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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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书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书

  第一篇: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香槟小镇机动车辆车位使用协议》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卡号:

  车辆特征: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车位租赁费用;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如小区巡逻人员发车辆门窗未关,应立即与业主取得联系,同时有人在现场保证现场完好。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收费收据、凭证;

  9、乙方不向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10、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收费凭证;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乙方不负责赔偿;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不负责赔偿,乙方不向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2、本协议中收取的只是停车位租赁费用,不具有物品保管性质。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协议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二篇: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应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律师365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

  交纳时间: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章:

  日期

  文档:

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日期

  第三篇:

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响水湾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为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乙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的及设施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应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收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甲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位证明和收据

  4、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5、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6、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7、车辆停放需停放在已放指定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收取的停车费不是车辆的保管费,是指场地维护费和管理服务费及设备维护费,如车辆意外损坏或被盗等责任由自己承担。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20年月日日期:

20年月日

  第四篇:

小区机动车地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甲方

  ****小区机动车地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甲方******联系方式******乙方签

  字楼号号楼单元层号车牌号联系方式为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停放

  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

  度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停车费3、有权对进出

  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4、应负责小区

  的门禁系统及道路交通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5、应采用电子监控手段

  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6、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物

  业管理企业收据7、甲方对乙方存放在车内的现金和物品不承担看管责任8、由于不可抗

  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车胎自爆、车辆自燃等所引起的车辆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在小区停车位停放车辆2、有权对甲方提

  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向甲方索要物

  业管理企业收据4、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5、服从秩序部秩序人员

  的指挥和疏导6、自觉遵守小区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小区停车管理规章制度三、停

  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乙方按每车位每月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

  管理服务费交费时间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人民币大写首次交费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一年的费用以后交费时间为上次费用到期前

  的一个月内。

四、管理责任收取的停车费不是车辆的保管费是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

  小区道路、交通标识、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如车辆意外损坏或被盗等责任由自

  己承担。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

  理方式1、协商解决2、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者本协议解除1、双方协商不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

  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3、乙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签约人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第五篇: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京国土房管物663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停车管理单位,各业主大会:

  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等;

  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禁止停车管理单位在机动车进门时预收停车费用。

  五、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放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和居住小区机动车停

  车管理制度,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2.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3.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六、除临时进出小区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应优先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建设单位、停车管理单位在未满足本居住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小区车位难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

  八、停车管理单位在小区内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应当符合交通设施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设置停车位,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九、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居住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

  十一、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小区停车管理服务的指导

  和监督,及时处理停车管理纠纷。

  十二、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注明:

据20XX年12月20报道:

北京市将出台新的《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规范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是新办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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