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815414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X 页数:98 大小:73.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8页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8页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8页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8页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9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docx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发包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承包人:

 

甲方: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燃气工程

1.2工程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指挥中心项目从市政燃气管道接驳点至终端用户的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含部分定向钻穿越施工、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修复、材料采购,相关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的办理及业主单位协调,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绿化、场地协调等涉及费用。

具体的施工范围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为准。

1.4承包方式:

1.4.1包施工安全措施、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验收,包施工垃圾处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等,并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按甲方审核的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具体以合同期内实际发包的工程量为准。

1.4.2工程量的计量:

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竣工图纸和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认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并附有关支持材料。

1.5因验收需要,甲方要求乙方承包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项目,可进行合同变更,变更部分按以下规则进行调整:

1.5.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变,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1.5.2合同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人工单价、管理费费率、利润率水平不变;如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子目消耗量高于定额水平,则按照定额消耗量调整换算。

1.5.3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如下原则进行单价调整:

(1)如合同中工、料、机消耗量低于定额中工、料、机消耗量,则新增项目的消耗量将参照类似项目的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的比例进行调整。

(2)新增项目的材料价格沿用合同价格,合同材料价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

如没有合同价,则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施工期第I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该材料价格下浮5%计。

对施工期第I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没有的价格,则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该材料价格下浮30%计,对于《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询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如消耗量与定额相比高于定额的,在办理新增项目变更时按定额消耗量办理合同变更

(3)新增项目的机械台班单价沿用投标价格,若没有,则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施工期第I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中的该机械台班价格。

(4)人工单价、管理费费率、利润率维持合同水平不变。

(5)特殊环境和条件下的人工降效费、建筑物超高增加的人工、机械及现行定额规定的其他人工机械增加费维持投标水平不变。

(6)本工程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新增项目不再计取措施费。

15.4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的约定:

(1)管沟开挖与修复长度及管道保护井砌筑长度按管道安装水平投影长度计算(扣除阀井及带气接线工作坑所占长度);

(2)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管道基础填砂等管沟开挖与修复相关工序,计算清单工程量时,按实际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沟槽截面积×沟槽长度计;

(3)硬质路面拆除(含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开挖宽度按竣工资料确认的宽度计,开挖前必须先切割后方可开挖,否则,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零星土方及泥水作业工程”中的拆除水泥混凝土及砼路面修复工程量以立方米计。

(5)PE管件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6)带气接线工作坑的挖填土石方等工程量按实际数量计算;

(6)其他未说明的部分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及配套定额中工程量计量规则。

1.6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二、合同价格

2.1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按暂估工程量计算暂定为¥元(大写:

人民币)。

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其中总包管理费为中标价的4%,即¥元(大写:

人民币)

2.2合同价格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

2.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规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2.4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满足以下规定:

2.4.1履约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2.4.2履约保函必须由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由非广州市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需经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2.4.3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4.4履约保函的期限应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在承包人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违约金及其损失。

2.4.5如果承包单位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单位违约,发包人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

2.4.6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

2.4.7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

2.4.8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该工程移交证书后28天内将保证金退回承包人。

2.5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请款时填写《支付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同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

2.5.1开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的首付款;付款时乙方须已提交履约保函和工人工资保证金。

2.5.2工程完成60%工作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2.5.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5%。

2.5.4乙方按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份数、纸质资料扫描件、电子文档等)完成工程档案归档,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提出支付申请并附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2.5.5结算经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第三方(须第三方审定时)审定后支付至合同结算审定价的95%,乙方需提供含质保金金额在内的有效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2.5.6余下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之日起计算1年后的30天内,发包人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则无息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2.6若施工发生死亡事故,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金额为合同总价3%的安全处罚金,暂定元(大写:

人民币)。

三、工期

3.1合同内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若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工期的,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交监理单位审核,报甲方批准。

3.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项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约定的开工日起计,至甲方签署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应全部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

4.2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或纠正。

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工程保修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署之日起计。

4.4乙方承诺,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

4.5保修期内甲方在任何时间内发现本合同工程有缺陷,可要求乙方立即修复,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免费修复。

五、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除合同规定由甲方供应外,其它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入工地使用。

5.2对工程主材进行检验,其它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5.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乙方自行供应或是由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5.4监理工程师、甲方及其授权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和所有为工程生产、制造或准备材料或设备的车间和地方,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和检查。

乙方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和协助其取得进入的权力。

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生产、制造或准备工作不是在乙方的车间或场地进行,则乙方应为甲方获得使他能在这些车间场地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许可,此种检查和检验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备用品、器械以及测量仪器等。

在用于工程之前,应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的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5.6若检查和检验结果是该材料或工程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甲方可以拒用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乙方。

乙方应及时更换。

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要求,应对更换后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件进行检验。

甲方因重复这类检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处收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的或到期应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

5.7合同中明确表明或规范、规程规定的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8合同中未明确表明或规范、规程未规定的检验,若检验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操作工艺未能按合同规定满足规范、规程的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要求,则该检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若检验结果满足规范、规程的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要求,则该检验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9为切实保障燃气工程安全运行的目的,承包人应以不低于相关主管部门的“燃气工程用材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内先进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主要材料采购,并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主要材料采购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在材料进场前要求供货方向招标人书面出具“材料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有资质和符合规定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5.10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管材、阀门等材料进行压力试验,对燃气设备进行必要的拆检、润滑、调试等检验,在材料进场前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管材拉伸性能、管材纵向回缩率实验报告)送相关机构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及时协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提供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批准手续。

6.1.2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要求、图纸及有关资料,或审核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图纸及有关资料。

6.1.3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6.1.4积极协调、解决在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各种干扰。

6.2乙方责任

6.2.1在开工前完成三级教育、组织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按照本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

6.2.2负责办理相关施工批准手续,负责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的搭设和施工用水、用电;

6.2.3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及操作,任何原因在施工中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6.2.4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规程、规范,满足技术要求。

6.2.5主动协调在施工期间外界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各种干扰,及工程施工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能避免的干扰。

6.2.6必须遵守广州市政府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各种可能扰民的施工行为按规定做好防范措施并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6.2.7委派合同约定的管理、技术人员全程参加本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6.2.8按合同填报的材料进行施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材料规格、型号。

6.2.9接受甲方或甲方代表对工期、质量、人员组成、设备的监督。

6.2.10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规程、规范,满足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

6.2.11对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6.2.12按甲方要求提报施工计划。

6.2.13按施工图纸、国家现行颁发的施工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6.2.14做好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并作为竣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七、工程验收

7.1工程验收以有关技术要求、技术交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检查。

监理接通知后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所有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合格,所有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监理进行审核,监理认可工程报验表后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署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

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需返修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补建或采取补救措施返修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含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7.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承包单位须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并得到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以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之一。

7.5因燃气工程具有配合道路施工、施工时间不确定、外界影响因素多等特殊性,发生下列事项时,竣工结算时不增加费用,投标人已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7.5.1因道路建设、报建报批、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承包人停工损失;

7.5.2因发包人提供的地下资料有限,承包人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检测、探测(如挖坑等)工作所需费用;

7.5.3因暴雨、地下水等因素带来的湿土开挖、防塌方所需费用;

7.5.4因配合定向钻穿越工程,穿管前所需的试压工序所需的费用。

7.6为保证燃气管道焊接质量,PE管焊接必须使用全自动焊机和焊缝刨边器刨边,钢管焊接必须用氩弧焊打底,其费用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7.7承包人须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规格尺寸、质保书等必要检查外,还应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管材、阀门等材料进行压力试验,对燃气设备进行必要的拆检、润滑、调试等检验,在材料进场前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管材拉伸性能、管材纵向回缩率试验报告)送相关机构复检,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7.8新建管道与原有管道带气接驳坑,其开挖、回填、绿化修复等的工程量以现场确认为准;须施工方用氮气置换燃气管道时,其所用氮气消耗量按实结算。

7.10其他有关工程验收的约定:

7.10.1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涉及竣工图修改量不大于30%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交甲方。

工程竣工图修改量大于30%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4.2承包人在工程结算时不得故意高估冒算,送审核结算若核减率低于10%,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在10%以上(含10%)时,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将在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

7.10.3承包人须配备合格的项目档案人员,定期参加发包人举办的业务培训,预留一定的项目档案整理费用,用于项目档案的编制(含纸质、电子、声像等),按发包人要求和项目进度编制项目档案,项目正式验收3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按要求移交项目档案。

7.10.4由于承包人按期完工对发包人具有重大影响,承包人不得违约停工滞留现场或者中途退场,否则,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7.10.5承包人不按约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实施维修,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7.10.6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发包人对第三方的赔偿、增加监理费用、利息费用、导致的关联项目损失,以及发包人为实现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发包人可在承包人工程款、施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八、施工场地使用和管理

8.1场地一经移交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施工管理,对场地的安全保卫、精神文明、环境卫生、污水排放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负全责,对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有全部的管理责任。

并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后10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如拒不清退,甲方将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甲方由此被第三方索赔等事宜。

九、违约责任

9.1因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造成损失的,还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给甲方。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工程总计划的,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乙支付违约金。

9.3合同生效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费用。

9.4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支付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并不需作任何赔偿。

9.5如果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完成工程,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工程费用:

9.5.1逾期完工并且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完成工程的;

9.5.2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的。

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履行合同达到10天的;

9.5.4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连续停工15天以上,累计停工一个月以上的。

9.6乙方未按4.5条约定履行保修责任的,甲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剩余工程款或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中一次扣回。

且保修期从工程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9.7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数额按同期同类款项的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9.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

十、其他事项

10.1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或经双方协商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拒不清退的,甲方将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甲方由此被第三方索赔等事宜。

10.2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制定的考核办法,详见附件7。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

10.4本合同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

10.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或争议,按合同约定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6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6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3份。

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3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附件

附件1:

《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附件2:

《承包合同》

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

附件3:

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书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5:

廉洁协议

附件6:

考核办法

附件7:

银行履约保函

附件8:

预付款保函

附件9:

保函延期承诺书

附件10:

总包管理制度

附件1:

《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协议书

鉴于(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定了《承包合同》(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落实该合同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地铁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一)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足额到位支付给乙方;

(二)积极协调配合乙方前期安全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督促乙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二、乙方的责任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履行合同工程的安全生产职责。

2、贯彻执行《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奖罚办法》、《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地铁房地产开发事业总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控制工作。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劳动保护安全措施及行政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6、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7、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交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奖罚情况。

8、杜绝发生因公死亡事故、重大治安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