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913违章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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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913违章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作业文件
文件编码:
BHZB/HSE/A5.9.13
违章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
A
修改码:
0
编制人:
周红嘉
质量安全环保处主要领导审核:
张久顺
公司专业主管领导审定:
郭孟齐
批准人:
郭孟齐
2009-09-01批准2009-10-01实施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发行版本:
A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BHZB/HSE/A5.9.13
页码:
1/8
违章管理办法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消除隐患,避免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违章的分类、分级、登记、统计、分析与处理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采用GB/T24001-2004、GB/T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管理职责
3.1机关处室职责
3.1.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修订,并对各单位HSE违章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人事处负责根据HSE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处罚通知单,核减相关单位工资指标。
3.1.3财务资产处负责根据HSE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处罚通知单,扣除相关单位罚款金额。
3.2所属各单位HSE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违章行为的统计、上报、综合分析,建立违章管理台帐,及时查处各种违章。
3.3基层单位负责违章行为的登记、上报和分析,并建立违章人员档案。
4管理内容
4.1违章的分类及分级
4.1.1违章按其属性分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三类(即“三违”)。
4.1.2违章按其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分为特别严重违章、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三个级别。
4.2 个人违章的表现形式
4.2.1特别严重违章是指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特别严重威胁,可能直接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违章,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a)无有效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b)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危险作业;
c)设备运转过程中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d)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e)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
f)未采取有效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g)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高电压作业;
h)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使用不合格工具;
i)将公车交给非职业司机驾驶;
j)超速30%以上驾驶车辆;
k)强令指挥他人违章作业;
l)其它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违章行为。
4.2.2严重违章是指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违章,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a)不按规定穿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目镜、安全帽、防砸鞋、防静电服、防毒面具等)进行作业;
b)作业前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对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改;
c)使用存在隐患、缺少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作业;
d)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e)驾驶厂内机动车带人;
f)戴手套或未将过颈长发盘入工作帽内操作旋转机床;
g)放置物品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应急逃生出口,擅自挪用应急物资和设施;
h)在危险作业场所、机电设备调试、检维修不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或无专人看管;
i)设备检维修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运转时进行操作;
j)无路单出车、开故障车上路、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无准驾证驾驶公车、疲劳驾驶、超速20-30%驾驶、驾车接打手机或未系安全带、超员超载、客货混载、公车私驾、私车公驾、未进行车辆“一日三检”;
k)其它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违章行为。
4.2.3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威胁,可能间接导致事故的违章,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a)不按规定穿戴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b)超速20%以下驾驶车辆。
c)生产作业场所吸烟;
d)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教育和班前班后会;
e)不按规定保养和维护本岗位的设备;
f)发现他人违章,不按规定进行制止和纠正;
g)不按规定进行岗位巡查、交接班检查;
h)不按规定参加安全环保活动;
i)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j)作业完毕后不按要求清扫作业现场;
k)其它对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威胁,可能间接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
4.3单位违章表现形式
4.3.1单位特别严重违章主要包括以下管理问题:
a)未按规定对新入厂人员及转岗、换岗等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未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以及安排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b)未按规定与承租方、承借方等签订有效的《安全环保协议书》,或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房屋、设备、设施出租给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的单位或个人的;未按规定与协作单位、分包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组织施工的;
c)不严格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未经许可审批擅自开工,或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作业指挥的;
d)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环保评价,擅自下令开工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e)未按规定擅自购置、安装、维修、停用、拆除、闲置或更新特种设备、安全和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f)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特种防护用品、安全附件、安全设施、监控设施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g)未按规定擅自批准或同意设备超过检修期或带病、超范围运行,以及存在严重缺陷又不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的;
h)未按规定对公司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或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或擅自挪用隐患专项治理资金的;
i)未按规定给岗位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j)未按规定擅自批准或同意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的;
k)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仪器的;
l)未按规定审批施工设计,致使作业项目存在严重缺陷,或者没有设计,同意施工的;
m)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环保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4.3.2单位严重违章主要包括以下管理问题:
a)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价或评估的;
b)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或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现场较大事故隐患,或对已发现的隐患不及时监控和治理,对明显违章不及时进行制止的;
c)未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查体,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监测的;
d)未按规定未实行车辆派车路单、回场登记和每日“三交一封”制度的;
e)未按规定擅自用普通货运车辆拉运危险物品的;
f)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的;
g)存在非职业司机驾驶公车,或指派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单位车辆的;
h)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报告安全环保事故,或者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使可能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或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i)未按规定擅自批准或者同意将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任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
j)未按规定擅自批准、同意建设或者引进国家明令淘汰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的;
k)未按规定擅自批准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污染治理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l)未按规定擅自同意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或随意排放污染物的。
4.3.3单位一般违章主要包括以下管理问题:
a)发布的指示、指令、决定或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以及中油集团公司和公司HSE制度规定的;
b)未按规定设置HSE管理机构,或所配备的HSE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
c)HSE责任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或不落实的;
d)未按规定制定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操作、维护保养及检维修规程,或未针对移动作业场所施工作业项目制定“HSE工作计划书”控制新增风险的;
e)未按规定识别应急状态、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的;
f)未按规定对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取换证的,或出借、出租、转让和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以及超范围使用相关资质证照的;
g)未按规定定期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环保工作例会的;
h)未按规定录入中油HSE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或拒报、虚报、瞒报、篡改HSE统计资料,或者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和编造虚假数据的;
i)在同一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有三个及以上严重违章行为,或同一种违章行为在同一现场重复出现的;
j)施工作业现场有3名及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或证件过期的;
k)现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应急设施和物资存在较大隐患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
l)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责任履行不到位、管理混乱、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事故的;
m)其它违反安全、环境、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4.4违章管理
4.4.1单位违章的管理
公司及各单位应定期开展HSE监督检查,及时查找管理过程和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并针对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实施整改,将整改结果向上级HSE主管部门反馈。
4.4.2个人违章的管理
a)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作业性质,全面识别本单位存在的违章行为,建立并及时更新“违章行为清单”(BHZB/HSE/A5.9.13-01),内容至少应包括上述4.2.1~4.2.3条款所列举的相关违章行为。
b)公司各级组织应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并由基层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登记,填写“违章人员管理台帐”(BHZB/HSE/A5.9.13-02)。
c)各单位及基层单位每月汇总违章情况数据,逐级建立“违章人员管理台帐”,按月向上级HSE主管部门上报。
d)公司各级组织至少每季度对违章情况进行1次综合统计分析,并制定反违章措施。
4.5违章处罚
4.5.1个人违章的处罚
a)对一般违章行为给予违章人员200-500元处罚。
b)对严重违章行为给予违章人员500-1000元处罚;
c)对特别严重违章行为给予违章人员1000-2000元处罚;
4.5.2单位违章的处罚
a)凡单位发生一般违章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b)凡单位发生严重违章给予10000-20000元处罚;
c)凡单位发生特别严重违章给予20000-50000元处罚;
4.6处罚实施
公司HSE违章处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据实开具处罚通知单一式四份,留存一份,其余三份分别转财务资产处、人事处和被处罚单位,由财务资产处负责收缴。
5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5.1相关程序和管理作业文件
5.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3相关技术文件
5.4相关记录
BHZB/HSE/A5.9.13-01违章行为识别清单
BHZB/HSE/A5.9.13-02违章人员管理台账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违章行为识别清单
编码:
BHZB/HSE/A5.9.13-01单位名称:
序号
作业活动
违章行为
违章级别
备注
保存部门:
各单位HSE主管部门、基层单位、作业现场保存期:
3年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违章人员管理台账
编码:
BHZB/HSE/A5.9.13-02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种
工龄
违章时间
违章地点
违章事实描述
处罚结果及措施
保存部门:
各单位HSE主管部门、基层单位保存期: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