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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创卫专项项目

附件一、创文创卫涉工程化项目清单

一、依据: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版)》

1.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

2.营造宣传氛围。

(1)宣传资料。

印制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

(2)设计要求。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

调与周国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

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

益广告作品。

(3)具体点位要求。

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场、

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

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

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

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地

快)车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公共场

所:

①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

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地铁)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

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

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

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斤、

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

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和最大供餐人数

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4)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

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

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

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采用化

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

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

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配备能正常运转且满足需要的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设专供存放消

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

于清洁。

(6)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

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

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8)配备满足需要的冷藏、冷冻柜(库)等

专用冷藏设备,半成品、成品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9)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分别设置相

应操作专间。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

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专间入口处

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专间应符合《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10)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取得

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在显著位置展示不

少于1公益广告,政务大斤、南场超市、农贸(集贸)

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广告,公共广场、

公园景区显着住工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②公交车、

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

处公益广告;③建筑围挡:

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

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宇类公益广告留白

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

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录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

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

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古遗址、

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

4.政府购买服务:

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

5.志愿服务:

志愿者平台搭建;相关服务购买;社区、

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等重点点位加强

志愿者站点建设。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

建设。

7.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有能够

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馆。

8.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完

善。

9.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

积的比值38公里/平方公里。

10.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或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11.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

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

12.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

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13.开展辖区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

损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交通

信号灯、标志标线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15.建成区背街小巷:

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

率395%。

16.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

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

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7.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

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医院、火车站、长途

汽车站、码头: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

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

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

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

求)。

18.建成区内及建成区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的

公共卫生间: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

设施;至少有一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

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19.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

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

20.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

无明显垃圾

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2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

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22.社区(小区):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

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或

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完好、整洁。

23.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行政村、社

区:

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村居内

无旱厕。

二、依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2014年版)》

1、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城

市绿线管制制度;城市绿化养护应符合有关规范要

求;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N8.5平方米。

2、提升城市功能照明设施。

城市道路及公共

场所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城市

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应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

满足使用功能,景观效果良好。

3、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

生活垃圾处理场运

行管理应做到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

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

价标准》(CJJ/T107-2005)填埋场等级II级以上

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

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128-2009),达

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

综合等级评价B级以上要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

运行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

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

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3059-1996)要

求,农用的应达到《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8172-1987)的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染防

治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推动垃圾分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结合当地的生活

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

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逐步推行垃圾分类。

同步完善收运网络,建立与垃

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

垃圾收运体系。

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

分类收集管理,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

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

36号)建立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实行分类投

放、专业收集和运输,加快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

5、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

生活垃圾中转实行

机械化、密闭化,在运距、经济成本等因素适合的

条件下,推行压缩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活垃圾中转站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有关

垃圾中转质量标准:

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

置等设施;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

无积留污水;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生活垃圾当

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加盖封闭,定时转运,每

日转运站过夜积存垃圾不超过一车;垃圾装运容器

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

2.5m的实体防护围栏,垃圾渗沥液及污水排入城市

污水管网;装卸垃圾采用降尘措施;蚊蝇孳生季节

定时喷药灭蚊蝇;场地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放

置有序整洁。

6、规范集贸市场管理。

商品划行归市,摊位

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室

内菜场、农贸集市的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

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

洁,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

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

无垃圾、杂物和污迹;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

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

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规

范合理,定时定点开放,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划定临时

停车区域,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

众正常生活秩序。

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

规范》(商商贸发[2009]290号)要求的农副产品市

场比例370%。

7、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

积极组织开展

“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城

中村”应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村内基本消除非法小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

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落实专业

人员管理,制定卫生保洁制度。

城市政府应积极支

持和协助村委会落实清扫保洁队伍,制定卫生保洁

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清扫保洁质量要

求不低于《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四级道路清扫

保洁质量要求。

环卫设施齐全,按《城镇环境卫生

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要求,设置果皮箱、

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

垃圾容器有

盖,不得有无顶盖的垃圾池。

严禁垃圾长期积存,

做到密闭运输和日产日清,清运率100%o污水排放

设施完善,无明沟排污设置。

公共厕所数量达标,

有专人管理,厕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积极开展改

水改厕和环境整治,做到安全供水,使用卫生厕所,

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8、小餐饮店除四害设施。

要求:

(1)内外环境整洁,应距离污水池、暴

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

影响范围之外。

(2)地面硬化、平整、无裂缝,并有排水系

统。

门、窗装配严密,有纱窗(门)、灭蝇灯和防

鼠板等防虫防鼠设施。

(3)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

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

所,以及食品存储、更衣、清洁工具存放等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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