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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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清单

深化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清单

序号

试点措施

措施未推出前

推出时间

国家

有关部门

市级

牵头单位

市级

协办单位

持续放宽服务业重点领域市场准入限制

(一)

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外开放

1

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2002年6月21日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10号令《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外商投资民航业范围包括民用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和航空运输相关项目。

2017年底前

商务部、民航总局

市商务委

2

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

2002年9月27日原建设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14号令《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规定,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2017年底前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市规划国土委

市商务委

3

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2017年6月28日商务部第4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规定,禁止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

2017年底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商务委

4

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2005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39号令,2008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38号令《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2017年底前

文化部、商务部

市文化局

市商务委、市工商局

5

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

200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58号令,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2017年底前

文化部、商务部

市文化局

市商务委、市工商局

6

研究允许新设或改制成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

200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78号令,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3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4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7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在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1年以上。

2017年底前

银监会、商务部

北京银监局

市金融局

7

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两亿美元,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降低为五个以上。

2003年6月10日商务部第1号令,2004年2月13日经商务部第2号令第一次修订,2004年11月17日经商务部第22号令第二次修订,2006年5月26日商务部第3号令第三次修订,2015年10月28日经商务部第2号令第四次修订规定,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或者;2.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2017年底前

商务部

市工商局、市商务委

8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

2017年6月28日商务部第4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规定,禁止外商投资中国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除外)。

2017年底前

司法部、商务部

市司法局

市商务委

9

1.在中关村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资比例限制。

2.取消“中外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

3.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

2003年9月4日原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令2003年第2号,2005年5月24日原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第5号令《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第24号令《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已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30万美元的限制),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出资者也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其中外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2017年底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市人力社保局

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委

10

1.对在国外研发、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药项目,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允许在京开展临床试验。

2.按照药品进口的有关规定,允许原研对照药品和在研临床试验药物的进口,允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境外研发外包企业及cGMP生产厂家生产的临床研究药物,用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2007年7月1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8号令,2016年2月3日经《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一次修订规定,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

2017年底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科委

不断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二)

继续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11

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

部分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已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

2017年底前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12

在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审核,本着提高境外投资领域公共服务效率,加快推动形成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动,有效防范风险,完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协同服务机制。

境外投资各相关管理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有待加强,境外重大项目协同服务机制尚需完善。

2017年底前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三)

推动服务业对外经济合作向更高水平延伸

13

尝试以投资带动工程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向国际产业链高端延伸,带动技术、产品、设备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在应用中国技术和标准开展海外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对外承包工程面临转型升级和向产业链高端延伸。

在应用中国技术和标准开展海外工程建设项目方面需要实现重大突破。

2017年底前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委

加快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

(四)

建立适应新型服务贸易特点的监管模式

14

研究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管理模式和统计制度,加速推进数字产品贸易和文化贸易,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没有建立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管理模式和统计制度,数字产品贸易和文化贸易发展滞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需要进一步融合。

2017年底前

海关总署

北京海关、市文资办

市商务委、市文化局

15

充分利用保税政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文化艺术品进境仓储、展示,促进中外文化艺术交流。

利用保税政策开展文化艺术品进境仓储、贸易等有关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文化艺术交流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2017年底前

海关总署

北京海关、市文资办

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16

对服务业经营主体实施信用管理,探索对医疗器械等服务贸易特殊物品进一步简化通关通检流程,扩大快速验放机制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范围,构建全新高效的申报前检疫监管模式。

通关通检还停留在传统流程上,为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需要扩大适用范围,需要提高通关通检效率。

2017年底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北京海关、北京国检局

市商务委、市工商局

17

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优化创新海关查验作业方式和手段,推广非侵入式查验等便利化方式。

通关一体化改革只在局部地区试行,还需逐步打通,非侵入式查验方式有待进一步推广。

2017年底前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北京海关

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办

18

推进智能通关,探索通过信息分析对高风险旅客及托运行李进行快速筛查,提高旅客通关效率。

在旅客风险分类筛查、管理等方面运用信息化分析手段不够。

2017年底前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北京海关、北京国检局、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市政府口岸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北京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华北地区管理局

(五)

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创新

19

在现行规则体系下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跨境电子交易、支付、物流、通关等环节中,对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利用保税进口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目前本市跨境电商业务以进口直邮为主,尚未利用保税进口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电商服务、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2017年底前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市商务委、北京海关、北京国检局、天竺综保区管委会

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市邮政管理局

20

探索跨境电商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尝试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全程可追溯。

尚未对跨境电商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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