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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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制度
传染病制度
万全县中医院
传染病工作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2
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3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5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6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7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7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8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9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10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1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11
检验科疫情报告管理制度﹍﹍﹍﹍﹍﹍﹍﹍﹍﹍﹍﹍﹍﹍﹍﹍﹍12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12
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13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14
传染病管理工作程序﹍﹍﹍﹍﹍﹍﹍﹍﹍﹍﹍﹍﹍﹍﹍﹍﹍﹍﹍14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6
医院污水处理制度﹍﹍﹍﹍﹍﹍﹍﹍﹍﹍﹍﹍﹍﹍﹍﹍﹍﹍﹍﹍16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降低院内感染风险,制定我院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预检分诊处,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一、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全院传染病管理的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
部分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七、漏报管理
医务科及感染管理科定期进行漏报自查,对漏报病例按初次报告及时进行补报。
对漏报责任人在全院大会通报批评。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
(三)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登记完整合格的信息资料。
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
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
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入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
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
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四)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五)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六)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疾控中心或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感染管理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上报。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感染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信息。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六、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县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
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情况,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感染管理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感染管理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六、感染管理科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感染管理科要定期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三、传染病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实施定期总结。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四、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五、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1个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全年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四、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五、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一、重大传染病包括三类16种法定传染病:
⑴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SARS、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⑵已经基本消灭的疾病:
白喉、丝虫病、脊髓灰质炎;
⑶多年未发生的或罕见的疾病:
登革热、炭疽(肺炭疽)、钩端螺旋体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脑脊髓膜炎、布鲁氏菌病。
二、责任报告人接诊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人后,要立即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同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上级组织专家组核实后,责任报告人方可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然后由网络直报员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三、责任报告人未按规定程序直接填写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卡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四、疫情管理人员没有按照程序接收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信息,扣除3个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五、网络直报人员没有按照程序,直接在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重大传染病病例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一、每年10月至次年5月开设发热门诊,根据具体传染病流行情况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部署可适当调整。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84液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
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一、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
二、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三、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四、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五、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六、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七、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检验科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二、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或者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详细登记。
五、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
卡片填好后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六、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感染管理科。
七、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八、检查发现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
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
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五、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
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
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
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
一、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二、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三、新入院的医生上岗前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诊断标准、我院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
五、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疾控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培训。
六、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一、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
每季度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四、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
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
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六、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病例资料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资料保存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八、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管理工作程序】
每日日常工作:
1、接收传染病报告资料,详细登记具体信息,并按顺序编号、按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注意事项:
⑴住址必须详细;诊断日期与报卡日期一致且必须为当日;必须填写职业与联系电话。
⑵肺结核卡片:
一定要有痰检结果或注明无痰;在接收传染病卡的同时病房及门诊需同时接收转诊单;其余科室由收卡人填写肺结核转诊单并交给送卡人带回。
⑶AFP(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卡片:
15岁以下的AFP,需同时登记传染病非网报本及AFP专本,同时电话报告疾控中心,督促留取24及48小时大便。
2、接到门诊传染病报告电话后记录上报科室,于下午4点前到上报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资料。
3、接收死亡病例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每周工作:
1、传染病漏报检查:
(1)每周二到放射科、CT室查看活动性肺结核摄片阳性登记本,到检验科查看肝炎及其他传染病相关的阳性结果登记本,到各科门诊查看门诊日志登记情况及时发现传染病漏报并督促补报。
(2)每周三督查本院传染病管理重点科室(儿科、内科、泌尿外科、骨科、皮肤科)的在院病人传染病漏报。
2、每周六完成本周的传染病缺项检查并补充录入缺项。
3、10月-5月督促发热门诊上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上报并登记。
5月-10月督促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例”上报并登记。
4、定期将结核转诊单送至疾控中心。
每月工作:
1、每月进行感染管理质量检查同时翻阅重点科室(儿科、泌尿外科、骨科、内科、皮肤科)出院登记本,主动发现漏报病例。
2、每月按照出院病历登记本搜索传染病,并逐一核实传染病漏报情况,通知相关医生补报并登记。
其它工作:
每年初制定上一年度传染病汇总或疫情汇总表、漏报率调查表、漏报医生表。
每年进行重点传染病知识培训一次。
每季度或半年汇总分析全院传染病疫情。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四、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五、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六、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九、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院污水处理制度】
一、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处理医院污水要把握住禁用渗井、渗坑、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三原则。
二、医院各类污水的来源
1.生活污水;
2.含病原微生物的污水;
3.含放射性物质的污水;
4.含各种化学毒剂的污水。
三、医疗污水污物处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9、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