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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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门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建立安全隐患责任清单,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每季度通报曝光事故多发及违法突出的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建立"红黑榜''制度,倒逼隐患整改落实。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
借助县安委会、县道安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加强事故调查分析。
严肃事故调查,通过实施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一案”一剖析、一排查、一整治、一宣传”的“四个一”工作法,着力发挥事故调查分析、安全法规宣传、车驾源头管理、执法规范化的团队力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多部门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的合力,推动行业落实整改。
推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4.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道路交通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
联合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常态化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2.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
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
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
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
4.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
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力口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
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
联合交通运输、文旅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
推动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
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
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市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
“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治超,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并将电子监控抓拍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查处货车不按道行驶、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路、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
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推动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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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
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7.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
联合城建监察、交通运输、住建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实施有效管控。
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分析研判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嫌疑车辆和重点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工信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推动中小运输企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
推动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
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
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五)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主干线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
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
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推动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
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联合进行部署,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
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
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保障投入。
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
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
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
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
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