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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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docx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

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招标人: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汴金杏政文【2018】3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

2.3项目总投资:

约人民币122.8万元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招标编号:

汴新一事一议办(2018)1号

2.6招标内容:

前沙滩村道路长1433.8米、宽3.5米,后沙滩村道路长1466.4米、宽3.5米,共计道路长2900.2米。

2.7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合格

2.9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2.10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继续再教育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费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2监理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费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3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

(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

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3525.htm查看。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办理,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杏花营村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15号楼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杏花营村

联系人:

程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15号楼

联系人:

卢女士

联系电话:

9

1.1.4

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1.3.2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继续再教育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

(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费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3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

(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8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投标人有造假、欺骗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在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前后沙滩村道路新建工程中的投标资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如有疑问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递交。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说明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纸制版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预算书没有加盖造价人员资格证章的;

2.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上传扫描,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14.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5.拟派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7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施工一标段

大写:

贰万肆仟元整

小写:

24000.00元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金额数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金额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其他缴纳方式不予受理,并将转账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

1012

账号:

000000367012

注:

(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财务电话:

7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修改后应和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注:

开标现场须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注: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正本与上传电子版标书不一致时,以上传电子版标书为准。

3.7.5

装订要求

纸质文件采用A4纸左侧胶装,胶装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含有隔页白纸及编排错乱,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不得采用活页式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左侧(书脊处)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上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函附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装订,与电子文档U盘密封在同一密封套内;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套内,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密封要求:

在封套上加贴封面,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骑缝处均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二、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

地址:

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4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着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他中标候选人被发现存在前款情形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监督单位

开封市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总价:

大写:

壹佰壹拾玖万叁仟贰佰柒拾伍圆捌角肆分

小写:

1193275.84元

招标控制价:

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叁拾贰圆零柒分

小写:

1135832.07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

大写:

叁万零叁佰柒拾陆圆肆角壹分

小写:

30376.41元

规费:

大写:

贰万柒仟零陆拾柒圆叁角陆分

小写:

27067.36元

注:

超出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4

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应在7日内向招标人以转账方式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施工中,若发现有中标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标人将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将用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款支付。

10.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6

1、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中标人坚持更换,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合同。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

10.7

中标服务费:

按照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

119.3275万元*1.5%=17900.00元

关于投标人递交质疑和异议的相关须知:

接收质疑和异议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联系部门地址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之家6043房间)。

联系电话:

5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的工期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所要求的财务报告亏损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和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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