

税收征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税法遵从。

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必须服务、服从于这一根本目标。

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要通过创新理念、制度、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促进税法遵从。

要促进税法遵从,税务机关不可能把征管资源平均用于每个纳税人,只能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高的纳税人和领域,对不同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此,必须按照制定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绩效评价等流程实施风险管理。

要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流程贯彻到税源专业化管理中,就要重点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核评价,是税源管理的主要行政行为,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基础,当前又是税源管理的“短板”,必须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

要使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的风险管理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就必须按规模、行业、国际税收等特定业务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并根据纳税人的类型特点,将税源管理职责在税务机关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配,以提高管理质效。

实施税源的分类分级管理必须以信息管税为依托。

由于经济全球化和跨区域化的发展,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要推进税源的分类分级管理,就必须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管税。

要保障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健康有效运行,还必须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健全纵横联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

三、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建立并实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风险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等环节。

过去,税源管理质效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源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承担。

这次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大改变,就是在税务登记、受理申报、税款入库级次等属地管理不变的前提下,从总局到县局的各级领导机关,都要承担税源管理的职责。

尤其是总局和省局要在做好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的同时,下功夫搞好风险的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任务的统一下达、本级应对任务的实施和绩效考核;还要结合风险管理实际,对各层级、各部门现有税源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调整,以指导和推动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开展。

一是调整、明确风险信息采集部门职责。

总局和省局应由征管科技部门牵头制定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管理的规划、制度以及采集的口径、标准及规程,并推动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市以下应由办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风险应对部门在实施应对工作中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动态信息和相应的第三方信息。

二是调整、明确风险分析监控部门职责。

总局、省局的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由征管科技部门按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统一归集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等级排序,统一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并进行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

市以下要明确由征管科技部门牵头或设置风险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风险信息分析识别的汇总、等级排序、应对任务的整合下达和绩效考核。

三是调整、明确风险应对部门职责。

总局、省局的大企业、反避税管理部门和稽查局直接负责本级所辖大企业的风险应对任务;市以下由税源管理、大企业管理、稽查等部门分别承担风险应对任务;针对当前纳税评估这一“短板”,应将税源管理部门现在主要承担的调查审批、催报催缴和税收预测等日常事务管理职能,调整为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和特定业务等类型进行专业化纳税评估。

要根据各类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专业化管理。

大企业管理是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

针对大企业具有跨国界、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内部结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复杂等特点,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的原则,抓紧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应按照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实施。

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具有生产经营不稳定,现金交易多,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第三方信息不易获得等特点,实施行业、特定类型等差别化管理。

针对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税源分散,经营不稳定,账簿不健全等特点,按照有利税源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税收定额管理,推进协税护税。

针对非居民管理税源分散、流动性强、较难控管等特点,重点关注跨国交易量大、对外支付多、跨国集团重组活跃的企业,将居民管理和非居民管理相结合,提高非居民税收遵从管理水平。

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二)规范征管程序,突出纳税评估的重要作用

税收征管法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纳税评估既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通行做法。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行为;其涵盖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以及部分风险应对任务,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点。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虽然试行多年,但纳税评估仍是当前税源管理的“短板”,作为一个重要征管程序,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纳税评估办法,这次也发给大家征求意见。

纳税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初步审核、案头审核、实地核查等环节。

初步审核,主要是税务机关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分析识别纳税人纳税申报的风险点,按户归集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包括对未发现风险的纳税人,终止评估;对低风险的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其修正申报;对较高风险的纳税人确定为案头审核对象向下一环节移送。

因征管信息主要集中在省局和总局,对重点税源的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等初步审核工作主要应由省局、总局实施,但不能代替市局以下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初步审核工作。

案头审核,主要是对初步审核转来的纳税人,运用相关的涉税信息分析纳税申报中的疑点,采取通讯调查或者约谈等方式予以核实处理。

包括对未发现纳税人有不缴、少缴税款问题的,终止评估;纳税人认可存在不缴、少缴税款问题的,作出补缴税款或补充申报处理;发现纳税人有疑点且无法排除的,转入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主要是对案头审核转来的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的手段作出核实处理。

包括未发现纳税人有不缴、少缴税款问题的,终止评估;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处理。

为了保证税源管理部门有足够的力量加强纳税评估,可将调查审批等纳税人依申请事项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部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依法将调查审批、政策调研、报表填报、催报催缴、税收预测、个体定税等日常管理事项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部门的后台;税源管理部门则应把主要精力用于纳税评估的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并处理好纳税评估与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征管环节的关系。

(三)强化信息管税,为专业化管理提供支撑

信息管税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努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各级要切实抓好信息采集、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应用等工作。

要健全数据管理标准,必须从采集、录入、审核、监控、运用等环节入手,理清数据逻辑关系,统一数据指标口径,加快完善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要强化数据管理意识,克服消极等待的观念,积极主动地采集第三方信息;通过数据的深入应用,及时发现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要举全国税务系统之力,做好国民经济主要涉税行业(产品)评估模型的研究、制定;要逐步建立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不良记录纳税人信息查询库,收录欠税欠票走逃户、受到税收行政处罚、欠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等不良记录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要完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逐步向各级税源管理单位和人员开放数据查询。

在各省国、地税局进行网络发票试点的基础上,要完善网络发票业务和技术标准方案,扩大试点范围,深化网络发票数据的采集、应用,做好与金税三期工程网络发票项目的衔接。

要认真落实肖局长“绝不能让新的信息系统去适应传统的观念和工作方式,而要使我们的思维和工作方式适应新的信息系统”的指示,大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推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管税的落实。

这次会议还印发了国民经济主要涉税行业(产品)评估模型的研究、制定规划,也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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